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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魂使者(第二十三章 蜀锦的执念)

勾魂使者(第二十三章 蜀锦的执念)

作者: 迢之夭夭 | 来源:发表于2018-09-02 21:12 被阅读9次

    第二十三章 蜀锦的执念

     

    在彼岸酒店讲了两个星期培训课,虽然程瑟偶尔还会被一批又一批的新魂纠缠,但是她们的热情在程瑟的一张冰山脸和毒舌下都败下了阵来。在两个星期的有惊无险后,明天,我们终于复职了!

    一个多月没喝“寻”的奶茶,我真的特别想念它那带有淡淡花香的独特香浓。而且,我也有一个多月没回家看爸爸妈妈和文宇了,我也好想他们。

    本以为能满怀兴奋地回阳间,谁知道就在我们要进入“三渡河”隧道的时候,从“哼哈门”那边来了一个魂……

    那个新魂穿着建筑工人的服装,一边被“勾魂使者”用“缚魂索”拉着,一边在入境登记处大喊:“有人杀了我。是那个女鬼杀了我!”

    这个新魂的喊叫声吸引了出入境大楼里的人的注意,连刘锡材也站到了窗前朝楼下张望。

    大家在议论纷纷。虽然很多阳间的人都认为冥界的魂很喜欢杀人,但事实上如果这个新魂所说的事情是真的,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除了像我们这样偶尔能回阳间的冥界公务员和常驻阳间的地缚灵以外,其实逗留在阳间的魂是很少的。只要是入了境的魂都会知道,对于冥界的魂来说,杀人之后我们会受到的惩罚有多么可怕!

    而且,在阳间的魂都会通过“入境手环”被监视着,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在阳间做了坏事,我们根本无处可逃

    试问,冥界的魂怎么敢在阳间闹事?甚至杀人?

    本来一脸愁眉苦脸地跟着新魂的“死神”看见程瑟,像是看见了救星似得跑了过来,在程瑟耳边细声说道:“快去看看蜀锦……”

    程瑟听到这儿就满脸震惊地看着“死神”。

    “这个魂是在蜀锦的那条马路死的。他死命说是蜀锦杀了他。这怎么可能呢!但是他现在这么吵,冥界法院肯定会带他回去调查的。你快去看看蜀锦吧。”“死神”继续说。

    程瑟拍了拍“死神”的肩膀,说了声 “谢谢”就朝我和玲儿打了个眼色,我们马上会意,连忙跟着程瑟快步朝“三渡河”隧道走去。

    蜀锦依然站在那条正在施工的马路上。她呆呆地望着远处,即使我们的到来,也没能唤醒她。

    “蜀锦……”程瑟轻声叫道。

    蜀锦似是如梦初醒,她转眸看向我们,露出一个一如既往的温柔笑容。

    看到蜀锦的样子,程瑟和玲儿都重重地松了口气。

    “你们放心,我没有杀人。”蜀锦抬袖掩嘴,眼里带着感激的笑意。

    冥界法院不需要律师。由于记忆资源管理部可以直接抽取储存在魂里的记忆,因此,冥界法院要调查案件的时候只要把魂里的记忆调取出来,进行再现、判决就可以了。

    只要蜀锦没有撒谎,冥界法院一调查就会知道,蜀锦自然不会被冤枉。

    “到底怎么回事?”虽然松了口气,但是程瑟的语气依然带着几分紧张。

    “他拿走了我的玉镯……”蜀锦指着前方不远处,悠悠说道,眼里已经泛起了泪光。

    据说,那只埋在马路底下的玉镯是蜀锦的未婚夫在她生前送给她的定情信物,也是蜀锦在这里成为“地缚灵”的“执念。玉镯被人拿走了,就等于把蜀锦的“存在意义”拿走了一样!

