导读:秋招已经进入尾声,相信不少同学已经拿到了offer。面对人生的第一份工作,熟悉有关劳动合同的一些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这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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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雇主)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Q1.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就业过程中,求职者遇到了上述情况,可以通过协商、申诉、仲裁直至诉讼的渠道要求赔偿。
Q2.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合同期限长短不做约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事实上,除了没有“合同期满”这一终止条件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很大区别。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退休、死亡,用人单位破产、注销等法定事宜出现也会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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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不可以草率签订,特别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以及有关用人单位义务和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否缺失。《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劳动者的主要情况:如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当然这里还要注意一点,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此时只能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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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常见的4个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求职者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常见的四个。
Q:在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根据我的表现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A:不可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晚也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合同。就算有试用期,也要签合同。
Q: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A:答案是否定的。遇到这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工作不满1年,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Q: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么?
A:答案同样是否定的。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Q:试用期需要交社保吗?
A:试用期要交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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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5个陷阱
由于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缺乏,一些大学生因为就业难,而急于签订劳动合同;一些有经验的求职者,迫于生活压力,只关心眼前的利益,不小心就会掉进合同的陷阱。下面,我们重点梳理其中5个陷阱,请大家谨慎识别和防范。
1. 试用期约定不当求职者在面对使用期要求时,应当牢记:试用期长短有上限,工资多少有下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不该约定却要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 损失赔偿数额过高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由劳动者赔偿的,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超出该数额赔偿的约定当属无效。
4. 实行末位淘汰制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并非一定不胜任工作,不能简单的实行末位淘汰。即使不胜任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也应当是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退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5. 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属于无效约定。用人单位不仅要承担补缴的责任,而且一旦发生工伤,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款项也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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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类合同要慎签
在合同签订过程当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不管是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还是身经百战的打工人,都要慎签这七类合同。
一要慎签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无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载体来呈现合同内容。一旦发生纠纷,举证困难,维权也很难。
二要慎签简单合同。这类合同没有细节条文约束,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一旦在遭遇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三要慎签要求缴纳证件或者财务的抵押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要慎签阴阳合同。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以可以少缴税款为理由,同时准备了一份低薪的假合同和一份高薪的真合同。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如果牵涉到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很有可能按照低薪假合同来计算。而且我们还应注意到,看似少交的是个税,其实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也随之变低。
五要慎签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防止用人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逃避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特别是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求职者一定不可以抱有侥幸的心理,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六要慎签暗箱合同。这类合同往往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的内容,更多的只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很少或者不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是一种故意隐瞒劳动合同内容的做法,签订时要仔细查看。
七要慎签霸王合同。这类合同往往只从单位角度出发,迫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求职者处于被动的地位。如要求入职非涉密岗位的求职者,几年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劳动者试用期离职的不结算工资;劳动者要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等,这些内容于法无据,也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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