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天里百花香
题记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出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 柳青
我曾经的婚姻生活《1》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
很多年以后,当你回忆过去时,我敢保证那些好极了和糟透了的时刻,你都会记不清了,唯一真实和让你骄傲的是你挺胸抬头曾经走过的人生。
今天,当我提笔去写自己曾经走过人生的第一次婚姻生活时,心里已没有了那份刺骨的寒凉,那些远去的岁月已如沙子沉淀在人生的长河中,但我再次划开心湖时,心里已开了一朵清香的水莲花,仿佛前世今生的感觉。
我出生在六十年代末,那个年代的农村孩子,多多少少都受过缺衣少食的苦,可我一点也没有承受过少年时生活的辛苦,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生活得无忧无虑,有白米饭吃,有时令的小菜吃,一周也会吃上两三次猪肉和鱼虾,一年四季都有春夏秋冬的新衣服穿,也不用去山上打柴,也没有下地干过农活。
我的爷爷奶奶、父母视我如掌上明珠,把我当公主供养。从我记事起,奶奶就对我说过,我出生几个月后,都是奶奶日夜照看我,因为奶奶担心我年仅19岁的母亲不会抚养我。
即使后来我有了弟弟和俩个妹妹,但奶奶对我总是偏爱些。直至现在的我,心底还住着那个童年的我,那颗童心仍然藏在大树下。
我在长辈们的关爱下快乐地成长着,一晃就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19岁那年的我,我父亲的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他,那时的他在上海某部当兵,我们常互相写信来往,我欣赏他那龙飞凤舞的钢笔字和毛笔字,还有那诗情画意的书信,以及我对军人崇拜的感情。因此在半年多我和他的书信交往中,他向我抛出了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我那颗稚嫩的少女心,我成了他的俘虏。
1988年21岁的我嫁给了24的他,那时他家的条件和我家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他在家排行最小,他出生时,他母亲已经38岁了,他父亲比他母亲大12岁,他父亲去世时,他才17岁,他的哥哥姐姐都己成家,他和他的母亲住着三间平房,靠他母亲在生产队挣点工分换粮食,一年饲养一头猪、养鸡下蛋卖点钱,换些油盐供他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一
也许我从小受戏曲熏陶,从小受爷爷良善的教育。那时年少单纯,再加上家里生活优越,看到他家生活贫困,心生怜悯。感觉自己是七仙女,他是孤苦的董永。
我不嫌弃他家贫穷,虽然父母,乡邻都不赞同我与她恋爱,但我爱他之才,崇拜军人。家人见我执意,也没过分阻止,也许在家人眼里,我的快乐就是他们的幸福。
后来婚变,我父亲一直受我母亲责怪,说父亲朋友做错了媒人,害我受尽委屈和伤痛。
在八十年代末,农村姑娘订一门亲事,男方至少有千元彩礼钱得拿出来给女方。那时一千元很值钱的,记得那时大米只卖一角二分钱一斤。
然而我的父母没拿他家一分钱彩礼。但农村姑娘订亲的习俗,我父母让他家照办了,细节我已淡忘了,好像他姐姐代表他买了些糕点来我家的,那是1986年。
他参军时,家里只剩下他母亲一人在家过日子,他哥哥基本上不管他母亲的生活。
我父亲见他母亲一人在家,日子过得很清贫,我父亲早晨做完集市上的生意后,收拾好摊位回家时,有时总不忘给他母亲送些猪肉或鱼虾。(他家就在小镇的后街)
1986年在他一封信又一封信邀请下,我陪他的老母亲乘上了安庆开往上海的轮船,来到了他所在的83488部队。
当时在上海十六铺头接我和他母亲的是他战友小刘,那天他正好有任务去了浙江平湖。
小刘也是我家乡人,当时他开着部队的吉普车来接我和他母亲的。交谈中我得知小刘家住县城六车队宿舍区时,话匣子就打开了,因为我小时常呆在那里,小刘爸爸和我舅爷爷是战友又是同事,那时,觉得世界太小了,在大上海还能见到熟悉的人。
我和他母亲在部队呆了一个月,住在部队大院招待所里,他对他母亲一直都很孝敬的。后来,听说他母亲瘫痪在床几年时间,都是他日夜侍候。
他在部队各方面都很优秀,指导员特批他半个多月的假,他每天陪我和他母亲去市区玩,但我亲眼见到书中描述的上海高楼大厦,看到波浪滔滔向东流的黄浦江时,仿佛在梦中。
儿时曾见过姨妈和姨父在外滩的合影照片,那个小小的我心里就种下了种子,心里就想着长大了,一定去上海。
当我踏上梦中的上海时,想着与心爱的人相会于上海时,那个少女的心都快飞起来了,懵懵懂懂的情怀,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
那时的他在部队驾驶班,担任部队外勤出车的任务,因为他的文笔好,会绘画,又被连队领导指派为部队里的文书,部队专栏的作品都是出自他之手,很受领导和战友们的欣赏。
1988年我和他准备结婚时,结婚证还是在上海虹口区江湾镇去登记的。
在八月一日建军节那天,我和他在部队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在部队的一个礼堂上,台下坐满了解放军同志,他的首长做证婚人,军医姐姐当伴娘。
赢得了阵阵掌声,气氛热闹,喜庆。我穿一身鹅黄色真丝连衣裙,军医姐姐给我化了淡妆,那时的我如出水的芙蓉。他穿一身军装,英姿飒爽!
他的首长和战友都说,我们俩是“郎才女貌,天造一对、地设一双。”我感觉自己是世上最快乐的人!
因为他在部队出色的表现,还有他对文书工作的得心应手,首长很器重他,那时他只是个普通的士兵,而部队领导破例让我和他在部队举行婚礼,并且在部队大院分给了我们一室一卫一厨的房子。这是领导对他格外的器重以及爱他之才,他才享爱到这份待遇的。
1988年的我结婚后,我和他过着一份甜蜜的生活,我们在一起看书写字,他下厨做饭,给我洗衣澡。休息日,他常带我去市区玩,买时尚的服装。去外滩、南京路、淮海路、豫园、城隍庙、鲁迅公园、四川北路商业广场,植物园、动物园等地。记得我坐得最多的就是51路电车。上海市区有名的道路和商业广场,都曾留下过我美丽的足迹。从此的我深深地爱上了这座城市――上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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