    “谁?那个建筑工人?”我想着就觉得有点气愤,脱口追问道。

    蜀锦抬袖印了印眼角的泪水,点了点头:“他们昨晚终于挖到了当年的河床。我很紧张,我想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我的玉镯。后来,那个建筑工人挖到了装着玉镯的那个小荷包,我看着他偷偷地把它塞进了衣服里。我想看看我的玉镯,就跟着他回到了他们的宿舍。半夜的时候,那个人拿了玉镯出来看。他看到我的玉镯雕工精细、水润透亮,可高兴了!他还把我的玉镯用布细细地擦了又擦。可能是他接触了我的玉镯,而我的玉镯里又有我的‘执念’,所以,他看到了我。”说着,蜀锦低下了头,声音也低了下去,一副做错事的模样。

    “难道他就吓死了?”我捂着嘴,惊道。

    程瑟瞪了我一眼。

    什么嘛,见到“鬼”,被吓死了也不奇怪吧。

    “没有、没有。”蜀锦连连摆手道,“他虽然吓了一跳,但是我知道吓到了他,就马上走了。”

    “那他是怎么死的?”程瑟问。

    “凌晨的时候他带着我的玉镯出去了。我当然要跟着他,但是我又怕吓着了他,就只敢远远地跟着。经过交通岗的时候,他冲了红灯。我本来想提醒他,但是他看到我之后愣了一下,就被车撞死了。”蜀锦说。

    我有点混乱了,照这个说法,那个建筑工人的死到底是因为蜀锦叫住了他,还是因为他闯了红灯而被车撞了呢?

    “当然是因为他闯红灯被车撞了!”程瑟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瞟了我一眼,说,“如果他不闯红灯,不管怎么发呆也不会死的!”

    这样的解释也合情合理,我不禁点点头。

    “程瑟,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蜀锦忽然说道。

    程瑟看向蜀锦,想也不想就干脆地说:“没问题!”

    蜀锦看着程瑟嫣然一笑,才说道:“那个建筑工人被撞飞的时候,我的玉镯掉了出来。后来被另一个人捡走了……”

    “什么!镯子不见了?”我和程瑟齐惊道。

    可能是因为我们俩喊得太大声,玲儿瞟了我们一眼。

    蜀锦似乎也被我们吓到了,她抬起袖子按了按胸口,才继续道:“我和玉镯之间有感应,我知道它现在在哪里。但是你知道……”蜀锦看向程瑟,一脸羞涩道:“这上百年里我都在这里,虽然天天看着这里变化,但是离开了这个十字路口,其它的地方我都不认识了。”

    “你是要程瑟带你去找镯子?”我说。

    蜀锦看着我,浅笑着点了点头。

    “好。那你带路,我们跟着你去吧。”程瑟说。

    我们跟着蜀锦的指示来到了上次陪完洁云去的那个城中村,依然在村里兜兜转转之后,我们来到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

    这间出租屋比完洁云带我们去的那一间稍好一点,至少这里的生活用具比较齐全,而且房子也收拾得干净整洁。

    房间里的床上半卧着一个女人,看上去大概四十来岁。不过也有可能并没有那么大年纪,只是她憔悴的面容让人觉得她的年龄比较大而已,特别是那黑黑的眼袋、没有神采的眼睛,更显她的病容。一个男人背对着我们,他正小心翼翼地喂着那个女人喝粥。

    “阿琳,你再吃点吧。医生说你要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你的病很快就能好起来了。”男人说。

    “你别骗我了,我的身体我知道,我活不了多久了。”女人有气无力地说。

    我们看了看女人的“生命线”,颜色虽然浅了点,但应该还没有到致命的危险,应该没什么大病吧。不过,她的“生命线”很长,应该是因为心里抑郁才让身体感到了不舒服。

    男人顿了顿,叹了口气:“阿琳,别想太多了。医生真的说了,你只要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就会没事的。”

    叫阿琳的女人抿紧了唇,眼泪却涌了出来:“像我这么没用的人,还是死了算了。你就别管我,让我死了吧。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

    男人又重重叹了口气,放下粥,把阿琳抱在怀里,不停地抚着她的背,安慰着她。

    我和程瑟面面相觑,根本搞不清情况,我们再看向蜀锦时,竟发现蜀锦在流泪。

    玲儿拉了拉蜀锦的手,蜀锦看向我们,说:“我没事,只是觉得有点伤感?”

