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是一种感觉。
1.1 幸福主要是心理感觉,但也涉及生理感觉。
1.2 幸福是某件事情的结果。
1.3 幸福是个人感觉。
1.3.1 幸福因人因时因地因情而异。
1.3.2 个人幸福,可以争执,但不可以论辩。因为没有标准。
1.4 幸福也是公共感觉。
1.4.1 公共幸福是规范意义上的幸福,是一种社会共识。
1.4.2 公共幸福决定幸福的底线——不幸的底线。
1.4.3 公共幸福的共识越强,社会越幸福。
1.4.4 幸福可以现时体验,也可以回忆和想象。事实上,幸福更多来自于回忆和想象。
2.幸福感是欲望的满足度。
2.1 幸福感可以量化。
2.1.1 根据个人满足度,幸福感有程度的差别。
2.1.1.1 个人的不同幸福感可以比较,不同人的幸福感不能比较。
2.1.2 幸福感有负数,即不幸感。不幸感同样可以量化。
2.2 幸福感可以细化。
2.2.1 幸福感有大小,有长短,有整体和部分的区别。
2.3 幸福感的对立面是没有欲望。
2.3.1 没有欲望不是无欲则刚,而是哀莫大于心死。
2.4 知足者常幸福。
3月21日,一稿。
3月24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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