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虾,我在我家乡苏北平原时,觉得它跟齐白石的墨虾差不多,所不同的是细小的虾头乍看起来,还真有些像龙头,很剽悍,另外它的前面两只脚有些像螃蟹的螯钳子,很威武。
龙虾大概就靠这两只螯钳来捕食:遇到小虫子和小虾米等,它就用螯钳子去搛,像人用筷子夹菜一样;遇到水草,就用螯钳子去把水草拦腰截断,然后搛到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是不是这样,我也不知道,这只是我的猜测。
由于它囿于我们苏北平原里下河水乡的江湖河沟里生长,它的圈子小了,所以它长得不是太大的,挺多就像齐白石画的墨虾那样大。
那个时候妻子特别喜欢龙虾,她不是喜欢吃龙虾,而是喜欢像煮红烧鱼那样煮红烧龙虾。
那个时候我家还比较清贫,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可妻子却不认为是这样的,她会用两元伍毛钱买来一斤龙虾,打荡干净后,她就像煮红烧鱼那样,烧煮出一道很别致的菜肴。
看着烧得金黄色的龙虾,她好快乐,她觉得她用她的手,让这抹金黄色点亮了我们艰辛的生活,很有成就感。
她看着我跟女儿和我父亲吃,她微笑着,并不争着吃,她嫌吃龙虾麻烦,何况龙虾的肉起去虾壳后本来就不多。
她要感受的就是煮红烧龙虾的过程。她会用红烧龙虾汤泡饭吃。呼哧呼哧地吃着红烧龙虾汤泡的饭,她觉得倍儿爽。她说龙虾汤挺下饭的。
后来我们到了滇南边陲的这个小城,还真开阔了视野。我们看见这儿的龙虾都是从沿海地区调来的,一只龙虾,不是齐白石的墨虾所能与之相互媲美的,一只龙虾往往有好几斤,令我们没见过世面的,也会忍不住为之震撼不已。
普通的工薪家庭根本吃不起这样的龙虾,一只龙虾就有几百块或者上千块,谁吃得起,我们打工的只能望龙虾而兴叹。不是真的吃不起,而是舍不得吃,那种满身都能淹没在钞票海里的龙虾,谁也舍不得吃。舍得吃的打工人,不是他脑子进了水,就是他就一光棍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因此他舍得吃。但也只是偶尔打打牙祭,真舍得吃的实在不多。
有些人有木又有执力,吃这种龙虾不要钱,自然会有人请他吃这种高级海鲜,而且时常吃,说他吃龙虾简直是家常便饭,也丝毫不夸张。
现在人们在大背景下,也不敢公然送金送银,送了有拳势的人也不敢收,怕落下痕迹。既然如此,那就请人吃高级龙虾,被请的人也甘之如饴。
当然这种被剖下来就有一大碗的龙虾肉,虽然不是十分鲜美,但却是一种气势磅礴的象征。成为一种时尚的首选。人们送去这道美食,是你尊敬人家的标志,那人还要看愿不愿意吃龙虾肉。吃了你的龙虾肉,说明人家看得起你,愿意交你这个朋友。
一旦成功把龙虾肉送到那人的嘴里,你就不必战战兢兢,也不要心里忐忑不安了。那种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感觉,可以直接抛到爪哇国里,你还会不由地感到受宠若惊呢。因为你花几百块或者上千块花得很值,指不定你就能赚到百倍甚至于千倍的利润。何乐不为呢?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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