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整,天阴的却像凌晨四点,愁云满布好似保安大哥凄苦的脸。门口一个女生在讲电话,声音娇滴滴的足够销魂,脸上却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穿的好少,又在下雨,你带一件厚点的衣服来接我嘛。”
我这才注意到外面地面湿漉漉的,便把运动服的帽子扣上,深吸一口气走进了朦胧的水汽中。说是下雨,倒也不像有雨,因为即便是有伞,伞下的空气湿度也不会比伞上的低。我回头瞄了一眼还在对电话那头的男友(或者是别的什么玩意儿)撒娇的女生。
“下你妹的雨。”
寒气逼人,走到杂志摊儿门口时还刚好看见了一片黄叶下坠的全过程,鼻涕天儿,行色匆匆的人大多穿着面包服,裹着毛绒绒的围巾,一点看不出接下来的季节是春天。回朋友短信时抱怨了一下天气,得到别感冒了多穿点云云等关切,我苦逼兮兮的回复一句,你看我,没有伞也没有男朋友,多可怜。
想起几个月前,大概还算得上夏天的时候,晚上的选修课,已经上到下半节,老师在放电影。有人从后面拍我,原来是中途翘课跑掉的那个人。他递给我一把伞,小声的告诉我,外面在下雨。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谢谢也没出口,只得借着投影仪照在大屏幕上又反射的微弱的光,看着他的身影走向门口,“吱呀”的开门声,走廊的光透进来一束,又关上了。
电影的情节我完全不记得,只是潜意识觉得应该是这样的:黑衣男人站在墓地,满脸哀戚,目光是向着一块空白的墓碑,但是他没有在看,他没有在看任何东西。雨下的无声无息,穿风衣的女人走到他身后,手里举着一把红色的伞。应该是黑白的电影,但是伞却一定是红色的。
当然,那天何老师给我们播放的绝对不是这部电影。但这段影像却和记忆完全的融合在一起,成为记忆的一部分。
曾经煞有介事的和人讲起这件事,对方笑到岔气。
“这是多平常的一件事啊,谈朋友,下雨了送个伞,你难道还要刻块碑铭记下来?又不是没尝过爱情的大感动的人,怎么会对这种小事情念念不忘。”
算是大风大浪都捱过,最恶劣的风暴和美的惊心的日落,却没练出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心境,反而在小溪流了迷了方向。
现在倒也想开,若是这船本身就只够搭载我一人的重量,何苦去修行个百年,换一个人仰船翻。
像是今天这种让人抓狂的天气,只要我昨天留心下八点钟联通小秘书准时发来的信息就好了,或者,只要我不毛手毛脚,把一整杯咖啡全扣在我的棉袄上就好了。
其实不是谁说的什么爱情洁癖。不过就是不甘心找个人互相陪伴只为了被照顾和不寂寞。再或者,按照姑娘的话说,等你减肥成功,你要的那种爱情也就来了。
竹马给我介绍对象,未果。我嘲笑他水平,他忿忿的说,你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啊。
其实标准很肤浅。看见长得好看的人就挪不动步子。若是他再读上本《希腊文化史》,我是一定有勇气上前索要个电话的,哪怕是姑娘,我想我也会在一旁自我鼓气半天,然后伸出汗涔涔的手,笑着说句你好的。
其实标准很物质。你可以不给我买糖,因为你不欠我什么,但是你若要分走我一半的糖,我嘴上说着好的,心里一定骂死你了,然后,你就再也没有第二次分走我糖果的机会了,我一定跑掉再也不会让你看见。
其实只要别太腻也别让我太闲就行。我是个愿意享受一个人的零食时光但也耐不住寂寞的人,好在我比刘瑜那种干巴巴没水分的女人好得多,虽然是在文艺青年里太二逼,在二逼青年里太文艺,但总有忍得了我的姑娘陪我一起,做些粗人最爱的吃喝玩乐事。
所以是渴望和谁建立什么关系,但又一方面自觉不够好,另一方面对别人吹毛求疵。矛盾到最后折腾的筋疲力竭,一拍两散。这样的结果总是不愉快的,只能接受非黑即白的关系,便统统把灰色地带的赶到黑名单里去。
谁说的来着。买卖不成仁义在。
若是志趣相投,以朋友身份讨论些吉本芭娜娜之类笔下的虚无爱情也总是好的。我忐忑良久,捏起一本书,走向熟悉的路灯下,我知道在夜晚左边的那一盏不会亮,但这无关紧要,他已经出来了,我正要上前告诉他,这本书所连贯下来的二十年比电影里跳跃式的展现方式要有张力的多,艾玛不该是那个样子的。
他从我旁边走过,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我站在寒风中站成了一个透明人。
封面上安妮海瑟薇和吉姆斯特吉斯吻的生动又愉悦。
母亲大人在微博上@了我,煞有介事的几句话,带上一个华丽丽的“转自微博经典语录”。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唯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是的,回不去了,所以,我们只能一直往前。】
我给她回复,妈,您真是我亲妈。
我都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她把我的昵称打错了,所以@的人不是我。
所有妈妈的微博都特别励志,心灵鸡汤式的段子层出不穷。但我知道,她们哪会是那种幼稚到看不见生活不好的那面的人,只是因为我们,所以她们选择把最阳光的最积极的东西将给我们听,哪怕只有一点点潜移默化的作用也是好的。而相比之下,把负面能量传递出去的人,比如我,都太自私,毕竟在乎这些牢骚和情绪的人,只有她们。
昨晚的家庭通话中,我倍儿靠谱的跟我妈保证,为了不让她操心,我不找对象了。
如果认定是最最最最最靠谱的人最终仍然没能靠谱,那就是命儿了。三分辛劳,七分天命,还有九十分在那家伙手里攥着呢啊。
最喜欢一篇书评里提到陆游的词。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如泥。
我也不知道放翁先生是真的文艺到对着梅花就能吟上几句,还是真有一个美好美好再美好的姑娘名曰梅花。
后者为佳。在算得上年少的时候,有这么场心比天高的爱情,算是我最高的憧憬了吧。
冯唐那种臭牛逼的念念不忘,或者马蒂尔德被温暖而痊愈的胃病,我都不喜欢。
虽然最后很可能就把爱情谈成了需要给彭浩翔写信然后被□□的搞笑案例,但这之前愿你陪我走一趟锦城,把旧时光和错过的人还给梦里总出现的那座城。还完了一切又是新的。
总是要怀抱着120%的期待,做150%的努力,得到100%的爱情模样。
只是想告诉所有和我一样苦逼兮兮顶着小雨自己跑回宿舍的姑娘,不管是为了什么,管那是一个人还是一段事,而坚持的,而不妥协的,都是值得的。何况,爱情并不是你的等待的最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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