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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了不起的盖茨比》到《私酒传奇》:私酒贩子们穿什么

从《了不起的盖茨比》到《私酒传奇》:私酒贩子们穿什么

作者: 黎澜清 | 来源:发表于2018-02-25 13:47 被阅读89次
    我想应该很多国人都知道《挪威的森林》吧,有些人把它从文学著作看起,也有些人把它从黄书看起。

    当然读者们翻开它的动机如何我们不做讨论。看过此书的人应该都会对渡边君的一个习惯印象深刻:他一有空就会拿出《了不起的盖茨比》来翻阅。

    村上春树的作品,或者说是主旨,可能能引起许多有理想又文艺的人相当程度的共鸣。但是我们要说起的不是村上也不是渡边君,而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美国于1920年通过的禁酒令规定,禁止在美国酿制、运输、储存和销售酒精类饮品。

    然而这项法令实施了仅七年时间,就于1927年被废除。

    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正是在这几年时间中创作和出版了长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 ,小说讲述的也是同时期发生的故事。

    在历史的不同时段很多国家都有过禁酒法令,但美国的禁酒令具有特殊的解读意义。可以说美国与酒的“抗争“自立国之初就开始了。

    许多年前,有一批出于宗教原因而抛弃欧洲故土的移民来到了北美大陆,这些被称为“清教徒”的早期移民就是美国的祖先。他们也将自己那一腔宗教热情带过了大西洋,使之成为美国民族形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清教徒”们讨厌放纵享乐,视酒为万恶之源;而之后的美国由于强盛吸引了另外一大批移民,这批人大多来自爱喝酒的国度,如德国、意大利等。

    顺带一提德国人是真的爱喝酒……在慕尼黑啤酒节你可以10块钱买个杯子进去随便喝 牛饮啤酒的德国人

    一战时期,美国与德国处于对立面,而许多的德国人在美国酿酒贩酒,此时禁酒便与爱国相当。

    但是真正起到推动作用的是美国历史上的女权运动。美国女权组织从1895年便开始号召禁酒,因为酗酒导致的暴力曾是妇女受到伤害的主要原因。当1920年时,美国女性将获得选举权,政客们为获得女性的选票而纷纷高呼禁酒。

    波士顿女性踩碎餐厅用于冷冻啤酒的冰块

    于是国会于1919年颁布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

    自本条批准一年以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土地境内,酒类饮料的制造、售卖或转运,均应禁止。其输出或输入于合众国及其管辖的领地,亦应禁止。

    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来自**Wikimedia

    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十八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

    禁酒令初期,查封和销毁葡萄酒

    其实那些政客们也傻眼了,因为这项法律规定只要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都是受管制的。

    神经病啊

    选票是到手了,自己也把自己脚砸了


    禁酒令的通过意味着保守势力取得了一个象征性的胜利。不过人们对酒的欲望和需求不是一纸法令能够消止的。反而只堵不疏的处理方式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

    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其本意是“靴筒”,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Bootlegger便指私酒贩子。

    往靴子里藏酒的女人

    知道有这回事就行了,不要太过在意配图

    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有学者考证,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是以一个叫麦克斯·格拉齐(Max Gerlach)的私酒贩子为原型塑造的。小说中这位暴发户“不知从何处悄悄漂来, 在长岛海湾买下一座宫殿”。他向邻居尼克炫耀道:“我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挣下了买房子的钱。”

    行吧

    从一开始,禁酒令就受到了明的和暗的抵制,私酒泛滥,成就了私酒生产者和酒贩子,让铤而走险的投机分子发了大财。后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其影响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散去。

    所以说盲目地只堵不梳是不可取的

    禁酒令的出现,说到底是一种传统与革新的碰撞,一种拥抱未来的激奋和失去传统的焦虑所交织出的悖论。


    私酒贩子是一种特殊时期的特殊职业,但其根本还是黑帮分子。着装特点也并没有太脱离“黑帮风格”。

    1920年代的黑帮形象可以被概括为身着深色西装外套(大多为条纹,几乎没有黑色)与其相匹配的背心和裤子、白色或黑色的软呢帽,对比色领带,嘴里常叼着一支雪茄。

    电影《无法无天》剧照

    西装

    黑帮们身着单或者双排扣的宽翻领条纹西装,在20年代早期他们的西装符合紧扣时相当合身的特点,而在10年代末却还比较宽松。

    不是TB上的中华韩版英伦风超紧身西装!

    西装面料通常是深灰色和白色的羊毛,来打造出条纹样式。

    在其他影视作品或者资料中我们也会看到一些人身着棕色条纹、格子花呢或者粗花呢样式的西装,这些西装是作为便服出现在非正式场合的;也是地位比较靠后的黑帮分子的着装。

    衬衫

    他们选择的衬衫大多是条纹的,但一定会是白色领。

    背心

    每件西装都有一件6颗纽扣、带有口袋的背心(多为翻领)用来搭配;西装外套、背心和裤子的材质是一样的。工人阶级和普通匪徒不一定负担得起这三件套,于是他们可能会穿一套没有背心的西装,或着只穿有背心和裤子,但没有西装外套。

