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属原创,著作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本人,抄袭者必究!
今天我收到了这样一个问题邀约:
“我是一个刚踏入职场的萌新,投递简历后面试进入了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但是现在遇到了这样一个状况。 踏入公司和老板谈话时被告知,如果工作未完成需要加班,本来我认为这很正常,完成自己的工作本来就是份内的事。结果过几天老板问我,为什么不加班。才知道她说工作没做完是指不仅要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部门还有其他同事事情多没做完,也需要留下来加班帮他们,部门要一起上班一起加班如果不这样,就扣绩效,但是你帮他们做完了,也不会给你绩效奖励。并且这种情况的加班属于自主加班,没有工资,没有休假。 这件事让我觉得很不公平。首先,她没给我一个标准,什么样的情况是别人工作很多。其次,我认为我完成我份内得是,绩效满足标准之后,居然要因为别人的事没做完扣我绩效,但是别人的工作也不在我的绩效范围内。最后,我租的房子离公司特别远并且不好打车,其他人住在宿舍十几分钟就到了,但我如果错过班车以后,打车回去要五六十,坐公交也要两个多小时。 我想问一下大家,我老板要求的这种加班情况正常么?我该如何合理的拒绝这种加班呢?”
我的回答如下:
谢邀!我旗帜鲜明的支持题主拒绝加班,你们老板这样做完全是一种“大锅饭”行为,鼓励并倡导低绩效员工的存在。
委婉拒绝三板斧:
第一板斧: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跟你的老板谈一下。
首先,您可以跟你老板说,她这种行为是一种“绩效大锅饭”行为。
为什么说是“绩效大锅饭”行为呢?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提升组织绩效,组织绩效的终极来源除了企业战略、企业文化、组织、流程之外,最后还是落实到个人绩效身上,你的领导这样做,无疑是一种助长“低绩效”员工不良“气焰”的方法——因为在低绩效员工眼中,他们在8小时之内完不成工作不仅无过,反而有功——要不全部门都陪着“他”或“她”加班并且分担他们未能完成的工作,请你的老板想一下,这样的安排是否“明智”?
其次,你也可以跟你老板说,这样的安排无异于是对高绩效员工的“惩罚”。
一个部门绩效的提升,源于团队的精英化,而不是源于团队的平庸化——这样的“加班”只能是使员工越来越平庸,因为这样的安排无异于对高绩效员工的“惩罚”,提前完成工作不仅没有奖励,还要替别人“白”尽义务——能干的人该死么?长此以往,试问这样的部门能留住高绩效员工吗?这个问题也可以问一下你的领导。
最后,不会识人的领导不是好领导。(这一点你心里有数即可,不必跟她说)
如果你把上述两点讲给你的领导,你的领导还坚持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的话,那这样的人就属于“没有识人能力”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不跟也罢,你完全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新领导——离开这个让你不开心的人。
第二板斧:请你老板按照公司加班政策审批加班,不审批不加班——不能白尽义务,而且你要在加班审批表上写明白加班事由——是替别人完成别人的工作而加班,只要是批了,就有加班费,只要是批了,你手里就有你领导的“昏聩”的证据,她如果不批,那你就说:“您不批,那不好意思,不加班。”批了,你手里的证据稳了,加班费也到手了,何乐而不为呢?一般来说,给她十几个胆子她也不敢批。
第三板斧:除了要加班费之外,还要打车费。题主所在公司的报销制度我不清楚,不过我们公司只要加班到9点之后就可以报加班费,晚上我要是加班打车回家七八十、八九十还有一百多的时候公司都会给报销,如果公司有规定你老板不给你报,你可以写邮件抄送HR正告你老板,把前因后果都给抖出来。
我就不明白了,你们公司养这样“昏聩”的中层是干嘛?最该干掉的就是你领导了。
最后,预祝题主开心愉快闯荡职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