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算是个不留恋过去的人。我会伤痛到默默流泪却也不肯回头去找回什么,显然这样并不是好事,但我怕麻烦,一直不改。
今年忽然觉得既然人死后什么也带不走 ,那也没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这也可以作为为失败找的一个理由。其实作为一个普通人,最后什么也留不下。连你活过的证据也会被时间消灭殆尽。弟媳死后,她的姐姐,急不可待地把她的衣物都拿到坟上烧了。其实按我的意思,不要这么急于毁灭一个人的痕迹。可以慢慢烧,一次烧点就行。能穿的给身边的姊妹也未尝不可。大姐也有这意思。但最后我们还是遵从了她的意见。因为我们觉得她是她亲姐啊!但是我知道,她其实没有比我们更了解她。
感谢简书帮我记下这个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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