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母亲老了。而我,也即将老去。
年轻一点的时候,她爱和我说一些更年轻的曾经。晚秋的风中,她站在村口的桂花树下,一簇崭新的衣裳站在人群里,她把头深深的低着,眉角羞涩的瞟见,人群外一个憨厚的青年,他的嘴角甚少笑意,言语更是少之又少,他大概是个寡言的人吧。
后来,那个人便成了我的父亲。
“他是村里最勤快的人”。母亲最是常说此话,从我的6随开始记事后到如今我已是将近30的姑娘里。她的眼角还是当初的羞涩,只是比起当年的少年桃红,此间更甚慈目罢了。
她已是一个极少戾气,温柔之至的女子,我的母亲,她在年岁光阴中,棱角磨尽,和善的眉宇,总能让我躁气的心平静很多。
19岁嫁于父亲,从一无所虑到柴米油盐,她的转变来的特别快,尤其是有了我姐之后,更是愈发的明显。每个女人的母性潜能总在有孩子的那一瞬间爆发。无关她躁动的年少,也无关她狂热的青春,幼稚与成熟,也许只是一瞬间的转变。
曾听人说起,母亲年少时,是个颇具才气的女子,虽上到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归家,但那时展露的才情却依旧环绕周身。可惜了旧时代的农村,女子的地位总能在家庭选择学业上尤为的明显。残存的封建思想,在偏远的农村里依旧根深蒂固,你所能对抗的,无疑是对自己的不甘心,但又如何。
2
三月的木棉又开出了素净的花,这个季节,雨水是冰凉的,淅淅沥沥的,空气湿润,大街上满是花色各异的伞,很多人的脸上都挂着一丝不悦,我喜欢雨天,不带伞的雨天,走在路上,有人侧目前行,有人擦肩而过,我像个独子,暴露在空气中,呼吸不畅。
是呀,都三月中旬了,阴冷的清明就要到了,我想起家乡那个小城,现在应是满城的油菜花了吧。那些开的旺盛的小黄花,深根长入的老树,供奉庙宇中的香炉神龛,踩在脚下平滑的青石板,无疑都在诉说一些隐去的故事。也曾听说这座小城的底蕴深厚,但不管曾经多风华正茂,隔岸观火的场景,如今残留的时光痕迹已似有似无了,它已隐去风华,它正值温静。
我想回去一趟,在四月阴郁的天气里,看看满城的黄花,隔着朦胧的烟雨,我看不清它的样子,踩在小径上,又忽而想起它的一切过往。
其实离开家乡很多年,慢慢的适应了城市中的燥热人心。
3
城市的路,宽阔又错综复杂,大概永远都在修葺,总能看到起重机和脚手架,上面站着一个戴帽的男子,下面站满弓腰的男子,敲敲打打。
其实城市是有记忆的,如果你曾试过一个人走一段曾两人走过的路时,灯光微弱的寻觅清冷的街,你总能记起很多不愿想起的过往。也许今天你和某个友人吃过一顿饭,你们相谈甚欢,你以为人生终遇一知己,明天你孤意消去,便再也未能相遇,城市即是如此,容易巧遇,也容易离人。你再路过时,记忆如旧,只是人已散尽街头,下一个街角,你还会不断遇见未知的人,然后又失去。你终其一生,搭船过海,你走上一座孤岛,你发现你的四面都是暗潮汹涌的大海,你脚下坚实的岩石,你以为获得了救赎,其实你失去了除了生的所有。
有天下班,我路过临街的咖啡店,一个少女披肩长发在画素描,画街景,画行人。一个吹萨克斯的黑人做在对面的酒吧门口,兀自吹奏迷情的《my heart will go on》,那天日落黄昏,我站在他的对街,隔着嘈杂来往的人群,它如一杯香浓的意式咖啡,缓缓轻至人心,我始终岿然未动。我大概是一个容易触景伤情的人吧。
前几天我又沿着起伏的弯街,走到那家卖菠萝包的星巴克,我每次都会拍照,保存。这次的菠萝包也许没有上次的酥,拿铁还是那个味道,我看见一对情侣在拍婚纱照,新娘的头纱很长很长,新郎内衬里的对襟毛衣有点突兀,靠墙站着,脸上有点倦意,但是依旧很开心。我手举着菠萝包,看着这一幕。那时候,我总觉得,有那么一天,我也会带一个人来到这里,不是拍婚纱照,而是静静的吃着夹黄油的菠萝包。可是敞开心扉的去爱一个人,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难。
我记得张小娴成名作《面包树上的女人里》,和初恋分手的女主踩着十寸的高跟鞋,在万人狂欢的圣诞节里,摔倒,却在这天和初恋复合了。
城市不都如此吗,暮色沉沉时,大街上还有醉意正浓的人在狂欢,安静的坐着看人群的傻子眼神也很安然。即使过了午夜12点,街灯依然明晃刺眼,长街人群熙攘,又怎样,还不是会有温柔的穿堂风,有人来了又走,有人走了便没再回来,我们即便晃晃悠悠的走着,什么也不去思念,你的小窝也还是在拥挤的城市里等你去暖。
之前看过一部电影《岁月神偷》,岁月可以偷去很多东西,白衣少年的生命,夹缝中脆弱生长的爱情,即使楼宇林立,也许以后也都是一片废墟,即便如此,我也会庆幸我的青春曾路过此处,看过一些零碎的风景,也包括遇见你。
我想回去看看家乡,还有我可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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