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信奉的原则带给你死亡,那它又有什么用呢?”这是《No country for old man》里冷血杀手的话,这是受伤后绝望的呐喊,大概也是现在的他的成因吧!当他如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决战,像鹰隼追猎鸽子一样去追杀带着美金的牛仔时,牛仔却意外死于墨西哥人之手。当雇佣他的老板干扰他杀人的方式时,老板就不能活着。用扔硬币来决定别人的生死,自己却在一场偶然的车祸中受伤骨折。
在毒品交易火拼之后,捡了个便宜的牛仔拿着几百万美金想改变生活,就此成了机智的逃亡者。没死于追杀者的周密,意外死于他人之手。在这一系列的黑色幽默下,呈现出混乱,荒诞,虚无,压抑。
警长想救牛仔,却无可奈何,无力回天,最后辞职。怀念着同样当警察的爷爷和爸爸,那个时候他们都不需要配枪,社会一片祥和。可如今已失乐园,已不是以前老人们的那个世界。骑着马打着火把的爸爸是他的向往。他希望从现在的混乱回到以前的秩序中去。《圣经》中夏甲在逃的路上也是如此被教导:“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曾因有孕小看主母,主母苦待之,遂逃之。
回归秩序谈何容易,每一个卷入混乱、混战的人都曾受伤、仇恨、报复,并发出灵魂的追问:“如果你所信奉的原则带给你死亡,那它又有什么用呢?”。在无数的伤害,恶对恶,及绝望中交织的黑夜,如何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呢?《密阳》中的申爱尝试过,崩溃于探监。但如果不回归秩序,混乱的漩涡只会带来疯狂,滑稽,虚无。那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
可恢复秩序又从何开始呢?在循规蹈矩的生活中,被无辜伤害,选择报复再正常不过,伤及无辜也难幸勉,交织其中的恶对恶谁能理清呢?哈姆雷特在准备为父报仇中思索过报仇的对象,是一个人呢,是一群人呢,还是人性呢?错的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或者都错了呢?是应该在秩序中生存,还是在混乱中毁灭呢?他选择报仇,也被仇杀。
被仇恨、欲望卷入混乱的漩涡,被不合理的对待,也无理地与人相处,最后发现掉入的是一个黑洞。虚空,迷茫,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准备去干什么。麻木了,一切都无所谓了。永恒、价值、意义、伦理……都是灰色的。这时候我选择《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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