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客户在结婚前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困惑于如何保护自己婚前的财富,而有的客户以为婚前财产永远就属于自己,其实北非如此,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广东打拼的于老板的故事。
广东省有不少早年艰苦创业后来事业有成的富豪都有着相似的经历。于老板很早就离婚了,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又是创业又是抚养孩子,终于把孩子拉扯大送出国留学了,自己的企业也比较稳定了。这时候,他想起来要安排一下自己的婚姻,不然老了连个伴儿都没有。
于老板开始在社交应酬时留意有没有与自己谈得来的单身女性,这一找就找了两年,最后他相中了一位离异的单亲妈妈,两个人特别谈得来,很快就同居了。但是,由于双方都曾经离过婚又都有孩子,所以相处时都比较敏感和小心。同居3年后,女朋友提出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还是考虑结婚吧,这样的年纪谁也耗不起啊。于老板心里知道,人家说得对,不能总是这样同居过日子 吧?
两人开始商量结婚的事,这时,于老板心里有些犯嘀咕,因为此时他个人名下有着诸多资产,且不说企业的事,仅在两家私人银行里的存款就多达5000万,要是与人家结了婚,自己的婚前存款与婚后存款还能分得清吗?这一犯嘀咕,对结婚的事就迟迟没有表态,那边人家女方也急了,认为他没有诚意。
最后于老板找到我们的律师,开口就直接问自己婚前的5000万存款是否有必要到公证处去做个公证,以证明自己结婚前就已经有这么多钱;如果做了公证,是否就确保这5000万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再婚后又发生婚变,也不会对他的这部分存款造成损失……
于老板这一连串的提问很有代表性,很多高端客户都会有类似的困惑。
婚前个人财产什么情况下会在婚后“改姓”?
看到这里,有朋友可能要忍不住发话了:这个于老板的担心真是多余,这5000万存款是他的婚前财产,《婚姻法》上说了嘛,婚前财产永远归自己,他有什么必要瞎操心啊?
各位读者,我们想说的是,婚姻里的法则还真不是这样,于老板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为什么呢?
婚姻里关于财产归属的特别法则:
婚姻里的法定财产制的确有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婚前各归各,婚后都归家。
但实际生活中,还是存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假如一个人结婚前在股票账户里有100万,结婚之后他继续炒股,赶上了比较好的股市行情,很快100万的本金在结婚后变成了180万,那么读者可以想一想,180万减去结婚前的本金100万,这多出来的80万,算是他自己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呢?
根据现在的《婚姻法》的原则,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 的。首先我们来看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 费。
再来看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因为以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使得一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因为有夫妻共同劳动、共同财产的投入,财产的性质发生改变,结婚前的个人存款,在结婚后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对很多高端客户来说,由于他们的财富比较多,婚前已经积累了相当的金融资产,所以还是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隔离结婚前的个人金融资产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与婚后共同财产?
回到上面的故事,于老板到底有没有必要在婚前拿着银行存款到公证处去做个公证呢?其实是没有必要的。要想解除于老板的担忧,我们有更好的“锦囊妙计”:
婚前银行存款与婚后银行账户的隔离。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结婚前有500万元的存款,那么你可以在领结婚证之前到银行去一趟,把当时银行存款的余额打印出来,并且盖上银行的章,以证明你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500万元存款。
同时在结婚后开通一个新的银行账户,这个新的银行账户用来干吗呢?
用来存你在结婚后的收入,同时用于你结婚后的消费。结婚前的那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可以保留不动,结婚后家庭的日常收入与开支,都从新开通的银行账户进出。
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呢?
就是你分清了两个口袋,婚前的银行存款账户是一个口袋,婚后的夫妻共同收入账户是另一个口袋,你想用哪个口袋里的钱就用哪个口袋里的钱。但必须注意的一点是,不要把一个口袋里的钱放到另外一个口袋里去,以避免婚前金融资产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
提醒:这儿需要提醒高端客户注意的是,婚内的个人投资如果要付款,请直接用银行转账。
婚前银行存款的保护还可以通过人寿保险来实现,这种方法的重点是要考虑保险的品种以及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设计。下面咱们举个具体的方案来说明。
假如王女士在结婚前有500万元的存款,她希望通过对这500万元存款进行理财并产生收益,同时其收益还是她个人的婚前财产。要达成这个目标,她可以投资购买一份年金险,年金险的投保人写她母亲的名字,但被保险人和生存金受益人写她自己,身故受益人写她的父亲。这样设计保单,作用是什么呢?
王女士在结婚之后,保险公司会继续每年给她发年金,而在保险合同中,这份年金是父母给她买的保险,保费来自她父母,而且保单购买是在结婚前。
如此一来,王女士婚后每年从保险公司拿的年金,仍然是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达到了婚前存款既有增值收益,又与王女士的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相隔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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