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规范教化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法律法规,另一种是封建迷信。法律法规是硬性的施压,是强制性的,一旦触犯,必将遭到法律的制裁。而迷信则是采取一种柔和而又容易被人们接受的方式,比如,《易经》,阴阳八卦,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等,过去人们都持全盘否定态度,认为这是封建迷信,不足为信。
记得一位名人说过,存在即道理。它既然能影响几千年,自有它存在的理由。这不在咱们讨论之列,日后自有人去论证。
单就这些所谓的迷信思想而言,也确有可取之处。首先它向人们宣扬了人心向善,忠孝仁义礼智信的思想,在人们的意识里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人产生一种敬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秩序是不得已而为之,用思想意识教化人是最高级,最文明的统治方式。孔孟之道之所以能承传千年,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利用就是这个道理。而且这种仁慈的思想教化方式自然形成了一种自我约束力。这种看似迷信的理论说教是法律所难以企及的。
封建迷信当然是封建社会统治者愚弄欺骗人的一种手段,但比起法律来,就仁慈了许多。有些东西是腐朽的糟粕,但是也有一些东西即使到了今天,仍有借鉴的作用。比人如我们今天倡导的尊老爱幼,礼义廉耻,感恩之心,等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传承发展而来的。
所以,我们对一个人,一件事,在没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之前,最好不要主观武断地指手画脚,妄加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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