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名臣曾国藩,入仕之时立誓要革新吏治。
他官运亨通,扶摇直上,很快身居要职。
他曾说:“剿灭长毛,用人要当,规矩要严。”
他定下四条标准,想要在自己麾下做事,必须有德、有才、不怕死、不怕苦。
身边来求他办事的人很多,但他从不徇私。
五舅早年资助他进京赶考,是他的恩人。
五舅的儿子来投奔,他看这个表弟办事勤勉,就收下了他。
但是这个表弟却打着总督的旗号,对外指手画脚,耀武扬威。
曾国藩知道后,立马把他遣回老家。
不仅是对恩人的儿子不留情面,面对自己的亲人,他也不曾坏掉规矩。
同治三年,曾国藩二子曾纪鸿参加科举,他特意写信嘱咐:
“考前不可与州县往来,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须自知。”
曾家势大,地方官趋之若鹜,他常给家里写信,约束家人不要干扰地方行政。
曾国藩最辉煌的时候,手下有十几万兵勇,全国八大总督,湘军占了七个。
麾下能人无数,大家都愿意和他共事,也愿意服从他的指挥。
在困境中坚守原则的是君子,胡作非为的是小人。
原则,是一个人的尊严和人格。
一个人唯有坚守原则,才能赢得别人的敬重、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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