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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不完美正是它的可爱之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另类读法

生命的不完美正是它的可爱之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另类读法

作者: 豆憨憨 | 来源:发表于2021-03-06 21:03 被阅读0次

    齐帆齐微课

    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工作间隙一有时间就拿出手机看几章,简直到了分秒必争的地步,没办法,我被福尔摩斯的魅力迷住了……

    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这个人,怎么说呢,很可爱。

    他初遇华生时正好完成一个血迹鉴定的化学实验,然后全然不顾场合,兴高采烈的向还是陌生人的华生滔滔不绝地介绍这项伟大的发明,那手舞足蹈、热情洋溢的模样像个饥饿了很久终于得到糖果的孩子,不由让人为他的坦率热情会心一笑。

    他拥有无人能及的旺盛精力,一旦有了案子,他能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沉浸其中,直到案子告破为止;但一旦回归平淡的生活,他又像是被抽了脊梁骨似得,会连续几天躺在沙发上,神色恍惚,目光呆滞,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比咸鱼还咸鱼,按华生医生的话来说,要不是见他平时规规矩矩,没什么恶习,不然肯定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他学识广博却不失精专,对某些研究的热情超乎寻常,尤其是各类稀奇古怪的学科领域,例如他就写过一篇专门研究各类烟灰的文章,按他的说法,只要让他看一眼烟灰,他就能马上知道这是哪种烟的烟灰,让人啼笑皆非之余不由感叹他对自己探案工作的热情与执着。

    他看的透彻,活的洒脱,他不在于世俗的名利,也不在乎警探们对他的傲慢无礼,他只想要案子,想要难题,越复杂越好,越难越兴奋,和普通人不同,他厌恶平淡乏味的日常生活,极度渴望精神上的亢奋。

    他精通很多学科,其中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技能是拉小提琴,据华生说,“技艺颇佳”,能拉好些高难度的曲子,听他演奏是一种享受,称之为一流的小提琴手也不为过,可惜偶尔他专注思考问题时会把小提琴平放在腿上,闭上眼,漫不经心的拨拉着弓弦,此时就毫无章法不说,哩哩啦啦堪称是让人抓狂的噪音,有些同情和他合住的华生医生了,不过事后能得到他连拉几首爱听的曲子作为补偿好像也不赖。

    当然他有数不清的让人着迷之处,但他的缺憾同样让人叹为观止。

    譬如他的无知,据华生医生说他对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窍不通,他甚至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这种连小孩子都知道的天文常识,华生对此大为吃惊,他却平淡地反问: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仔细想想确实如此,正如他所说无论是太阳绕着地球转,还是地球绕着太阳转,都对我们及我们的工作没有丁点影响,所以还是按照他那套把大脑比作阁楼的说法,仔细清点一下自己生活和工作需要掌握的技能为妙,别让所谓的知识浪费大脑有效的空间。

    譬如他对女人的态度,连华生医生都无奈的评价:尽管他如此有魅力,可惜却不是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他曾说过“女人不可靠,再好的女人也不可靠”,别生气,他不是歧视女性,只是对于需要时刻保持极度理智与冷静的头脑来说,感情是他的天敌,他绝不允许自己动感情,他曾对华生说,他终生不婚。

    亚里士多德曾说:“凡是伟大的天才都是带有疯狂的特征。”

    这一点在福尔摩斯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为了破案,他能不眠不休,累了宁愿钻到实验室做化学实验放松;为了保持大脑的活跃和亢奋,他甚至不惜给自己注射伤身的药物;为了保持冷静理智的推理,他可以坚定的说我终身不婚……我自问,即使为了最热爱的写作能做到如此地步吗?!答案很清楚:不能,所以我更佩服他。

    福尔摩斯当然不是完美的人,但正是这点不完美,才让他更难能可贵,让一个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虚构人物仿佛真正活了过来,就真实的生活在我们身边,触手可及,甚至连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伦敦贝克街221号B也成了旅游景点。

    让福尔摩斯一个活跃在书中的“纸片人”变成如此有血有肉的“真”人,柯南道尔功不可没,那如果是我们,如何让笔下的人物也如此让人念念不忘?

    对此,我有以下几点感悟:

    首先,主人公可以强大如神,但不能完美无缺。

    人无完人,坎贝尔说:完美很乏味,生命的不完美正是它的可爱之处。

    确实,一个没有缺点的主人公根本没有变化可言,任何困难他都能游刃有余,任何事件都不能对他造成影响,那你的故事怎么进行下去?读者读你的书有什么意义?只是看主人公怎么装逼吗?

    就连强大如此的福尔摩斯都有明显的让人忍俊不禁的缺点,你还在执着于主人公的完美吗?

    再说,某种程度上,作者和主人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后妈,是“敌人”,你不但不能善待他,反而必须想法设法给他制造困难,逼出他的潜力,让他尽快成长起来,而这个成长的过程才是读者真正想看到的。

    其次,给主人公一个为之痴迷的东西

    像福尔摩斯就不喜欢平淡的生活,反而痴迷案子,越奇异越难越亢奋,平时没有案子,他宁愿注射药物也要保持大脑活跃,他还会为提高自己探案的能力,去学习各种有可能用到的知识,在不熟悉他的人眼里他就是个怪人,可福尔摩斯依然不改初衷,我行我素,活得精彩之极。

    我们可能永远成不了这样的人,可我们羡慕这样的人,所以他的故事让我们手不释卷。

    明白了吗?给主人公一个痴迷的东西,让读者为其“痴迷”。

    最后,给主人公一个与表面人设极大的反差设定

    福尔摩斯那么理性冷静的人,却有一个需要感性的技能:拉小提琴。

    再比如一个霸道总裁因为某些原因,可以给他一个小餐厅老板兼大厨的身份,是不是很意外?如此大的反差萌肯定会让读者好奇的想接着看下去,这样你就成功了不是吗?!

    当然,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于此,以上只是我的些微领悟,其他的还需要大家继续深挖总结。

    丽萨·克龙说过故事是靠人物驱动的,它因一个人而生,也只为那一个人服务。因此一个出彩的主人公是写好小说的核心,无论什么题材的小说都是如此。

    齐帆齐第2期28天写作营 第3篇 21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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