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从空调制热得以温暖的屋内走出吧,我去前一楼查看昨夜忘关的门。走到院子里,立马感觉到一股深入骨髓的冷。
昨日在对面范家厨房吃中午饭时,为方便打开了卷闸门,吃完饭回家竟只插上了玻璃门。然后一个下午,一个夜晚都忘了去锁门。好在玻璃门还插着,一切都好好的。雨还在下,望着院子里的无花果树,好想问它冷不冷。还有那么多果子在枝头泛绿,会不会在入冬前成熟呢?看到树枝的最高处,有几个泛黄泛红的,分明已经熟透。便想法子摘了下来,咬一口,真是比蜜还甜。这个真没有想到,振平弟前年拿过来让扦插时,也就一根香烟那么大一截树枝,只两个冬夏,就成一颗大树了。去年大家都不知它的吃法,硬是一个个生吃了,没有人觉得它特别好吃。今年才知道当它突然开始膨胀变大、泛红发软才算成熟。采摘下来时有白色的乳液流出,顶部裂开的地方,又粘又甜,恰似蜂蜜一般。无花果还有一个特点是一年两三季挂果,数量特大。而且是缓慢有次序的成熟,最适合在庭院里长时间的逐日摘取鲜果,有滋有味的享受。如此一来,就格外的喜爱。


终于把《百年孤独》看完了。掩卷沉思,真没有弄清楚作者通过这幅百年画卷,通过那么多人物和事件想告诉读者什么。评论家所认为的那些,我并不全部认可。当然自己所感悟到的,也未必是共识。
百年风雨沧桑,尽都是从生到死的过程。有劳作、有欢愉、有爱恋,也有血腥,失落和孤独。一个一个人物都死去了,他们的故乡马孔多也将消失。一个多世纪,七代人的历史最终似乎会化为灰烬,甚至于被清除出记忆。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已注定是一个悲剧,与《红楼梦》的结局相似。
笔者以为百年孤独与千年孤独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而北美与亚洲也区别不大。若说这部巨著的读后感,我在意的仅仅是它的艺术性。只有二十六万字的片幅,却容纳、展示出来了那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以及千奇百怪的故事,那么多的生死爱恋,真是难得。我最佩服的是马尔克斯的语言表达方式,精彩纷呈,是里程碑,是难以企及的高峰。写人物心里活动,描述混乱不堪的场景,尤其是故事的前后照应等等,让后学深感望尘莫及。
十分有趣的是,小说一开始就对近亲结婚发出了血的警告,但随后又出现了大量婚外恋以及乱伦的情爱故事,并施以浓墨重彩,极尽渲染。由此笔者不仅看到了莫言、贾平凹的学以致用甚至超常发挥,而且悟到了普天之下、古今中外,只要是有人群的地方,男女之事的现实肯定远超人们的任何想象。就此而言,什么天打雷劈,法律道德,终归也不能彻底阻止,该发生的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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