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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与人情社会——读《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与人情社会——读《乡土中国》

作者: 泉sayaka | 来源:发表于2018-03-27 20:40 被阅读0次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部与作者所在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的著作。整本书以这样一句话为主题:中国社会的一切,都在土地中产生、延续。笔者作为社会学系的学生,难免会提及社会学相关的知识。毕竟这本书算是社会学的入门书籍,其中提及的许多理论都是人类学、社会学的基础。

      作者在书中提到,很多学者都认为,应该在“农业国家”这一视角来看待中国及其文化传统。乡土中国中的乡土二字虽象征“落后”“有待开发”但不可否认的是,土地是中国千年文化的根基。

      中国人,从身心上,都是无法离开土地的。

      无论是20世纪前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王朝时代,还是之后的“愚贫弱私”的乡土中国,土地都是一切文明的根基。

      《乡土中国》一书根据我的分析和书籍目录,应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特点,第二部分以“差序格局”为主题,讲述社会的运作方式,第三部分“礼治社会”为主,讲述传统文化在乡下社会的地位与影响,第四部分讲了乡村的权利体系,即统治阶层。

      第一部分,我认为作者是在与社会工作者晏阳初的观念较量。晏阳初提出中国人的弊病为“愚贫弱私”,认为中国人不识字而且没有道。作者认为,不识字只是能力的表现,但不可以说他们愚。很多农民并没有上过学,却仍然对于自然规律、社会、人生哲学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用自己的生活总结出的规律并不逊色于任何一个理论家。并且在乡土社会中,大家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对于彼此的生活都心知肚明,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因此不必采用过于文艺的语言字眼,有时手势与眼神即可传达信息。这种熟悉的程度反而是城里人做不到的,有些城里人就没有那么擅长用肢体语言。他们也可以有思想有大智慧。

      至于私,作者认为“私”是满足自己的生存要求,而这有什么不道德呢。每个人都必须要先满足自己的生存之后才能谈的上帮助别人。中国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是由祖先得到的经验代代相传形成的经验社会,如同房龙在《宽容》的序言中所写,山谷里的人们对他们附近的一切都很熟悉。谁做了什么,在这个小社会中,可以人尽皆知。而这又怎能称之为不道德?所有人,可都是在看着的。

      中国的基层社会是封闭式的,所以语言比较文字重要。文字是庙堂性的。是领导阶层的用品,对于基层并无什么过大的用处。

      我对于这一点倒是深有体会,因祖父一辈均是乡下人。我的祖父是半文盲,只认得自已和孩子的名字,但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不识字没有带给他什么阻碍,虽说可能精神生活匮乏一些,但是他也很充实。他知道怎么种花养鸡,知道怎么把菜烧得好吃,这些对于他们算是常识的观念,对于我竟然难于上青天。这些算是对于生活与生存都十分有用的技能,却也是现代城里人缺乏的知识。所以很难去评价到底是我们在学校所学的文学数学物理有用,还是他们所擅长的种田畜牧的内容有用。但是不管怎么说,适应自己生活的技术就是有用的。即使城里人认为农民的技能比较低层次,他们却还是需要通过这些人的劳动获取食物。此外,语言文字仅仅是一种工具而已,并不能表达某些特定的情感,有的时候反而用肢体语言会更好。单单从语言文字的角度去评价一个社会是不科学的,他们中一些人的智慧甚至是哲学家都比不上的。

      我记得在吉登斯的书中,他说道,农民、工人身份的父母会用更加简单的语言对孩子沟通,因此孩子的词汇量也不是很多。而中产阶级的父母却会使用复杂的词汇对孩子进行教育,因此他们可以理解较为复杂的句式。

      或许因为农民们仅仅用眼神肢体就可以沟通,所以他们的语言系统逐渐开始弱化,甚至退化。不过这也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语言也没有必要太复杂。

      第二部分中,作者重点讲述乡土社会中的团结方式--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乡村社会学非常重要的概念,想必在历史学中也是如此。

      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涂尔干认为,人类社会存在两种团结方式;传统社会中的机械团结,与现代社会中的有机团结。而在这样的人类社会中,便会有所谓公私之分。

      但这公与私,均是相对而言的。在乡土社会中便是一种熟人社会。建立在亲情,邻居等的关系之上。在这个格局中,社会关系是某人为中心一层层私人联系的增加。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是这个样子,托关系办事现象很严重。基本上就是“你 有没有认识的人介绍一下,我有件事摆脱他。”这就是人际关系的嵌套。

      在这种社会下,男女的分工差异是很明显的。男人一般去做体力劳动,外出较多。而女性则倾向于家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男人通常与同性共同工作,因此只有很少的时间是共同相处的家庭时期。在这样的分工下,作者认为使社会变得安稳。农村一直以来都比城市保守、封建得多,所以从他们对女性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他们还是保持着过去的思想,认为女性应该在家里。

      个人以为,中国社会家庭的分工的确可使社会安稳,但是同时也会压抑人的发展。不是所有女性都希望那样生活,不是所有男人都是擅长社交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喜爱与世隔绝。或许小农经济本身,就是一种禁锢。那种热衷于把自己和家人禁锢在一亩三分地中的人,固然是生活安稳,却没有什么意义。多少人因为家人的反对而不得不终止对梦想的追求呢。

