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什么权益?
答: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以下几项合法权益:
一是辩解权。即犯罪嫌疑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如实记录。如果笔录与所述不符,可以要求修改。如果侦查人员不修改,可以拒绝签字。这是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律师最需要提醒犯罪嫌疑人的事项。
二是休息权。关于这项权利,法律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却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遭遇连续审讯、车轮战等变相肉刑,身体、精神都无法承受的情况之下,有权要求休息。如果身患严重疾病,导致无法接受侦查机关的审讯,无法保障其供述的真实性的,也可以提出要求休息。在不能保障休息权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配合调查。
三是申诉、控告权。侦查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办案的行为时,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律师、驻监所检察官、管教民警等提出申诉和控告,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控告。
四是有权委托律师,与律师进行会见与通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通过其近亲属委托辩护律师,会见律师并与律师通信,以获得充分的法律帮助。侦查机关在第一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就应当告知其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提出委托律师要求,侦查人员应当将该要求及时转达给其指定的人或律师协会,由其指定的人代为聘请律师或者由律师协会推荐。
五是处理紧急事务的权利。如果因为突然被羁押而导致某项事务处于停顿状态,没有犯罪嫌疑人的表态则可能造成国家、集体与他人的严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要求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项,有权让司法机关转达相关决定。
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也享有的一些权利,主要有:
一是申诉、控告权。侦查机关确实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亲友有权向办案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他负责监督办案的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控告。
二是有权代为聘请律师,并向受委托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可以代为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及时地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帮助。
摘自《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第三版 作者:徐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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