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罗杰斯(Carl Ranson Rogers 1902-1987)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理论家和发起者、心理治疗家,被心理学史学家誉为“人本主义心理学之父”。根据吉尔森的一项调查,罗杰斯在二次大战后最有影响的100名心理学家仲名列第4位。
他从事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实践与研究,主张"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心理治疗方法,首创非指导性治疗,强调人具备自我调整以恢复心理健康的能力。
"自我概念" 和 "经验" 是罗杰斯人格理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自我包括个体对自身机体的整个知觉、他体验到的其他所有知觉,体验到的这些知觉与所处环境中与其他知觉以及整个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即个体对个人的特性、人际关系及其价值规范的知觉。人格由"经验"和"自我概念"构成,当自我概念与知觉的、内藏的经验呈现协调一致的状态时,他便是整合的、真实而适应的人,反之他就会经历或体验到人格的不协调状态。自我概念有两种:一种是真实的自我,是较符合现实的自我形象;另一种是理想的自我,是一个人期望实现的自我形象。这两种自我是否和谐与趋近,直接影响心理健康的质量。
本文是罗杰斯几十年心理咨询的结晶。他认为活着,其实是一门专业,每个人的专业。更加专业地活着,其实很简单,就是能够让自己愉快,并且能够给他人带来愉快。
1、如果我以一种带着面具的方式与他人相处,维持一种与内心体验不同的表面的东西,于人于己毫无帮助
罗杰斯说:“在我生气和不满时,做出一副平静和友善的样子,是没有用的;不懂装懂,是没有用的;在某一时刻实际上充满敌意,却装作一个仁慈的人,是没有用的;如果实际上既害怕又缺乏信心,却做出非常有把握的样子,是没有用的。总之,当我感到不舒服,却装出一切都好的样子,那毫无益处。实际上,我在个人关系上所犯的大多数错误,我对于别人无所助益的大多数情况,都可以用一个事实来说明,即出于某种自我防御的原因,我的表面行为与自己的实际感受背道而驰。”
2、当我以接纳的心态聆听自己时,当我能够成为我自己时,我感觉自己会更有效力
换句话说,我只要接受自己的真实存在,我就能够有所变化,就能够超越自己现有的存在样式,从而也导致人际关系变得真实。
罗杰斯说:“我觉得我自己已经学会变得更真切地聆听我自己,以至于我比过去能够更真切地知道在特定时刻我所感受到的东西——意识到我在生气,或者的确感到我在排斥某当事人;或者感到对某个人充满了热忱和友爱;或者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毫无兴致,厌烦不已;或者我急于理解某个人;或者我渴望或害怕与某个人建立关系。
我发现,当我愿意接纳这些感受,如同接纳温情、兴趣、宽厚、友好等感受一样时,我与他人的关系才会变得真实自然,才能不断成长,才能流畅地变化。”
3、容许自己去理解他人,具有极大的价值。同时,理解是在以一种双重的方式丰富自己
罗杰斯说:“对于从别人那里听到的大多数陈述,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此做出直接的评价或判断,而不是去理解它。当一个人表达了某种感受、态度、信念,我们倾向于不加思索地认为:那是对的;那是愚蠢的;那是不正常的;那是不合理的;那是错误的;那是不友好的。我们很少容许自己去仔细地理解他的陈述对他本人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是因为理解会带来风险。如果我让自己真正去理解另一个人,我或许会被那种理解所改变。我们都害怕改变。”
理解是在以一种双重的方式丰富自己。罗杰斯说:“当我与那些陷入痛苦的来访者一起工作时,我进入并努力去理解他们的稀奇古怪的世界,去理解并认识那种感到生活过于悲惨而无法忍受的态度,理解那种感觉自己卑微无用——每一种理解都以某种方式丰富了我自己。我从这些体验中以各种方式学到的东西使我发生变化,使我与众不同,并且使我成为一个更能与他人共鸣的人。也许更为重要的事实是,我对这些当事人的理解使得他们也发生变化。这种理解使他们接纳自己的恐惧和稀奇古怪的想法,接纳不幸和沮丧的感受,接纳他们充满勇气、善良、爱和敏锐感受的那些重要时刻。”