      一个人若想进步,必然要舍弃些什么。同样的,拥有过大牵挂的民族,也是走不长远的,因为不论走多远。人的心都想着回头,回乡,而非向前。中国,若想实现真正的进步,也必须付出与之同等的牺牲。牵挂只适合那些图个安稳的人,而真正想要做一番事业的,大多数都会选择舍弃什么。只是想着回家,被家里人安慰的人,大部分都不能出人头地,因为他们没有自己内心的坚持。有舍必有得,而有得必有失。有很多家庭,只因无法舍弃自己的土地,不想离开,而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他们最终还是没能战胜传统,没能开始一种新的生活。这种选择很难说是好还是不好,中国历来都有这种重视家乡的传统。大家留在家里选择安稳的时候,内心或许并没有后悔。但是这种思想本身就已经是很可怕的东西了,作为古代社会多年延续下来的建构产物,这大概能算得上是一种荼毒吧。谁能意识到,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在潜意识里,是否还是会安于现状呢。

      第三部分,主要讲的是礼治的社会。

      在乡土社会中,因为与外界的接触比较少,传统习俗的地位很高。因为缺乏与外界的交流,所以有很多过去的习俗保留了下来。当然,这些习俗有好有坏。

      在这些习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诉讼的方式。在乡土社会中,若发生矛盾冲突,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告官,而是私下解决。即使去了法院,却也总是有传统的一套思想在阻碍着公平、现代的判定。这种习惯是私人关系的逐渐扩大,就像是水面上的涟漪。作者将其称之为差序格局。

      古代诉讼制颇有奴隶制的色彩,国人至今仍是或多或少继承了这种奴性的心态。只会想去求人,而非证明自己的心态。乡土社会是传统的礼治社会,人和人之间用不约而同的、从小便被教导的规则生活相处。就算是遇到了麻烦事,人们也会想要和平解决,尽量不要破坏大家之间的关系。所以一提起律师,他们想到的就是“挑拨是非”,认为他们没有分清善恶,违背了乡土社会的道德观念。如果不改变这种地方性极强的思想观念,那么在乡下推行法治最终也会演变为人治,也不会达到法治应得的效果,反而会出现破坏礼制的后果,礼崩乐坏,为社会带来很大的弊病。

      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乡土社会却是孤立与地方色彩浓厚的。乡土社会重视信用甚于法律,或许是因为大家经常见面。

      但是这个观点,有些绝对了吧。据我个人的生活经历来讲,我的祖辈都是很重视法律的。因为法律代表着绝对,而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却不知是否可以永存,他们在房屋拆迁,养老保险的事情上,总是坚持政府公告、法律条文的观点,以保证自己的权利,并没有试图求人帮助。虽说也会有求人之时,但也只是少数。

      第四部分中,作者主要讲述了在乡村社会中存在的权力体系,即为长老统治。

      说到长老统治,《宽容》序言中的故事又一次让人唏嘘。虽说外国乡村与中国不同,但在那个序言中,那个村子同样封闭、同样保守,同样由老人统治,也同样与小农经济般脆弱。

      个人以为长老统治就是一群上了年纪有经验的人自发或不自觉地承担起了整个村子的管理职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保守二字。

      老人考虑周全,但却缺乏新意,这或许是造成乡村发展动力不足的障碍之一。

      他们自身即生活在平凡平淡的生活中,因恐惧或曾失败过而不想前进,并也拒绝他人前进。这在过去的乡土社会中已成为习俗,也因其这种特性使乡村人缺少一种动力,产生小农阶层特有的易满足的心理。这在我个人看来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长老统治是血缘社会的体现,在缺乏变动的社会中成为一种权威的固化。年长的人永远都对于年轻的人有权力。产生于地缘与血缘的社会很难通过强制的力量改变,一旦想要去改变,就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这种以经验为前提,既非民主也异于专制的基层权力体系,不知不觉维系了一个国家千年的寿命。这是极其利于社会稳定的体系,使得很多反抗因素消失于襁褓之中;这又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因素,因为理学传统通过这种方式给予了国人一千多年之久的洗脑,使他们丧失了思考的力量,至今仍禁锢这某些人的思维。

      据我分析,这种体制也使国人养成一种名为“跟大流”的习惯。因为大家都去做,大家相同,便不惹是生非。这种想法至今仍在,因惧怕他人眼光,因不符合大众,很多人就此放弃了他们一生最喜爱的事物。

      除此之外,乡土社会是一个人伦社会。一个以人伦为基础的社会,亲人,比什么都重要的观念刻在脑海中。举例说,他人犯罪后你希望他会被抓,但你的父亲犯罪后你会想办法为他开脱。

      孟子也以舜的故事向我们重新证明了这个道理。似乎为亲者隐瞒已成了本能。这种公私过于分明的现象也导致了中国在法治上的障碍重重。私心太重,便无法实现审判公平。

      我的父亲有一个朋友,他曾多次举报别人贪污公款,但是后来他的弟弟也因贪污被抓。他解释说,自己的弟弟又不是别人,还是留个面子,他也没有忘记打点我。

      倒是很露骨的言辞。然而这已是一种风气。

      什么形成了风气,就难以改变了。

      对这本书的大多观点我都予以认同,我却只是否认费老想以此为国人的乡土性正名的看法。他说,那种扎根在民族内心的乡土心理是每个人都有的,是一种近似于集体意识的思想,也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

      土地作为一种生存基本资料,其重要性自是不言而明的。中国人以土地为生,以它作为生存的资本,这是地理因素导致的。中国自古以来幅员辽阔,从来不缺乏土地,但是也因为这样,大家便产生了一种安于现状的心理。孟德斯鸠在他的著作中系统阐释了地理决定论,我个人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在对于土地的敬重崇拜中,中国人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文化传统---或许不能称之为文化,只能称之为习俗。

      这一个习俗对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产生了不大好的影响---愚私。

      我是认同晏阳初的观点的,但我也不认为“愚”指不识字。

      硬要说的话,愚,指的是不会思考,没有主见。

      这是多年的顽疾,至今未能治愈。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国人能走出乡土小社会的圈子,以一个现代人的视角来生活,而非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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