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草屋之夜
他们的茅草房,在横七竖八里弄巷子的最深处。一个不大的天井,周围一气盖了五六间,近得声息相闻,谁也别想有什么隐私。
天渐渐凉了,就这样拥挤而杂乱的地方,依然很抢手,如果没按时交出租金,最多两天就会被赶出去露宿街头。
不觉间天几乎黑得透了,铁珩刚踏进巷子口,正看到住对家的刘银娘端了盆洗面水泼在天井里,大概泼得狠了溅到了人,惹得住在天井口曹小乙扯嗓子嚷道:“贼婆娘,眼睛瞎了混泼!”他跳出门,顺手在刘银娘包裹得玲珑有致的腰身上摸了一把。
刘银娘本来就是做平康生意的,也不着恼,抬手在他手背上打了一下,啐道:“滚开!”转身却已送了个媚眼过去。
曹小乙被这个眼色弄得嘴巴几乎咧到了耳朵边,抬眼间看到铁珩,不由得脸上有点挂不住:“哎呦,铁小哥今天恁早就回了!”
铁珩刚住进这里时全身都不自在,甚至羞于沦落到这样的所在。在这个各色底层人等混杂之地,他和岳朗是如此不合其类,不得其所。
要说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可有人就是喜欢冷眼对人,因为穷人可以看不起比他更穷的人。
除了彼此鄙视的白眼叫他们能有一点优越感,还能怎么样呢?
刘银娘就是这样一个人,尽管铁珩一向对她敬而远之,她只瞥一眼他身上沾满尘土的衣衫,就像看到了什么脏东西,藏不住一脸的轻视之色,转身端着盆回去了。
铁珩低头继续往自家走去,犹听得曹小乙在身后讪讪地说:“哥儿今日是贵发了吧?可否要我看上一卦,不收你钱。”
铁珩闻言忙说:“不敢叨扰小乙哥。”他的命,不用排生辰八字也知道,左不过是初限不顺,空亡入命,荣发未至,驿马发动……
“哥!”随着脆生生一声喊,岳朗像只活泼的小兽从屋里窜出来,往铁珩身上就一扑。铁珩急忙把身子一转,拿左手接住男孩,搂在身旁不叫他再动。
要是给他扑到受伤的右臂,又得烦上好半天。
岳朗的衣服上带了点淡淡的酒味,手指尖沾着墨迹,铁珩问:“又在曲先生那里抄了一天的书?”
“哪有?”岳朗仰头道,“曲先生又喝多了,抱着小狸睡了一天都没醒,我一直和潘奴哥哥一起教功课呢。”
曲先生姓曲名倬字予珄,就住在隔壁,原是凤翔府人氏,可以算得上个奇人。他早年生活富足,却没有像常人一样娶妻生子,估计也是被古圣先贤的那些混话蒙了心,打年轻时就喜欢负笈出游,几十年下来大江南北都走了个遍,虽然没收集到什么奇珍异宝,却留下一大堆异闻笔记。据他说这些书稿中天文地理医卜星象无所不包,如果一旦能编纂成册将是古今第一奇书。
可惜就在他年纪老大想安定下来好好整理书稿,著书立说之际,卫国与西隗开始连年交兵。
曲先生跟无数的卫国百姓一样,家园沦于兵祸,迫不得已背井离乡。他流离失所之后,依然改不了文人那股不修边幅,不理生计的旧态,却再也没有百顷良田充作后盾,生活越过越局促,以致混到现在只能屈身与流民一起住在简陋的茅草房里,整日逡巡于醉乡中不愿醒来,身旁唯有一个半大的小弟子潘奴,还养了一只花猫小狸。
这猫最喜欢舔他杯中的余沥,于是也整天醉醺醺的。
周遭的这些邻居,也就铁珩岳朗像是识得几个字的人,能听懂曲先生满口的之乎者也,他最喜欢在醉酒的间歇里,扯住他们说自己的书,借此怀念过去的好时光。铁珩天天为了生活奔波劳碌,哪有这个时间,所以更多是岳朗被他拉去,美其名曰帮着抄书稿,开始还曾给过几枚抄书的铜钱,后来他日子越过越拮据,只好不了了之,更多不过陪着他打发时间罢了。
如果当年父母家人没有死于西隗铁蹄之手,而是带着全副家当南下避祸,或许他们今天也会活出点曲先生的影子吧。
就因为这点似是而非的影子,铁珩对着这个成日半醺的老头,总是礼敬有加。再加上岳朗白天能有机会抄书写字,多少算是件正经事,和曲先生师徒总好过去跟曹小乙混,院子里还有刘银娘这样的人在,躲着点没坏处,所以岳朗白天大多和他们在一起。
岳朗一天没见他,一直猴在身边说话。他忽然皱了皱鼻子,收敛了笑容:“哥,你怎么啦?为什么身上一股凉油的味道?”
小子鼻子还真灵!
