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梦情
孩提时,爷爷经常给我讲“周瑜七岁带领兵、甘罗十二做宰相”的古代少年英雄的传奇故事。上学懂事后,老师们又大肆灌输雷锋叔叔的爱心故事和少年赖宁救火的光荣事迹。在我幼小的心中,立马生根发芽扎下了要立志成长为少年英雄的梦想,让自己的名字也飞进千家万户。只是那时,我尚不清楚自己究竟该从哪方面入手,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让人景仰的“榜样”。
选择写作,爱上文学,其实与这当初的“少年英雄”的梦想没有半点关系,如果硬要扯上一丝关联的话,那只能是后来自己人为强加的。
上初中时,正是诗坛王子汪国真走红之时。而那会儿,我早已把儿时成为“少年英雄”的梦想丢到了九霄云外,因为我正在进入一段痴狂的相思岁月。尽管早恋而今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也不再是什么洪火猛兽,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校园里的“恋情”仍然是一个严肃而又敏感的话题,大多都是在“地下”悄悄进行的,生怕老师或校方知道。
说真的,我是一个早慧早熟的人,即使恋爱也超人一筹;当其他人还处在花前月下耳磨厮鬓的肤浅状态,以及牵手初吻乃至偷吃禁果的原始私欲时,我已修炼进入到柏拉图大师所推崇提倡的精神恋爱的高深境界。对于爱着的那个天使,我只是默默地注视,悄悄地关怀,顶多偶遇时上前问候两句,能够经常看到她的微笑、听到她的妙音,年少的我就已足够欢喜雀跃。
歌德老人家说过,哪个少年不善钟情,哪个少女不善怀春。我坦承,我是一个多情的人,虽然年少时曾死不认账,还美其名曰为自己找借口说成是“情多”,玩文字游戏。
为了排泄情绪,我无可置疑地喜欢上了诗歌,首先是徐志摩、戴望舒的诗,让我怦然心动,让我沉醉在“康桥之上”,幻想雨天时,有一位丁香的女孩打着雨伞出现在我身边。之后,是汪国真闯入我的视野,“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这首充满激情的《热爱生命》,我几乎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他的诗给予了我莫大的激励和鼓舞,毕业时我鼓起勇气向暗恋已久的天使寄出了情书。天使与我同村,一直拿我当小弟弟,或许出于此因吧,不忍心伤害我,信中未拒绝,也未答应,只是一片好心地劝告道我以学业为重,暂时把感情阁起来,等你考上了学,什么都会有的……我以为,这是天使给我的“暗示”,暗示我只有成才、功成名就,才能和她比翼双飞。可是,因为相思因为诗歌,那时我的学习成绩早就一落千丈。中考之时,自然是一败涂地,名落孙山。
失望之余,我模仿汪国真写起了情诗,以思念我那飞往远方求学的天使。也是在这时,我生命中真正的初恋来临了。以前的只能算暗恋,为此我还特意写过一篇《美丽的单相思》。专家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双向的,因而单相思只能是“半拉子工程”,算不上真正的恋爱。尽管专家很多时候都是满嘴跑火车,“专门欺骗大家”,但这次他们说的挺对,正合我心意。于是,我和同班临桌的一名叫丹的女孩相爱了。
好似不知哪位自以为智慧渊博的女作家说过这么一句话,她向往的爱情是灵魂与肉体的同时抵达。那好吧,我这个精神恋爱的信徒就当一次“叛徒”好了。
在一个风轻月黑的晚上,我和初恋女孩携手去了校外的田野里。因为是夏天,麦子已然成熟,有一些已经收割好尚留在地里未拉走。我们坐在麦堆上,软绵绵地挺舒服,看着天上的星星,说着动人的情话,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然,连偷吃禁果也都成了顺理成章的“天意”行为。
那一年,我们才十六七岁。
第二次高考,虽不理想,上不了一高二高,但尚免费能去上三高。而“初恋”,因为爱情连累,考场上发挥失败,本来学习拔尖的她也只考上了郑州一所普通的中专。就这样,半年的恋情随着时间时空的拉开,而变得渐渐模糊了,以至慢慢消逝得无影无踪。想一想,最终我们还是输给了时间。
高中两年,是我人生中最为幸福最为欢乐的时光。在这里,我收获了文学的果实,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所谓的最爱——红衣姑娘。
高一上学期,是我文学创作的勤奋耕耘期,因为初恋女孩音讯全无,日子过得平淡无奇,苦闷的我一门心思扑在了写作上。受汪国真、邓皓、赵东、叶倾城、莫红颜、水果等青春作家的影响,我专攻青春诗歌和青春美文,并把新作一封封寄往天南地北的青少刊物:《少男少女》《中学时代》《青少年文汇》……可忙碌半年多,竟然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高一下学期,终于到了我文学创作开花结果的季节,也是在这时,一位身穿红衣的长发女孩闯进了我的视野,打乱了我原本平淡平静的生活。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马拉松长恋由此开始了。
