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许多遍罗大佑作词作曲的《滚滚红尘》,却没有看过《滚滚红尘》这部电影。几乎读过三毛的所有作品,却没有读过她这部唯一的剧本。今晚信手翻来,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剧中人物个个性格鲜明,让读者记忆深刻。故事情节跌宕,感情起伏波折,看得让人揪心,以至于我不停地吃了半个北海道面包。这样悲戚的人设,真的只有食物才能给我能量个力气去见证、去跟随。
对韶华,我一见如故,对那种敏感而精致地追寻爱情与自我时的忘我状态太有共鸣了。对能才,我由喜而厌,正如现实中许许多多潇洒而无力的中年男给人的感觉一样。
韶华无疑是任性勇敢的,这是因为她的年轻,更是因为她为爱而生。她为了初恋割腕自杀,把手腕割出一道道印子;面对朋友的质疑,她为“汉奸”能才正名:“他是我男人。”她在窘迫的出租房里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自己深爱的男人,甚至交出了婚誓;面对群众的殴打与迫害,她勇敢无畏地替能才承受了那些羞辱;面对能才有了新欢的事实,她向他甩出自己的积蓄后在雨夜逃离。她激烈地爱,全情地给,天真地梦,悲恸地忆。她不会隐忍温婉工于心计地面对感情,她追求的爱必须纯粹完整,她的感情世界只能容得下两个人。
而能才却是稳重懦弱的。他的稳重体现在他结识韶华时的客气得体,体现在他对女性的绅士风度,体现在他面对群众恶意时的自控能力,体现在他在乱世谋生的技能。与此同时,他是“一个要吃饭的人”,所以他因为内心的无力感、宿命感而近乎懦弱。他懦弱得不敢对韶华说出“爱”这个字而看不到韶华把自己的青春和名节都一并栽了进去,他懦弱得要逃避汉奸的名头和惩罚而抛下代他受过的韶华远走他乡,他懦弱得永远只想到自己还活着还有饭吃而想不到韶华几乎挫骨扬灰地承受着他的伤害。
说到底,韶华的勇敢是因为把爱看得太重,重得排挤掉了世俗、生计、名分和前程。而能才的懦弱是因为他的爱仅限在精神上的寄托而非生活上的患难与共,所以他的感情承受不住现实和时间的拷打。韶华与能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张爱玲与胡兰成,但是从个人了解到的“真相”来看,韶华更干净纯粹,能才用情也更深。
韶华是慷慨大方的。这种慷慨不仅体现在她的金钱观上,她随手拿金戒指给送信员作为报酬,更体现在她对爱的付出上。她付出了处女的贞操,闺秀的名声,炽热的依恋和自由的前程。她用一种近乎圣母的情怀一次次拯救着能才,把钱(生活)和船票(未来)都塞给了能才,自己却投入洪荒之中,与时代和命运徒手搏斗。这种慷慨随着感情越深也就越明显。
相比之下,能才却是自私的。他仰慕韶华的才气,于是慕名拜见却丝毫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份会害了她。他迷恋韶华的美与温柔,于是倾情投入这没有保障的关系当中。他畏惧时代的动荡和政局的压迫,于是远走他乡,连韶华做的婚书也没有带走。他为了生活的容易,于是招惹新欢,对一个关照他的寡妇甜言蜜语。他担心韶华的纠缠,于是冷问才找上门来一心想着天长地久的韶华打算待多久。甚至连最后的登船过程中,他即使明白过来那是韶华把自由和光明都让给了他,他也并没有像余老板那样跳船去救助脆弱的韶华。因为他已到中年,历经沧桑,早知道什么才是生存法则。
好一个无情的人。
韶华第一次与他出去西餐厅吃饭,贫窘出走的千金小姐把流苏桌布当做披肩。能才对她受这苦十分不忍,感伤时说了一句真话:“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在家国大义上,他说自己没有灵魂是政治上的没有法子。可是在感情上,他却是自主地没有灵魂的。在他养尊处优时,他听从内心的澎湃而自信沉稳地去接近韶华,揣摩她的心事,呵护她的欢乐,物资优渥地谈着浪漫的恋爱。那初见面时准备的泥塑小老虎,费了多少心去踅摸!可是等到时局一变,他便逃之夭夭,去到一个寡妇的怀里汲取温柔的甘泉,对韶华的追随却不安厌烦起来。从一开始那般仰慕和宠爱,到后来的自私逃避,一个暖得让人落泪,一个又冷得让人心寒。韶华那握笔的手即使一开始“不是生活的”,但是她都整个交出了自己,又岂会坐在云端看着你受苦?她坠入凡间,你却要逃到天际,这不是怕担责任又是什么呢?
待他伤她之后再来找她,只看到韶华写了满纸的“玉兰终于跟春望结了婚”,他才知道她这是把自己的心愿寄托给了笔下的人物,他的心里可曾想起那张被他弃下的婚书?待他老了再去找她,韶华只留下了一本书和一个凄凉的身世,他那流下的眼泪除了缅怀,更多的是不是忏悔?
像月凤说的,女人啊就是爱情动物。为之死,为之生,又有几个遇淑人?可还是“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唉……
文/甘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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