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一、王恺为平原令,有麦商,夜经村寺被劫,陈牒于县。恺故匿其事,阴令贩豆者,和少熟豆其中,夜过寺门,复劫去。令捕兵易服,就寺僧货。豆中有熟者,遂收捕,不待讯而服,自是群盗屏迹。
二、李亨为鄞令。民有业圃者,茄初熟,邻人窃而鬻于市,民追夺之,两诉于县。亨命倾其茄于庭,笑谓邻人曰:“汝真盗矣。果为汝茄,肯于初熟时并摘其小者耶?”遂伏罪。
译文:
一、晋王恺做平原令时,有一麦商,夜间经过一村庄的寺庙,被寺庙中的和尚强劫,麦商一纸诉状告上官衙。王恺故意隐匿这件事,暗中让一个贩豆子的人,在豆中掺少许的熟豆,也在夜色中过寺庙,果又被劫去。接着王恺又命衙役扮作收购豆子的商人,去寺庙中购买豆,发现豆中有熟豆。于是下令拘捕寺中僧众,群盗不待讯问已伏罪。从此后平原县的强盗都藏匿不见了。
二、明朝李亨为鄞州令。有老农经营一片菜地,当茄子要成熟时,有个邻居偷偷地摘了茄子去卖。老农发现后追上偷茄子的邻人要夺回被偷的茄子,而邻人则反咬一口,说老农凭空污人清白。二人相互扭打告致县衙。李享听完二人倾诉,已经心中有数,命将茄子当堂全部倾倒出来,笑指邻人说:“你是真正的小偷呀。如果这是你种的茄子,你可舍得把将要成熟的茄子不论大小都摘了吗?”邻人听后,心甘情愿的伏罪。
评论:
古人自有古人的智慧,两短文都是反盗反劫的典型案例。且都是谈笑风生般地不置一词,而嫌疑立决,令与案诸犯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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