4、敞开心扉,创造一种安全的氛围
使他人可以与我分享他们的感受、他们的私密的知觉世界,无论是对于咨询师、教师,还是对于团体管理者或领导者,都是有意义的。
5、接纳当事人
把他的感受、态度和信念作为他真实而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如实接纳下来,才是在协助他变成一位个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自己都是一个海岛;只有他首先乐意成为自己并得到容许成为他自己,他才能够同其他的海岛搭起桥梁。
6、我越向我自己的真实以及他人的真实开放,我就会越发尊重复杂的生活过程,而越不可能有一种要去“安排一切”的冲动
“如果我不去对他人做些什么事情,如果我们不按照我们的目标塑造他人,如果我们不去交给他人我们认为他应该学会的东西,如果我们不去迫使他人像我们一样地思考和感受,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无论是谁,怎么会持有这样的消极观点呢?我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态度反应。
然而,我的体验中有一个悖论式的层面,即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我越是单纯地希望成为我自己,越是希望能够理解和接纳我自己以及他人的内在真实,也就越有可能激发较多的变化——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愿意做真实的自己,与这个愿望的程度相等,他会发现不仅仅是他自己在变化;而且与他有关系的人也会发生变化。”
7、我能够信任自己的经验
“只要某项活动感觉好像是值得去做,那么它就是值得去做的。换句话说,我体会到,我对某种情境的总体上的机体感觉比我的理智更加值得信赖。”
8、体验就是最高的权威,是确定性的试金石
个人的经验是权威的基础,它总是能够以一种新的、基本的方式得到检验。通过这种方式,它常见的错误或谬误总是可以得到自我修正的机会。
9、在体验中享受着发现规律的乐趣
正是我寻求意义或者规律性的好奇心指引我提出每一项重要的理论表述;它引导我。它引导我系统地概括了在心理治疗中似乎具有普遍作用的原则,引导我对自己体验到的各种秩序性和规律性做出了理论的构建,并将这些规律投放于尚未探索的新领域,以便进一步的检验。
10、事实总是友好的
接近真实永远不会是一个有害的、危险的、令人不高兴的事情。所以,尽管到现在我仍然会讨厌调整我的思想,讨厌不得不放弃自己陈旧的观察方式和思考方式;但是在更深的层面上,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意识到,这种令人痛苦的改造过程就是我们常说的学习。尽管令人经历痛苦,学习能让我们以更为真实因而也更加令人满意的方式看待生活。
11、最个人化的东西就是最普遍的东西
我们每个人最个人化的、独一无二的东西如果得到分享或表达,就可能深入他人的内心世界。
12、每个人都有一个基本上积极的取向
在做当事人治疗的深层接触中,我总是发现,即使那些麻烦很大的人,行为上已经非常反社会的人,情绪看起来极不正常的人,这个积极取向在他们身上也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我能敏锐地理解他们表达的体验,能够按照他们的本来面目接纳他们的独立人格,那么我发现他们往往是朝向积极的、建设性的、自我实现的、成熟成长的、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个体越被充分地理解和接纳,他就越容易摒弃那些他一直用来应付生活的假面具,就越容易朝着面向未来的方向改变。
13、在最理想的状态下,生活是一个流动变化的过程,其中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
当生活非常丰富、非常有价值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流动的过程。体验这个过程既令人感到陶醉,也让人感到些许的害怕。我感觉,如果我能够让经验之流带动我朝向未来,朝向我仅仅朦胧意识到的目标前行,我就会处于最佳的状态。
14、接受真实,就是接受许多的不完美,这让我越发尊重复杂的生活过程,所以我不再急于设定目标、塑造他人、操纵他人。我变得更加满足于做我自己,同时让他人也可以做他自己。
心理治疗起作用的三个因素
