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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810倍收购蜜妆信息股权 拉芳家化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溢价810倍收购蜜妆信息股权 拉芳家化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作者: 清扬君 | 来源:发表于2018-05-17 00:39 被阅读9次

很多人都会问,做什么最赚钱?问题很俗套,却萦绕人心,直指现实。

原本清扬君以为化妆品行业最赚钱,但在2018年5月15晚看了拉芳家化《关于收购广州蜜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8% %股权的公告》,再不这么想了。

资料显示,拉芳家化拟以人民币3440万元收购拉芳易简基金、雷韵祺、众樱网络、青岛鉴睿、上海鉴睿、镭厉科技所持有的蜜妆信息26.80%的股权。其中拉芳易简基金出资1.956815万元,持股14.50%,转让对价1595万元,是出资金额的815.1倍。

厉害了我的哥!盈利810倍,实在是太牛了!

更厉害的是这个投资还不足1年。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拉芳易简基金是2017年6月19日才变更成为蜜妆信息的股东,也就是说截止现在,拉芳易简基金投资的时间还不足一年。

不到一年时间盈利810倍,堪称奇迹!

拉芳易简基金之所以能快速成功套现,除了现金收购股权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并未达到因为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该收购交易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说明的是拉芳易简基金是拉芳家化的控股公司。在2017年末,拉芳家化持有该基金71.42%的股权。

拉芳家化溢价810倍收购股权,有个别投资者认为拉芳易简基金存在利益输送之嫌?

清扬君认为,单从此次高溢价并购来看,拉芳易简基金所持股份虽然占到了交易总量的55%,但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明对标的公司原股东有利益输送之嫌。

不过,拉芳易简基金能在2017年6月份成为标的公司蜜妆信息的股东,且出资金额如此之低,出资1.956815万元就持有蜜妆信息14.50%的股份,确实值得关注。

资料显示,蜜妆信息2017年营业收入3979.07万元,净利润1654.51万元。

按常理来讲,拉芳易简基金在2017年6月份成为蜜妆信息股东时,2015年成立的这家公司应该已经盈利了。拉芳易简基金入股时,不应该只按当时公司注册资金12.8205万来计算。如果真的按注册资金入股,对当时的其他股东也是不公平的。当然,对现在拉芳家化的股东更为不公平。

除非拉芳家化并购股权价格真的公允、合理。如果真的股权价格合适,那拉芳家化就赚了。

一般情况下,清扬君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如果谁相信,烦请遇到类似投资,第一时间告诉清扬君。事后必重谢!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拉芳易简基金能以如此低的成本,在合适的时机投资了蜜妆信息?

清扬君猜测,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if !supportLists]1、[endif]拉芳易简基金和蜜妆信息转让给她股份的原股东关系特别好,可以用非同一般来形容。他们之间形成某种默契或达成某种共识,愿意互相分享资源和利益,尤其是相互推介好项目,最终形成战略投资人和盟友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蜜妆信息原股东转让股份时表面吃亏,但可以从拉芳易简基金投资的其他项目中赚回来。

如果拉芳易简基金入股蜜妆信息是这种情况,那么这一切就顺利成章。拉芳家化的股东算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if !supportLists]2、[endif]拉芳易简基金与蜜妆信息原(部分)股东形成某种溢价收购的默契或共识。

比如,大家约定在蜜妆信息盈利达到某种目标或入股多久后,进行高溢价并购或增发。在这种情况下,拉芳简易基金有可能就是在损害拉芳家化现有股东的利益。

为啥说是有可能,因为涉及的因素太多,无法靠单一因素衡量。

拉芳易简基金与蜜妆信息原(部分)股东形成某种关联交易的默契或共识。

比如,通过广告投入金额约定或产品销售价格的约定与蜜妆信息合作,从而让蜜妆信息获得更大的营业收入或利润。

这种情况下,如果约定的服务或产品价格与市场价相差过多,拉芳简易基金有可能就是在损害拉芳家化现有股东的利益。当然,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并没有这种可能。

总体来讲,拉芳家化经过近几年投资的历练,现已具备清晰思路和操作方法,至于效果如何,还需长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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