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养过的一条狗叫卡卡,是一条京巴。
那是在汉口江滩那边的花鸟市场看到的,忘记了是和妹妹还是和老婆一起逛时看到她的。那时候她还是幼崽,白绒绒一团,非常可爱,就买下了。
卖狗的人骗我,说是公的,回家才知道其实是母的。
这是我在武汉养的第一条狗,也是我们家里养的第一条母狗。
她性格温和,有些慵懒,不大机灵,有点小骄傲。情绪不好的时候,你唤她唤不过来。喂东西她吃,她头一扭就走。
很有女人味的一条狗。
她不会看人的脸色。不喜欢讨好人。不偷偷上主人的床。不偷吃东西。不喜欢狂吠乱叫。不发情。不大爱跟同类交往。是一条有些孤傲、性子有些淡泊的狗。
08年的时候,我们计划要孩子,卡卡的安置成了问题。
最后,我把卡卡送到了宜昌,交给我丈母娘养。
把她送走后的那些日子,我常常失眠,失恋一样难受。
这是一条被我遗弃的狗,我对不住她。
贴上一篇旧文,纪念她,我的卡卡。
李后主
四月十八日
我到宜昌,小冯的老家,她穿着我给她寄来的红棉袄,远远地站在乡下的房子旁,望着我。我知道她眼睛有些近视,唤她的名字。她迟疑了一下,跑到前面来,在我面前嗅了几下,终于认出我。开始欢扑,喉咙里发出激动的声音,后来声音越来越大——这在她,算是很大的失态。几分钟后,她安静下来,恢复常态,踱到一边去,不再亲近我,眯着眼晒起太阳来。
我不知道她心里恨过我没有。她要是人,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理我了。毕竟,是我去年亲手把她带到这里来交给另一个主人的;毕竟,是我改变了她的命运,把她从城市下放到农村。但她不过是条狗,狗的质量决定了当她面对不要她的人时,仍会走上前去,致意,欢迎。
听说去年我走后,她有过短暂的绝食——一整天没有吃饭;听说她还有些小骄傲,从来不理会周围的同类;听说她病过,曾经一个多星期不怎么进食;听说她大把大把地掉过毛;听说她短暂地失踪过……听说,这些都是在电话里听说。
现在我喊她,她还是会过来,轻轻地摇两下尾巴。但是我不喊她,她却再也不会主动过来。
这就是距离。
“多年以后如若重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这是拜伦说人的。换到狗身上,不能沉默,没有眼泪,这是诗人写不出来的悲哀。
忽然想起西方的婚礼来。男女结婚前,总有个神父问当事人:XX先生,你愿意爱XX小姐一辈子吗?回答照例是“我愿意”。以前总觉得这是很皮相的东西,愚蠢而可笑的形式。现在才明白,这是必要的形式,人生有时候必须要有点形式。
那么,每个养狗的人,在养一条狗之前,也得有一个神父庄严地问他(她):XX先生(小姐),你愿意喂养XX一辈子吗?面对上帝和良心,你能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你才有资格养狗。
我不能。我惭愧。我叹息。
李后主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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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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