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经》,历来说话纷纭,俗人且愚,不得其解,多屈其意。吾非圣人,然吾修道七十余载,对《道德经》略有所悟,姑妄言之。
第三章:“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这段经典古文常被人们误解为:老子为了讨好为政者而设的愚民政策,让人民变傻、没有志气。这是境界低不懂的人才那么说。
削弱其逞能好胜之心,增强其体魄筋骨。常常让百姓回归到像孩童般那样无知无欲纯洁真诚的状态。(这是我的解读)
第四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削弱它盛气凌人的气势,让它摆脱俗事的纷扰;和同它散发的光芒(像变色龙一样适应环境藏匿自身),让自身藏匿于尘世之中。
即人们常说的: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可以理解为一个十分渊博有才能的人生活在这世间,这周围的人都是普通人时,他不去炫耀自己渊博的学识,也不去夸耀自己卓越的才能,而是跟普通民众做着相同的事,当你看到他时就觉得他只是一个慈祥的老爷爷,而不会察觉到他是一个学识渊博,才干超群的老教授。这便是“和光同尘”的奥义。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要说起这句话,大半的愤青都会告诉你,这话的意思是说:“天地残暴不仁,把万物都当成低贱的猪狗来看待,而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圣人们也没两样,还不是把我们老百姓也当成猪狗不如的东西!”这句话在各种愤青的网络玄幻小说中,在当前下三流的网络YY小说里那是随处可见,主角通常是弱小无助,饱受压迫和不公,于是有一天突然醒悟,大喊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立时或悟道飞升,或肉身成佛,或从一个人人可以欺负的小瘪三变成一方霸主,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我要说的是,他们其实恰好用错了 !
天地没有世人所认为仁义(世人眼中的仁义:对人(我)好,对动、植物差,认为人是最尊贵的,人吃牛虎就是理所应当,老虎伤人就是“天”理难容!但“天”真的这样认为吗?人对天来说,无论是人吃了老虎,还是老虎吃了人,都没什么不同,所以在一般人看来上天是极为“不仁”的,但正是这种看似“不仁”,实则“至仁”,它予以了老虎强健的体迫,予以了人聪慧的大脑,让他们都能生存在这个世上。)天地是无所谓仁慈偏爱的,它对待万物就像对待祭品一样并不在意;圣人也是无所谓仁慈偏爱的,他对待百姓也像对待祭品一样,任凭百姓自生自息。 体现了老子的“清静无为不扰民”的思想。此思想在《种树郭橐驼传》中亦有体现。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老子的思想是辨证的思想,他能透过事物的外象,看到世人看不到的内在源流,更为深邃的思考,把握这个主旨,理解《道德经》便轻松一些,且能达至其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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