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学女生跳楼被围观喝彩一事已引起广泛民愤,舆论集中于拷问在场群众怂恿女孩跳楼的恶毒人性,却鲜有探讨这些对于自杀者的恶意从何而来。
世界上各个民族对于自杀的态度各异,大多包含着很复杂的情感,但其中总含有一丝敬重之情。然而,在中国是例外的,人们看待自杀,是世间少见的轻慢和贬损,甚至是含血喷人,在中国自杀,还要经历死后毁誉。所以,中国女人历来讲殉节而不谈自杀,即你应该为男人而死,不应该为自己而死。
中国人对自杀普遍怀有成见,由17名精神科医护人员组成的围绕自杀态度及知识的专题小组,在中国六个地区对八百多名不同人群主持了多个专题小组讨论会和个体深入访谈。结果发现,少部分人认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自杀是可以接受的,绝大多数人认为自杀会让家人感觉“丢面子”、被人看不起。群众对自杀的了解有一定偏差,特别是对精神疾病在自杀原因中的重要性缺乏了解。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关心有自杀行为的人及其家人,愿意与他们有一般的人际交往,但不愿意有更深入的交往。
在中国,社会对自杀持一部分宽容、同情甚至理解的态度的同时,也有很大比例的歧视成分在内,往往将自杀视为懦弱无能的表现。所以,女孩跳楼的场景,丝毫无法唤起他们对生命的尊重,甚至没有同情怜悯,取而代之的是轻蔑、是嘲笑、是冷漠,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令人备感悲愤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
其实,那个跳楼的女孩子并不懦弱无能,相反她显然意志极度坚定,誓死要将不公正的事情纠正过来。
她根据情势作出一系列调整行为,首先向班主任求助,被打压;向心理医生倾诉,被泄密;上告法院,未得到合理结果;之后多次自杀未遂,这是很多弱势群体最后的谈判手段,依然无法奏效。
她在信里明确提到要通过自杀让那些伤害她的人感到良心的谴责,她的自杀有明确的目的,不是出于绝望,而是出于对公正的追求。但是她发现,不通过死亡已无法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伸张正义了,所以她选择用生命博取决不放弃的公正!
有一位身患重症的母亲,在儿子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选择自杀。也许我们无法体会那种欢喜与痛苦交织的绝望,但在同情敬重之时,我更深的感受却是遗憾惋惜。此举虽为这个贫困的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可却给这个孩子的心灵套上了多么晦涩沉重的枷锁!
然而,我们总说“为自己而活”,却总是谴责自杀者“不考虑家人的感受”,如果那位母亲不从根本上改变观念、找到自己的价值感,仅仅为了避免伤害儿子而活,于她又是怎样自责愧疚的煎熬呢?
当然,我并不会鼓励用自杀解决问题,只是若穷尽一切方法也无可奈何,不忍心看到自杀还要剥夺人最后的尊严。
人可以拥有用生命追求更高贵使命的自由,人可以拥有用生命换取所爱之人幸福的自由,人可以拥有因为活着无意义而清醒地选择不活的自由,但愿人们看待自杀时,怀有应有的理性和尊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