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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

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

作者: 黎行侠 | 来源:发表于2019-01-15 17:18 被阅读0次

(节自《秦始皇本纪》(实是李斯丞相献策)

(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长夂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认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候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一出,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候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吏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之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译文]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置酒宴,有七十二位博士前来敬酒。有位仆射名叫周青臣的走上前赞颂道:"从前秦国的地盘不过千里之阔,而今仰仗陛下的神威,平定了天下,驱逐出蛮夷,日月所照耀的地方,没有不归附,服从的。还将分封诸候改为设置郡县,人人都安居乐业,又无战乱之灾难,这样可万代相传不变。自上古以来,无论谁都赶不上陛下的威德。"秦始皇听了此番恭维之言,心里舒服极了。

有位博士原本是齐国人,名叫淳于越,走进前来说道:"我听说殷周时代的王位要传袭一千多年,那是因为国王把土地分封给了子弟,功臣,这些子弟,功臣便自然成为国王的助手,随时辅助国王。而今陛下有了天下,然而子弟却为一般民众百姓,如果骤然有田常,六卿那样的乱臣出现,那时又无封国的屏障助手,那又如何相救呢?做事无效仿古法而能久远的,我从未听说过。现在,周青臣又当面阿谀奉承,使得陛下的差错更重。他不是一个忠臣。"

秦始皇将此事交与廷臣们进行讨论。丞相李斯说:"五帝的治国方法是不相复的,夏、商、周三代的治国之法也不是相承袭的。各代用各自的治理方法,这并不是有意要与先前的治法相反,而是时代变迁所产生的差异。现在陛下创造这样的大事业,建立万世的大功劳,当然不是那愚昧的儒生们能够知道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那些,都是三代的事情,当今怎么可以去效法泥?以前,那些诸候相互争权,出巨款厚资募那些游学之人。现在天下已安定,法令出于一律,老百姓应当治理家务,尽力去务农做工;读书人则要认真学习并通晓法令。

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

而今,众书生不去学习当今的法令,却去学古人之法,而且编派当今的不是,这完全是迷惑扰乱百姓。我丞相李斯,冒死谏言,过去天下之所以纷乱,都是因为没有人能够统一,所以诸候纷纷发难,都称道古代而以此诽谤当世,用粉饰虚无之言论来搅乱实情。人们推崇其所私学的东西,来诽谤君上所建立的。而今皇帝兼并诸候得了天下,区别黑白而定下一尊。然而人们用私学那一套相互议论法教的不是,他们一旦知道有法令下来,就用各自的所学来议论、批评。走进朝廷,心中所想与口头所说不是一回事;走出朝廷便相互在市井里巷大发议论甚至诽谤。如此这般情形还不禁上的话,那么,皇上的君威就要降低,在下的百姓就要结成党羽,因而还是禁止为好!臣下斗胆请求史官;凡不是秦代的史书,通通烧掉。不是博士官所藏的书,天下胆敢有收藏《诗》说《书》的,就要判其死罪;有称颂古道而说当今之不是的人就要灭其族。如果官吏知道这类事情而不去办那些人的罪,该官吏就同犯罪的人同罪。此令下达三十日内不烧书者,就对其处以墨刑,如果有人想学法令,就去拜官吏为老师。"秦始皇赞同李斯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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