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十六年前混得落魄,不胜任中学教学工作,在别的乡镇支教一年又回到了本乡镇。
张志所在的乡镇离城区近,过江就是城区,那条江上的桥只有区区500多米。张志计划以后在城区安家,所以他想在离城区近一点的小学上班。这与联校岗校长的想法相背。岗校长想把张志安排到偏远的村小去任教,离城区近点的位置好安排给自己送礼的人。
张志凭着支教的理由,勉强说服岗校长,没有分到偏远学校去。可是工作了2年,岗校长找张志谈话,让他到偏远学校去锻炼,张志不愿去,两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张志要去教育局告状,刚到教育局大门口,工会主席的一个电话,让懦弱的张志没有迈进教育局的门口。
当张志骑着摩托车去偏远学校报到时,比平时多骑行了五公里,张志气得骂岗校长的娘。
两年后,张志在城区买了房子,孩子要到城区学校读书。张志找岗校长帮忙,为了方便接送孩子读书,想调到离城区近点的学校上班。可岗校长总是说会考虑考虑,却没有半点实际行动。
想来真是欺人太甚,当初是岗校长要自己到偏远学校支教,现在调回来难道要自己送礼不成吗?可岗校长的摆明的就是这个态度啊。
张志怒火中烧,真的想骑着摩托车去把岗校长撞死。
但权衡利弊,自己出了气,也会进监狱,自己一生也完了,自己的孩子又怎么办啊。用自己年轻的生命,换人家一条老命,得不偿失。
想到了事情严重的后果,张志打消犯罪的念头,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这个偏远的学校。
下个学期开学,张志调到另外一个镇的学校,离城区更近,条件也比原来的学校更好。
当张志拿着调令去找岗校长签字时,岗校长假惺惺说:早知你要调到别的乡镇去,不如来找我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