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图书馆看书,对面坐的是一对母女。那小女孩也就七八岁吧,在漫不经心地翻着一本漫画书,从她的动作和神情中可以看出她不想看书,至少是不想坐在那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看书,室外也许更吸引她些吧。
她的妈妈看到她翻书很不小心,把头凑到她面前警告道:“你翻书小心点,弄坏了可是要赔钱的。”
这位妈妈对小女孩的教导,引起了我的注意。是的,这也许是比较凑效的方法去阻止孩子的坏习惯或动作,因原因很简单:“要陪钱的”,也就是会直接有损于自己的利益,有谁会干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呢,连小孩子都知道这个。
不难发现,家长对小孩子类似的警告数不胜数,比如说“把玩具弄坏了妈妈就不给你再买了”“不要摘花,保安看到要打人了咯”“别揪小狗的耳朵,它咬你哦”等等等。这些“教导”有着一个共同的本质,那就是呈现有损利益的不愉快刺激,即惩罚。它有效但不一定长久,它是自私的,没有从被害对象方面去考虑,没有换位思考,没有真正地关切对象的状况。
根据以上例子,也就是说妈妈的这些警告,没有起到更真切,更人性话的教育效果。她没有说“把书撕烂了就不完整了,别人怎么看?”“花被摘下了,会马上死掉的”“揪小狗的耳朵,它也会疼的啊”。我想,如果家长们这样给孩子讲,从小他就会有关心他人的意识,而不是只关注自己的利益了,当然了,大人们也要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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