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写一写我的笨晶,其实她的名字叫晶晶。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晶晶了,无数次埋怨为什么不能见面。她总是说外面太危险,不敢带儿子出来。我说:“我想见的是你,又不是儿子。”她恍然大悟原来我想见的人是她。她工作的地方离我的学校就只隔了一条马路,明明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的感觉。
今天中午,我正在办公室吃外卖,接到了晶晶的电话,说她在我学校门口,要不要出来见一面,我匆匆放下筷子出去。一见面,我感叹晶晶的头发已经都那么长了,她说你也不想想我们多久没有见面了,头发当然长了。我们找了一家奶茶店,我悠悠地喝着晶晶请的奶茶,淡淡地说着最近发生的事情,她依然不需要我多说什么就都了然于心。
晶晶,是我三岁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她了解我一切的事情,看见过我所有的样子,狼狈的、丢脸的、傻缺的样子,都见过。从三岁起,我就习惯赖在她的家里了,她的床只有90厘米,她告诉我,床的一半永远留给我。
晶晶,非常爱干净,从来不允许别人穿外面的衣服坐在她的床上,她无法忍受,会非常生气。可是我是例外,我经常穿着外面的衣服爬上她的床,她对我是无奈又宠溺,总是不忍责备。
晶晶,是一个非常能睡的人儿,而且还有起床气,谁叫她起床都会被她骂走踢走,但是我总是爱去惹她,早早把她叫起来,拖她去吃早餐。她每次都非常生气,但是又都无奈的在我的胡闹中起来。
晶晶,是一个能把人宠上天的人。在她家,什么都是她做,我从来没有动手做过一件事情。可能是被她惯坏了,连水都是她倒,苹果也是她削,吃什么都是她煮。每一次出去旅行,都是她收拾行李,我行李箱的东西都是她帮忙整理装好的。我每次搬“家”,她都会来帮我收拾和搬运行李,我早已习惯她在我身边。
晶晶,是那种心里没有自己的人。我从初中开始住宿,爸爸给的伙食费也不多。我没有钱的时候,晶晶总会把身上的钱给我,自己只留几块钱吃早餐。
我喜欢淋雨,晶晶会牵着我的手在雨中奔跑;我喜欢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晶晶总是会坐在我身边;我喜欢到处旅行,晶晶总是会帮我安排好一切;我喜欢吃橘子,她会给我准备一箩筐的橘子。她知道我一切的喜好,总是在意我所在意的。她了解我的家庭,她了解我的经历,她了解我的性格,她总是无条件的相信我,理解我,支持我。
跟她在一起,我不需要解释什么,不需要多说什么,她都懂我的心情。笨晶就是如此神奇的存在,那样特别又那样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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