    这哪里让人伤感了?这女人分明是在无病呻吟啊。

    “我们去问问这附近的 “地缚灵”,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程瑟对蜀锦建议道。

    蜀锦点了点头。

    “地缚灵”告诉我们,这间出租屋里的是一对夫妻,女的叫阿琳,男的叫阿勇。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两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好人。前几天阿勇收到消息说,他在老家的父亲生病了,急着钱看病。于是阿勇就叫阿琳把家里所有的积蓄两万块钱汇回老家去。谁知,阿琳在寄钱的时候被人把钱骗走了。阿琳一时气急攻心,就晕倒了。现在阿勇钱又没了,家里的老父亲又急着用钱,还要照顾阿琳,也是挺可怜的。

    蜀锦听完,马上就飞回出租屋。我们怕出事,连忙追了回去。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阿琳已经睡着了,阿勇坐在天台,拿着蜀锦的玉镯细细地抚摸着。

    蜀锦走到阿勇身后,轻声说:“把它卖了吧,这样应该可以解你的燃眉之急。”

    阿勇惊得四处张望。也许是因为他碰过蜀锦的玉镯,虽然他看不见我和程瑟、玲儿,却能看见蜀锦。他吓得跌坐在地上,挪着屁股拼命地往后退。

    “你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蜀锦站在原地,柔声说。

    阿勇已经退到了墙边,他无路可退了,也许他见蜀锦没有走过去,反而冷静了一点儿:“你……你是谁。”

    蜀锦仔细地上上下下端详着阿勇,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是这玉镯的主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拿你的镯子的……”阿勇说着,把镯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

    “我不是要问你拿镯子的。”蜀锦说。

    阿勇惊疑地看向蜀锦,慢慢地,他居然也开始审视起蜀锦来。

    “这只镯子……你有印象吗?”蜀锦问。

    阿勇顿了顿,才说:“我好像见过这只镯子……”

    蜀锦皱了皱眉,脸上却泛起一个浅笑:“那你……对我可有印象?”

    阿勇眯起眼睛,似乎要把蜀锦看得更清楚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我实在想不起来。”

    蜀锦嘴边的笑意加深,眼里却又泛起了泪光,问:“我叫蜀锦。这个名字,你可有印象?”

    阿勇定定地看着蜀锦,似乎在搜寻着悠远的记忆,但是最终他还是摇了摇头,说:“没有印象。”

    蜀锦抿着嘴露出了一个苦笑,然后抬起头深深地吸了口气,过了许久才望着阿勇幽幽道:“没关系,没关系了。那只镯子你就把它卖了吧,不过镯子上应该刻了一些字,你可否读给我听?”

    阿勇拿起玉镯,就着阳光翻看着镯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一脸歉意地说道:“这些字我不会读。”

    蜀锦愣了一下,拧起了眉头。

    程瑟对蜀锦说:“以前的字跟现在的不同了,他不会读也不奇怪。你叫他把字画出来吧。”

    蜀锦对着程瑟感激地微微笑了笑,就叫阿勇把玉镯上的字画出来。

    随着阿勇把字一个一个地画出来,蜀锦的眼泪再次流了出来,并一发不可控制,她默默地擦着泪水,泪水却止不住地流下来。

    程瑟看着阿勇画出来的字,眉头越拧越紧,也沉默了。

    “谢谢!”最后,蜀锦笑着对阿勇说,“把镯子卖了吧,把钱寄给你的父亲吧。”

    “真的……真的可以吗?”阿勇问道。

    蜀锦定定地又看了阿勇许久,恢复了往日温柔的笑容,说:“当然可以,你也是这只镯子的主人啊。”说着,蜀锦头也不回地就飞走了。

    我一头雾水,不过也着跟蜀锦和程瑟飞走了。

    “寻”今天没有营业,想必千寻是去了医院照顾翠花了。

    程瑟脸色一沉,却没有说话。

    我们坐在了“寻”的花园里。

    “那个人,就是你的未婚夫吧?”刚一坐下,程瑟就问蜀锦。

    我和玲儿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看到了疑问。

    蜀锦朝着程瑟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他是你的未婚夫?难道他的样子没变?”电视剧都是这样说的,因为样子没变,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来。

    程瑟又用那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看了我一眼,说道:“你就不能动动脑子吗?虽然我们的魂没变,但是转世时候的容器是新的,而且魂也没有改变容器外形的能力,蜀锦怎么可能依靠阿勇的样子就认得他呢?”

    我朝程瑟撇了撇嘴,别过脸不搭理他。

    蜀锦看着我们轻轻一笑,道:“玉镯里面有我和翰轩的‘执念’,所以他接触到玉镯后,玉镯也感应到了他。”

    翰轩?应该就是蜀锦的未婚夫吧。

    “其实,今天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翰轩送给我的玉镯。原来是这么漂亮的。”蜀锦笑着说,眼里溢满了幸福。

    我满脸疑惑地看着蜀锦,蜀锦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玲儿和程瑟,看着我们一脸等听故事的表情,“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你们,想知道我和翰轩的故事吗?”

