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律所三个多月,第一次遇到两个电梯都在检修,抬头看了看这22楼的距离,决定还是坐在大厅等检修完毕。
当事人也节约了上楼的时间,直接在一楼大厅完成了材料交接和解答。
顺带还解答了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工伤认定的问题。
回所针对昨晚O律发过来的答辩状进行修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去找那个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小翻一会儿还真让我找到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想着再给当事人做个质证意见,结果发现卷宗还在O律那儿,今天暂时还写不了。
正好明天下午要去外县法院旁听地庭通知延期开庭,明天还有时间可以做。
想着时间还早,便把昨天当事人拿过来的那一箱材料逐一拿出来翻阅,发现当事人已经按月份进行装订好,还将结果都给我算了出来,这简直是好人啊!
这样的当事人,希望以后能越多越好。
(夕阳)下午准备下班时,O律正好回所,晚上准备加加班就顺手把质证意见写了。
磕磕绊绊的写完质证意见,给O律发过去后便坐在办公椅上发呆。
下楼吃了以前自己不爱吃的韩式拌饭当晚餐。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自己不喜欢吃的情况下,还要去选择它,当时就觉得非它不可。
回律所时才注意到外面下起了大雨,想着住所的窗户还没关,又看了看窗外的大雨,湿便湿吧。
到办公位看这两天比较火的《回村三天,二舅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最近老能刷到与之相关的信息,但自己从未西昂这打开看看。
视频的时间也不长,十分钟出头,就当是晚餐后的休闲。
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位命运弄人、身体残缺的老人,靠自学的木工手艺,在物质贫瘠的农村,制造、维修出了一个丰盈人生。
看完视频,或者说是听完了这个故事,感觉二舅好强悍,十多岁时便成了残疾,事后自己还能顾得住自己,也顾得住家庭,甚至还顾住了村子。
(夕阳2)不像我,四肢健全,大学毕业,身体还算健康,但往往连自己都顾不过来。
就像UP主说的那样,一直处在平衡出人头地和过好自己的生活之间。
我们经常瞻前顾后,有很多遗憾,有时候也非常悲观。
人呐,说到底还是一个社会性动物,一个群体性动物。
活在群体之中,就要学会接受群体、融入群体,甚至将自己同化。
有时候我非常羡慕那些能够果断作出选择的人,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真实内心放下一切。
也羡慕那些能够坚定自己的内心毫不动摇,不管外界怎么说,自己埋头向前的人。
想想我自己绝对不可能做到为了自己的真实内心放下一切,也做不到毫不动摇的埋头向前。
我自己能做到的,可能就是把嘴闭上,不要每天跟自己絮叨,也不要每天跟别人絮叨。
给自己做减法。
写到这里的时候,窗外刚好打雷,看来它不同意我的观点。
没关系,我同意就行。
时间让人成长,却又不指明方向。
实习的第八十一个工作日,先记录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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