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这两段情节,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陷入了思考的困境中。
这两段情节令人匪夷所思,内容非常的蹊跷,在书中也是很唐突的感觉。
其次,如果这两段情节是为了辅垫,对英雄人物进行赞美和歌颂,好像又没有起到这种作用。
在我看来,这些内容非但没有达到好效果,只能说是画蛇添足,甚至有副作用,还带毒!
那作者这两段描写,意欲何为呢?
为此,我想特邀各路高手,一起和我解开作者写此情节的谜团……
第一段,当徐州危急,陶谦面对强大的曹军无计可施。
此时一个人进言:“府君久镇徐州,人民感恩。今曹兵虽众,未能即破我城。府君与百姓坚守勿出;某虽不才,愿施小策,教曹操死无葬身之地!”
却说献计之人,乃东海朐县人,姓糜,名竺,字子仲。
图片来自网络此人家世富豪,尝往洛阳买卖,乘车而回,路遇一美妇人,来求同载,竺乃下车步行,让车与妇人坐。
妇人请竺同载。竺上车端坐,目不斜视。行及数里,妇人辞去;
临别对竺曰:“我乃南方火德星君也,奉上帝敕,往烧汝家。感君相待以礼,故明告君。君可速归,搬出财物。吾当夜来。”
言讫不见。竺大惊,飞奔到家,将家中所有,疾忙搬出。
是晚果然厨中火起,尽烧其屋。
竺因此广舍家财,济贫拔苦。后陶谦聘为别驾从事。
此段描写在我看来,描写的玄乎、神乎其神!
为什么南方火德星君要假扮美妇?而假扮美妇为什么就找糜竺勾引?
难道每次火德君要烧谁家的时候,都要勾引一下这家主人,看一看这家男人花不花心?
假设这段故事成立,而对于糜竺是一个很次要的人物,为什么特别要在此写这段神话传说般的故事来辅垫呢?
如果歌颂他好,最多是不近女色、不花心。火没烧成,糜竺应该与美色这方面受到启发。
可糜竺为什么广舍家财、济贫拔苦,同这件事联系起来了呢?
另外一段让我困惑的情节描写是,刘备被吕布战败,逃难中发生的事。
图片来自网络但到处,闻刘豫州,皆争进饮食。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
玄德曰:“此何肉也?”
安曰:“乃狼肉也。”
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
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
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刘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
玄德称谢而别,取路出梁城。
这一章节,更叫人目瞪口呆,竟然刘安杀了妻子,用妻子的肉供奉给刘备。
这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何等的残忍?!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没得吃?一定要杀妻子。
而且刘备与他本无交集,只是江湖上刘备有些名声,他至于要杀妻供刘备吃吗?
有的是其他办法呀?他是猎户,真没得吃,他也可以“割点自己的肉”呀!
妻子在那个社会,也不至于没有地位到当动物、畜生看待吧!同时代,关羽、张飞待嫂如母呢?
你说刘安是缺人性吧!可最后又说,本来要跟随刘备的。可是家中有老母在,就不去参军跟刘备了!
你说,这是对刘备的歌颂,素昧平生的人,为了刘备愿意杀妻供他吃,这太过份了吧!不但没起到颂扬的作用,而大大减分了!
所以我始终不明白,这到底为什么?从任何角度都讲不通?!
务求各路高手能解开谜团,我将诚恳献糖果或贝,以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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