罗杰斯关于心理治疗的第一个发现是:要辅助个人的改变,则心理治疗者必须是他之所是(他就是他自己——译者)。也就是说,在他和案主的关系中,他是真实不假的,他没有刻意修饰的”脸色”或表面,他能坦然地让他当时身内的感觉和态度流露出来。我们特别用了个术语,即“合一”(congru-ence),来指导这种状态。以此,我想表达的是:治疗者所正在体验的感觉,对他自己而言是可及的,他的意识可以触及这些感觉,他可以活在这些感觉中,与感觉合而为一,而且,若情况适宜的话,他也可以将感觉传达出来。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不过,治疗者越能接纳地倾听他自己内在的一切,越能置身于感觉的复杂性之中而不害怕,则他的合一性的程度就愈高了。
举个很普通的例子吧——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这种特色,而且表现在各种人之中,方式不一。收音机和电视上的商业广告,有一种特色令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气恼,那就是:广告代言人讲话的声调明明就是“装出来的”,他们在扮演一种角色,再说一种他们没有感觉的语言。这是个不合一的例子。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之所以对某些人比较能信任,那是因为我们感觉到他们就是他们自己,因此我们可以面对面的和那些人的本身相处,而不只是在应付他们的礼貌或职业的脸色。我们所感觉到的这种合一的品质,正是研究上发现与成功的治疗有关的第一个因子。在治疗关系中,治疗者本身愈是真实而合一,则案主在人格上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愈高。
无条件积极关注
现在,谈谈第二个条件吧。当治疗者能在面对案主实际的感受(what is in the client)时,能体会到自己的态度却是温暖、积极、接纳的,这样便能催化案主的改变,这其中包括治疗者肯以真实的意愿去接纳案主在那当儿体验到的任何感觉——恐惧、混乱、痛苦、骄傲、愤怒、怨恨、爱意、勇气、乃至敬畏等等。这意思是:治疗者能用不占有的方式关心他的案主,他真爱案主的整个人,而不只是有条件的一部分。我的意思是说:他之所以接纳一个案主,并不只是因为案主表现了某些行为;他也不会因为案主表现了另一些行为,就拒绝他。这是一种没有保留,不作评价的积极情感。我们给它造了一个术语叫‘无条件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各个研究结果也再度显示:治疗者愈是能体验这种态度,则他所实施的心理治疗便愈有成功的可能性。
移情性理解
第三个条件,我们可以称之为【移情性理解】(empathic understanding)。当治疗者能在每一时刻都感觉到案主所体验到的每一种感觉,或体会到他所持有的个人意义;当治疗者能鞭辟入里地对他的案主感同身受;并且当他也能成功地把这种了解传达给他的案主时,那么,这第三个条件便算满足了。
我猜想我们每一个人都曾发现:这种了解在人间非常稀罕。我们难得接受,也难得施与这种了解,相反的,我们能施予别人的了解是很不相同的另一类——
“我了解你是哪里出错了”
“我晓得你为什么会有这种表现”
“我也有过你这种经验,但我的反应和你的不一样”等等——这一类的了解是我们经常接受和施予的,也就是以局外人的立场所作的评价性了解。但如果有人能了解我到底有什么感觉,而不是想来分析我或是评判我,那么,我定能在那样的气候中开花茁长。实证的研究证实了这里很平常的看法。加入治疗者能以案主的观点和感觉去抓住案主在当时所体验着的内在世界,而同时他又能在这种同理心的过程中抱持自身的独立性(而不迷失于案主的世界中。这是【移情性理解】和【同情心】最主要的区别——译者),那么,变化就会发生了。
以很多种不同的案主进行的许多研究显示了:当这三大条件具备于治疗者一身,而且案主对此也能有所感受时,治疗便会自然进行起来。案主在其中会发觉自己正在痛苦却也十分坚定地学习和成长,而他和他的治疗者双方都会感到这样的过程是成功的。从研究的结果来看,使治疗过程中的案主产生变化的根本因素,与其说是治疗者的技术和知识,不如说是他的这三种态度。(卡尔·罗杰斯 Carl R. Rogers《成为一个人——一个治疗者对心理治疗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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