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看到微博上有个热搜内容是“一线城市空巢少年返乡记”,当时只看标题我都忍不住拍手叫绝,因为说的就是我们啊!
前天坐了六个小时大巴回到广州,我知道我是幸运的,因为有很多同事开车来了一夜,也还堵在高速上一动不动。但是这种幸运并不能冲散我的忧伤,早几个小时回到广州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打扫那个空了大半个月的房间,意味着要思考点什么外卖的问题,意味着要开始一人一手机四面墙的日子。
你以为这是矫情?
不,这是生活。
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我在广州,毕业一年多了,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
刚毕业那会,离开了认为是骗人的公司,头也不回,还认为自己正义无敌,好一副世界应以我为荣的骄傲嘴脸。我以为凭我的满腔热血正义无比的精神我一定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最低限度能够该吃吃该喝喝,平时还能遛个狗。
实习,毕业,换了好几个工作,我终于知道,生活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的。生活就是我不工作,我下个月就没钱交房租;生活就是难过是你一个人的事,你懂得不往家里说;生活就是没有社保,宁愿忍着也不上医院。
我还是以为一切都会好的,哪怕遛不起狗,我也能有该吃吃该喝喝的任性。
可是啊!
我毕业一年多了,我还住着几百块的房子,还做着拉低广州平均收入的工作,还是一个人。
过年回家,参加了两个朋友的婚礼,随了两次份子钱,我才发现,我所谓的穷,不是假象。
经历过很多事情,真的不是因为矫情,而且有时候自己都会同情自己,觉得自己可笑极了,为什么能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
没有社保,只能熬
去年有一次皮肤过敏,浑身的疹子,奇痒无比,一天一天反复,她们都劝我去看医生,我没去,一直抓一直抓,常常晚上都是痒醒的,痒醒了我就去洗澡,起码洗澡的那一刻是舒服的,有时候在宿舍夜里能洗好几回澡。
后来忍不住了,拍了照片跟朋友说,急得叫我立马转账叫我去医院看,因为她知道,我不去,是因为没有社保......
不穿高跟鞋,因为怕影响逃命
在广州,加班是常态,基本上我身边认识的人都这样。
加班到晚上9点,那是正常的;开会到凌晨2点,也不无道理;工作到通宵,好像也能接受。因为,我知道,不止我一个人过着这样的生活。
我是个懒字当头的人,平时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哪怕上班也是。
那天,因为工作需要,被要求穿高跟鞋,虽然自认为有种穿高跟鞋的天赋,但绝不意味着我能穿着8厘米的高跟鞋进行赛跑。
同一天,因为工作原因,我又加班了。大概晚上12点多才开始走出办公室,我一个人,似乎每年临近放假回家过年的时候,广州都特别冷,走出去办公大楼就开始裹紧大衣瑟瑟发抖。从办公室到住处,大概20分钟路程,没有公交车,只能走路。
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
我隐约开始害怕起来,大概是从通过红绿灯都没有看到车辆的时候开始,然后拐进那个必经的拐角,两旁都是占道挺满的车辆。
忽然那些港剧情景就开始浮现脑海,我生怕通过灯光看到后面有一个被拉长的身影,甚至我都不敢回头,因为总觉得回头会看到一些恐怖的东西。
我不怕鬼,但我怕人,因为人心黑暗的时候,比鬼还恐怖。
我加快脚步加快脚步,我一路仿佛只能听到自己喘气和哒哒的高跟声,那晚的路显得特别长,我走得特别累。回到住房楼下开门都第一时间看着大门关上,才放心。开门回到房间,脱下的高跟鞋扔在旁边,瘫坐在地上,还能感觉到地上很凉……
我想,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加班,真的不要穿高跟鞋了,跑不快的。
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搬房子,只能靠自己
实习到正式毕业,我换了好多个工作,唯独没有找到男朋友。基本上每一次换工作,我都要重新找房子,然后搬过去,所以下班了,我从来不说回家,那对我来说,因为只是个睡觉的地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大巴小包地搬出去。
有一次搬住所搬到三十多公里外的地方,那时候还是夏天,有了六趟才把东西全部搬下楼,然后再走六趟搬上车,最后再走不止六趟搬上6楼。
走着走着我能感觉汗水滴落,有些从额头流进眼睛,有些沿着头发滑落,那一刻,多想有个人有个神搭救一下自己,哪怕是一下,轻轻一挥手帮我顺带下东西上去都可以。
最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把东西搬上去,开始打扫卫生,整理房间。
春节回来,为了让房间看起来有生气一些,除了善待那盆坚强且命硬的绿箩在,还买了一支百合花。
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很多人说,我孤独得只有狗狗陪伴着我了,但是其实是你不知道,在广州真正孤独的人,是身边连个狗狗都没有的人。
我想说: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不是想要表达生活有多艰难,或者我有多坚强,而是我知道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在一个无法扎根的城市挣扎着。
在广州,多一个我或者少一个我都不会被察觉,这个包容性极强的城市,我们只管去适应它吧!
或许很多像我一样的人,我们都知道,靠着自己现在的努力是无法像个本地人一样的生活状态,我们的家在远方,但我们一样在这个城市工作,为了生存,为了梦想,为了体验,你坚持着,哪怕没有人在乎,你依然做着自己。
在广州,我不用养家糊口,却依然活得像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