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看头条问答时,被一则问答标题吸引:“如何看待:无锡一老太斑马线上被碾身亡,肇事车出事前猛闪远光灯? ”
大致浏览了一下,很多回答都传了视频,说实话,我没敢点开看,只是看完了事故说明。
事故概况:1月27日凌晨5:50时许,在江阴市澄鹿路周庄镇三房巷村地段的斑马线上,一位老太被一辆东向西行驶的大客车撞倒。
据了解,当时天色尚早,车流量并不大,两条斑马线在路灯和三房巷小区门卫灯光还都亮着,在照射下很醒目。老人从居民区出来,选择了靠西边条人行横道过马路。对向有两辆车正快速驶来,人行横道上的老太一下子就被灯光给淹没了。对向驶向人行横道的两辆车都没有明显减速,也没有停车让行,两个司机好像根本就没看到斑马线上有人,结果酿成惨剧就。
事故发生后,一辆挂着宿迁、泗阳牌子的长途客车前挡风玻璃已经破裂,车上除了司机外还有一些乘客。在离路面人行横道10多米远的地方,一名老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经120医务人员确认已经死亡。
看完以上事故概况,心里再一次对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规定点了个大大的赞。
人行道前等待行人优先过马路时反应与你的素质成正比。
在心里默默地又加了一条:无故打远光灯什么时候也纳入扣分项?
远光灯真是害人不浅,它是对面行走在路上的所有人的杀手。
当你被远光灯射中的那一刻,第一症状是瞬间的失明,这一突如其来的强光封堵的不仅仅是你的眼睛,还连带着你的大脑。
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时候,一道强光,瞬间的失明,周围白晃晃一片,大脑停止运行。潜意识反应是抬手护眼,呆立原地。这段时间的长度,基本等同于远光照射的时长。
生活在农村或郊区的人可能走过抓野鸡的经历。等到晚饭后,天黑尽了,一双雨靴、一个网兜、一把手电筒,就是全部装备。
发现野鸡的踪迹,远远的用手电筒对着它一照,它便会呆立原地等着你将它抓入网兜。
小时候也会在夜间,和一群好友用手电筒去抓麻雀,也是一照一个准。一人用手电筒照着,一人迅速用扎着网兜的长竹竿去勾。
逃生本是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这些飞禽的反应不敢说比人类灵活多少,至少也是相当敏捷的。它们在遇到强光生死攸关的一刻,也只能束手待毙。
同理,人在行进的过程中,突遇远光灯的袭击,也只能是眼前和大脑一片空白,无法做出过多的反应。
屏幕前的你是否也遇到过远光灯的袭击?那一刻,你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会不会也和有书君一样周围一片白光,大脑突然停滞?
再回到事故现场,在清晨,一位老人家,在斑马线上……车子速度很快,不停变换着近光灯远光灯,强光在闪烁,打在老人身上。
清晨人脑的灵活性本就不高,加之年龄因素,反应慢也是正常。那远光灯打过来,第一反应是站着不动,更是再正常不过。
只是那车子竟然没有刹车,没有刹车。看到人行道上有人,司机的第一反应不是刹车减速,而且不停闪着远光灯。关于这一点,我实在是想不通,也无法理解那位司机大哥的脑回路。
关于这起事故的对错似乎是再明显不过的,对于事故的处理方法,考过驾照和没有考过驾照但平时关心交规的人都知道。在这里我就不加评判了。
最后,还是那句话:在斑马线前等待行人优先过马路时反应与你的素质成正比。
远光灯不是必要的时候,能不开就不打开吧。毕竟,走在马路上,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一场事故毁掉的是实实在在的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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