铁珩不动声色地打着岔:“还有别的味道你闻见了吗?”从怀里摸出那个荷叶包在岳朗面前晃了晃。
果然岳朗的全部注意力一下就被荷叶包吸引过去,打开之后一声欢呼,已经拿了一只肉馒头在手上,飞速咬了一口,口齿不清地说道:“这是崔二娘家的牛肉馒头,里面加了骨髓汤,所以特别香……”
他边吃边说,两下竟全然没有耽误,不过是一转眼的时间,一只肉馒头已经下了肚,岳朗恋恋不舍地舔着手指上残留的肉汁,又抬眼看铁珩,奇怪他哥怎么不吃。
铁珩装作不屑的样子:“两个都是你的,我今天在工地已经吃过了。”
“真的?”岳朗拿起另一只馒头,满面狐疑。
“那还有假?”铁珩为了显得更加可信,忙从怀中掏出比平时重得多的铜钱,“我们树砍得好,桩子打得更好,除了吃肉馒头,还多给了二十个铜钱呢!”
岳朗拿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铁珩看了半天,终究是抵不过嘴馋,改低头盯着手里的馒头。
铁珩轻声笑:“想吃就快吃,再怎么看也只有这一个!”
岳朗执拗地把肉馒头举到铁珩嘴边:“那,你再咬一口?”
铁珩拗不过,浅浅地咬了个边,舌尖上沾染到一星鲜美的肉汁,顿时觉得整个胃都抽了一下,他没事般挥挥手:“你慢慢吃,我先去洗洗。”
天井里黑黢黢的,借着从板壁间透出来的一点微光,铁珩解开衣衫,用含着土腥味的运河水,擦洗着身上的汗和泥。(没有土腥味的甜井水是留着喝的,一担要十个铜钱,哪里舍得用。)年轻的身体布满了劳力的伤痕,在冷风中微微打着颤。
右臂已经肿起一寸多高,发着低热,冰凉的布巾敷在上面,有短暂的舒缓。铁珩咬牙忍着痛,一遍又一遍用冷水敷着那些紫黑的伤痕。
等他处理完伤处,再擦干身上疼出的冷汗,才觉得把白日的一身污浊都洗净了。
对门哗啦一响,刘银娘带着一身脂粉的香气出门了。
铁珩下意识地背过身,藏到阴影里,提起衣衫挡住自己。
刘银娘扭着腰肢从院中走过,发髻上插满廉价却又金光灿灿的首饰,她整理着臂上的披帛,路过铁珩时故意用小绢子捂住了鼻子。
铁珩在黑暗中闭上双眼,无奈地笑笑。他劳累的一天已经结束,而别人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晚上临睡之前的时间,是铁珩最喜欢的,他甚至每天不自觉盼着这段时间快点到来。
黑暗中,他和岳朗躺在一起,盖着单薄的被子,男孩的身子总是暖暖的。岳朗会不停问问题,铁叔叔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岳家庭院里敞轩上的匾额上题着什么字?眉姨那好吃的馄饨中究竟放了些什么东西?
那些只遗留在他们两个心中的记忆,美丽而苍茫的故乡,每天都离得更远一些,变得更模糊一些,唯有一遍又一遍诉说才能牢记不忘。
他更要感谢那些年死记硬背下的经史子集,上千年的文字沉淀出无数无形的力量,激励他也抚慰他,把他从眼前沉重的日子中拉出来,提醒着在扬州西南角这片茅草棚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大辽阔的天与地。
铁珩虽然累,却总是舍不得就此睡着,想把这些一一讲给岳朗听。
岳朗听到半截忽然想起什么,撑起身子,声音中一派欣喜:“对了,这个曲先生恐怕真有点本事,今天潘奴哥哥给我看他们的油灯,只要拉动手边的一个木条,铜灯机关发动,就有个小盖子盖到灯捻上,一下灯就灭了。有了这样一盏灯,睡在床上再也不用起身去吹灭了,这么精巧,可以拿去卖钱啊!”这样的地方都能找到卖钱的机会,倒真不愧是他爹的儿子。
他说得兴起,一把抱住铁珩的胳膊:“如果做出来,一个卖五十文铜钱,肯定有人抢着买!”
铁珩忍不住吸了口气,躲开了自己的右臂。
岳朗一下不说话了,铁珩还等着他的下文:“还有吗?”
岳朗一反常态地沉默了半天,好久才迸出突兀的一句:“铁哥哥,以后,以后我来养着你!”
铁珩一楞,轻声笑道:“胡闹,我哪里用得着你来养?”
“真的!”岳朗把脸贴在他肩上,清凉的手心轻轻摸着他发烫的右臂,急火火赌咒发誓一般,“我不是说现在,是以后,等我长大了,会赚好多好多的钱,决不叫你再吃一丁点苦!”
男孩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发着亮,显然诚挚无比,铁珩只觉心口的一股血忽然变成了捧小火苗,热乎乎的流过来又绕过去,最后消散在四肢百骸中,全身都跟着暖了起来。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睡吧,好好睡觉,才能快点长大。”
这一夜扬州城中的歌舞仍然终宵达旦,彻夜不停。铁珩却在他简陋的茅草屋里睡得极为香甜,也许是岳朗这几句简单却发自肺腑的话,叫他心里更加踏实,足以面对明天的一切。
刚睡到夜半,忽然有人把他家门砸得山响,木条拼成的门板几乎受不住,发出要裂开的砰砰声:“铁哥!铁哥!快起来!”
铁珩披衣下床,开门借着月色一看,只见潘奴一脸焦急站在门口:“我师父他,他不好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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