    还是穿有衬衫的,并不是光膀子背心 电影《无法无天》剧照

    裤子

    大部分为高腰的直筒裤,齐肚脐或高于肚脐。在20年代时引入了中褶。裤子要完全盖住腿部直到脚面,20年代早期时很窄,到了时期末却变的相当宽。

    20年代男人们的裤子

    至于能有多宽呢…

    行吧

    帽子

    这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1920年代的大多数男人喜欢戴着圆顶礼帽,而黑帮分子们选择的是Fedora,浅顶软呢男帽,由软毛毡制成。他们的帽子非黑即白,并且在底部环绕有一圈高约4英寸的对比色饰带。

    典型的Fedora帽子高11-12公分,有大约3-4公分的松软而柔韧的帽檐,顶部为前尖后圆的水滴凹陷。由于柔软的材质,帽沿和帽顶都能被随意地捏出造型,在不使用的时候完全可以折起来放在公文包里。


    Fedora

    关于Fedora还有一个趣闻: 到了1970年代,Fedora变成了只有老头才戴的过时物。但是Michael Jackson拯救了它,使它再次成为一种凹造型的时尚配饰。

    到了夏天的时候,那些富有的黑帮们的首选就是巴拿马草帽。

    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剧照 这种帽子也是恶名昭著的黑帮首领阿尔·卡彭(Al Capone,1899年1月7日——1947年1月25日)的心头好,他拥有好几顶巴拿马草帽,甚至从厄瓜多尔请回一名帽子制造商专门为他制作帽子。

    嗯?厄瓜多尔?

    没错,巴拿马草帽并不源自巴拿马,最初是产自于厄瓜多尔。

    优质正宗的巴拿马草帽十分柔软,可以随意卷起并且复原后毫无褶皱

    在16世纪的时候,西班牙入侵厄瓜多尔,看到当地的土著居民戴着一种头巾,所以叫它“Toquilla”(托奎拉),西班牙语即“头巾”的意思,后来逐渐演化成“巴拿马草帽”的原型。

    之所以被称作“巴拿马草帽”,主要是因为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1906年参加巴拿马运河开通仪式时,致辞感谢有人送他“巴拿马草帽”,所以这一命名也被逐渐叫开了。

    致辞时的西奥多·罗斯福

    配件

    领带——西装是需要领带的。黑帮们的领带与衬衫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宽条纹领带、珠宝色调或者小图案领带在时髦的黑帮身上很常见。并且这时的黑帮永远不会戴领结。

    电影《无法无天》剧照

    背带——如果一个黑帮穿着一套没有背心的西装,那么他可能需要一条背带来搭配衬衫和外套。

    对于黑帮们而言,黑色和灰色的背带绝对不会出错;当然,也有人会为了引人注目而选择白色的背带,用于搭配白色的领带和深色的衬衫。

    但其实相对黑帮们的其他配件,背带并不很像主人的时尚名片,因为它只是支撑裤子的一种必需品

    穿着背心就不要再穿背带啦…

    方巾——也被称为口袋巾、胸带巾,它的颜色应该与佩戴的领带相协调,但不一定需要完全相同的材料。方巾要放在左心口袋里。一块经过精挑细选,洗净、烫平、折叠好的方巾,能凸显主人的品位和身份。

    表链——黑帮们的西装敞开时偶尔会看到怀表表链悬荡在背心口袋与西装内袋之间;他们没有穿背心却想佩戴怀表时就把怀表装在裤子口袋里,然后把表链的另一头栓在腰带上。

    现在没有那种颜值和气质还是别在裤子上栓链子的好

    手杖——富有的黑帮出行会拿着金柄手杖,辅助行路(或者当作武器)。

    胡子——20年代的大多数男人,包括部分黑帮的腮帮子都是干干净净的;也有一些黑帮会留有薄薄的一小层胡须,但样式一定是简单、“直来直去”的,这也会成为某些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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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问我《私酒传奇》在哪?

    鸽了


    开玩笑的,其实上面的配图就是了

    你应该注意到了,很多配图都出自电影《无法无天》

    在这里推荐一部由小说《私酒传奇》改编的影片《无法无天》,这是Annapurna Pictures公司出品的剧情电影,由约翰·希尔寇特导演,Matt Bondurant担任编剧,汤姆·哈迪希亚·拉博夫杰西卡·查斯坦主演,上映于2012年。该片以马特·邦杜兰祖父兄弟三人为蓝本,讲述了三兄弟在贩卖私酒的过程中,如何将犯罪团伙日益壮大崛起的故事。

    其实原著小说也挺不错的,还原了曾经出现在威廉·福克纳笔下的残忍、冷漠的南方式道德,作者描写血腥、暴力的笔触直接而坦率。

    虽然那个荒诞的、喧嚣的、流动着黑色的刻薄的年代已经过去,但今天我们仍能从影视作品中窥得那个年代的身影。

    每当我看到“禁酒令生效的前夜,街道上空无一人,人们都聚在家里或其他公众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酒会”时,我总会想象一个在清冷的月光下踉踉跄跄的人,他拿着酒瓶子,不时地喝上一口。

    空气里流淌着浓郁的酒香。他感到自己的耳朵里被塞进了酒瓶子,人们放纵的笑声或是干瘪的碰杯声在他耳朵里瓮声瓮气地滚动。

    他终于走累了,于是抬头看看月亮,月亮好像转动着的红酒瓶底,他盯着月亮,发觉它越转越快,并且越来越大,直到所有的星星都被卷进了那橘红色、发着亮的漩涡。

    他仰面瘫倒了下来,整个宇宙都在唱歌,冗长的音调挟裹着所有欢呼的声音和抗议的呐喊。

    他睡了过去,明天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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