大约是在新春开学后的第二周吧,我在学校策划组织了全校乃至全县第一个校园文学组织——追梦文学社,并印刷发送了几期文学小报《追梦》。尽管只办了四五期,却令我在学校里名声大震,成了各班学生和老师眼中的焦点和小名人。在一次打饭的途中,忽然一道红影从我眼前掠过,我定睛一瞧,是一个身着红棉袄的女孩端着饭匆匆向西边教室楼走去。后来,我拿着文学小报,前去她们班假装找某位老乡,仔细地看了看红衣女孩,真的很美,那种美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之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然之美。
自此,我有意无意就在她们班门前晃游,为的只是多看她一眼。不久,我的诗作《念情深》在西安《同学》杂志1999年第5期(今更名为《好同学》)上公开发表,这一下我更成了三高校园里无人不知的明星人物。在当时整个县城来说,或许我不是第一位公开发表作品的学生,但在我们三高我却绝对是第一位公开在报刊上发表大作的人。
在盛名之下,我的征服欲望强烈起来,立马给那位红衣女孩去了一封交友信。毫无疑问,我们成为了“朋友”。而这个“朋友”,从一开始,我们双方的认识理解都不一样。我把她当成知己朋友、心灵知音来看待,是想向“女朋友”的角色靠拢的;而她,确确实实认认真真是把我当成了朋友,而且是那种永远的朋友,不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真朋友。只是那时,被爱情蒙住双眼的我,根本就没有往这深处想,也根本不相信什么“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强求”。
于是,接下来的一年多里,我频频向红衣女孩发起攻击,频频向她示爱。而温柔聪明的她,却总是让我捉摸不透。这期间,《同学》杂志又两次刊发了我的文章,我还特意在高二下学期时出了本诗集《梦归何处》,送给了心仪的女神,那里的首首情诗,绝大多数都是认识她之后写的,是专门为她而写的。
之后高中我未上完,便去省城上了自考。人虽远离了,可心却始终留在红衣姑娘那里。我疯狂地写作,疯狂地投稿,疯狂地办文学小报,我要出人头地、扬名天下,我要让我最爱的人看到我的辉煌成就,让她认识到和我相爱是一种幸运和幸福。可是,我从来就没弄懂什么是爱,即使后来我把为女神出的诗文集《梦中的梦》、散文集《困惑的童话》,甚至半自传体小说《春水之死》,一一拿到她面前炫耀献礼时,仍未获得红衣女孩的青睐和接受。
但是,她也亲口告诉过我她曾真的感动过,甚至动过心,可她又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很明白那不是爱情。她说对于我为她送磁带、写诗、出书等种种行为,很是感动,但她清楚,我在她心目中永远是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她也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遇到像我一样那么爱她的男孩子了,但她不能够欺骗自己,也不愿意欺骗我,她说她知道我要的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的施舍的感情……
望着一脸哀愁、一直不愿意伤害我而最终不得不伤害我的女神,我落泪了,对她说我明白,爱情是不能勉强的,我不怪你,只怪我们有缘无份,只要你曾感动过,我就觉得值,就觉得没有白活一回……
我那持续了五年多的马拉松长跑之爱,终于在2005年随着女神的结婚而彻底结束了,没有半点挽回的余地。
有人说,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种无奈……幸福自然是无可指望的,只是我始终不敢肯定的是,我和红衣女孩的相遇及无果之恋到底是算“悲伤”,是算“无奈”,还是算“一声叹息”呢?
缪斯真不是东西,害得我青春错了位:文学向左,爱情向右,始终没有交汇的可能。有时想想,做人挺可悲的,自己一心信仰的东西,却最终伤自己最深。是爱情,让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写作;而最终,伟大的文学却拯救不了卑微的爱情。我的十多年青春是比较尴尬的,更是比较无奈的:在不该放弃的时候,我选择了放弃;在不该坚持的时候,我选择了坚持,本来幸福美满的人生,被自己给整得是一塌糊涂。这怨不得别人,我只能始终微笑着面对生活所赐予我的一切,无论它是甜蜜抑或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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