    我们三个老实地点了点头。

    蜀锦捂唇笑了笑,才说道:“如果我告诉你们,我生前是个‘老举’,你们可会嫌弃我?”

    “‘老举’?”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老举’就是妓女的意思。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广州人。”程瑟一脸鄙夷地瞥了我一眼。

    我回瞪他一眼,说:“现代人可不这样说话,也就只有像你这么老——资格的人才会这么说话。”说着,我“哼”了一声转过了头。

    程瑟还想说什么,蜀锦却一脸哀怨地说道:“你们,是不是嫌弃我了?”

    我们惊得愣了一下,连忙用力地拼命摇头。

    蜀锦“噗”地笑出了声,继续道:“我生前是个‘老举’,从小就在珠江的花船上长大。当时,我也算是个‘红牌阿姑’,喜欢我的人很多……”说着,蜀锦抬起袖子,轻掩羞红的脸颊,只留下一双流连婉转的妙目,更添几分妩媚,“翰轩是当时一个富商的儿子……”

    “陈翰轩!是不是陈翰轩?”程瑟忽然站起来叫道。

    我和玲儿生气地瞪向他,打断别人讲故事的行为真不好!

    蜀锦捂着唇,满脸惊讶地看着程瑟。这个名字似乎触动了蜀锦心里的某一根心弦,她的眼渐渐红了,过了许久才微微点了点头:“你认识他?”

    程瑟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是我娘的舅舅,我娘跟我讲过他的事。我娘说陈翰轩是她外公唯一的儿子,年轻的时候非常任性,曾经还要死要活地要娶一个‘老举’。后来这个‘老举’死了,陈翰轩才收心养性,逐渐接手了家族的生意。但是他对那个‘老举’一直念念不忘,完全不肯跟家里的女人走近,以致于他终生都没有子嗣。晚年的时候他还忽然失踪了,从此就查无音信了。原来……你就是陈翰轩要娶的那个……那个女人。”

    蜀锦抹着泪听完程瑟的话,点了点头,哀怨道:“其实我知道以我的身份怎么能进陈家的门?我也有叫翰轩放弃,但是翰轩却无论如何都要娶我进门。他还说,他已经跟他父亲做了交易,只要他能完成江苏的一笔生意,他父亲就答应让他娶我。所以,翰轩就满怀希望地去了江苏。临行前他还在宝玉斋定了一只玉镯,但是因为要在镯子上刻字得花一点时间,所以他没来得及在出发前把镯子交给我。翰轩出发后的第二天,我就收到宝玉斋的消息,叫我去取镯子。结果我在去宝玉斋的路上就见到了翰轩的妻子……”

    “妻子?”我惊道。

    这一次轮到程瑟和玲儿瞪我了。

    “是的。其实当时翰轩家里已经有一位原配、三房妾侍。但是翰轩说那些都是他父母给他娶的,只有我才是他真心想娶的人。”说着,蜀锦的脸红得像苹果一样。

    “陈翰轩的妻子杀了你?”连程瑟也忍不住问道。

    “算是吧。”蜀锦说,“她把翰轩要送给我的镯子扔进了河涌里,我为了要找回镯子就跳进了河涌,然后……”蜀锦没有再说下去了。

    然后,就死了呗。

    “为什么你不告诉阿勇你们前世的事呢?”我问道。

    程瑟又用看白痴的眼神瞟了我一眼。

    “既然他都已经不记得我,我又何必自寻烦恼呢?何况,他也已经不是那个我所喜欢的那个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的翰轩了,不是吗?”蜀锦说。

    的确,现在的阿勇已经跟“英俊潇洒、器宇轩昂”这八个字靠不上边了。

    “你一直守在那个地方不就是为了等你的恋人吗?”我继续问。

    “不是啊。”蜀锦说,“我守着的是那只镯子。”

    “那个人到底在镯子上刻了什么字?” 我追问道。

    蜀锦愣了一下,眼睛就红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程瑟轻声道。

    我也终于沉默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少有情人的梦想,但是为什么要实现这个梦想却是这么难?

    离开“寻”的时候,蜀锦请我们带她回冥界,她说她在阳间的“执念”已经没有了,她打算回冥界去。她还说,其实她也想有自己的生活,如今她终于自由了。

    看着蜀锦一脸轻松地说着这些话,我也从心里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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