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斗胆借用了偶像王小波的大作标题,只望他老人家泉下有知不要揍我。他要揍我的话,估计也不会是因为我借用了他的标题,而是因为我叫他老人家,不过我纯属敬称。虽自知水平跟他相差不止十万八千里,但我胜在脸皮厚。脸皮厚,也算是一种生活技能吧。
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被妈妈抱去儿童医院。儿童医院旁边的小型儿童乐园门口处有两个小型移动亭子,一个是卖玩具的,一个是卖书报的。每次从医院出来我总是要先到玩具摊儿转一圈,之后拉着妈妈停留在书报摊前,让妈妈指着书上的画给我讲故事。有时妈妈也会给我买一本带画儿的书,这下我的心情就会跟过年了一样,开心的不得了,见谁都想炫耀一下,看,妈妈给我买书了。大概是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书了吧,不过那时还不是看,是听。
脑海中一直珍藏着的几幅关于听书的温馨画面。
第一幅,那是在我还未上学的时候,有次妈妈带我看完大夫,走到门口时顺便给我买了本故事书,然后把我送到了爷爷奶奶的住处,自己又急匆匆地出去办什么事了。那是在冬天,爷爷奶奶围在火炉旁边坐着,而我则坐在爷爷腿上靠在他怀里听他讲《农夫与狼》的故事。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爷爷当时是以第一人称给我讲的。对于爷爷打狼这件事,我是持怀疑态度,虽然当时我很小。为了证实没有骗我,爷爷又给我讲了他当志愿军抗美援朝的故事,还给我看了他的两枚纪念章。这两枚纪念章的材质是铜的,一枚刻着和平鸽,背面写着“抗美援朝纪念,世界和平万岁”,一枚刻着毛主席头像,背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七年前爷爷去世时将它们送给了我,现在它们就静静地躺在我的一个宝贝纪念罐里。
第二幅画面中我已经上一年级了,那时堂哥上六年级,堂姐上四年级。开学的前一天,堂哥交完学费回来放了书就出去玩了,堂姐带着我在家里做游戏。玩累时我们躺在沙发上休息,又觉得无聊,于是堂姐又当起了老师,拿着堂哥新发的语文课本给我讲故事,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这个故事我听哭了,这是我第一次因为听故事而哭的。
第三幅画面则是到了我四年级的时候,那一段时间家里比较拮据,电视机坏了也没钱买,于是下午放学后没事时我就喜欢翻箱倒柜。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一口绿色大木箱,里边全是书,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白话聊斋》应有尽有,这对我来说可算是一个不小的意外惊喜,这下我的大把时间算是找到买家了。我看的第一本不是《西游记》,而是《封神演义》,因为《西游记》是原著版的,我看着太拗口,而《封神演义》是白话版的,比较对我的胃口。
我的看书习惯也是在那时养成的,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初二。从初二开始学习变得忙了起来,而这些书也被老师跟爸妈划到“闲书”之列,我是乖孩子,对于老师划定的“闲书”自然是敬而远之的。而再一次开始看这些“闲书”,是从大学开始的。一半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一半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于是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时间都用来泡图书馆了,八分之一的时间用来兼职,八分之一的时间用来玩,还有二分之一用来上课。我所谓的上课也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听着老师讲高数,讲线性代数我就开始犯困了,与其跟周公聊天还不如跟各位作者进行精神交流呢。也就是在大学期间,我几乎翻遍了图书馆一楼的所有文学类书籍。
我的看书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看过那么多书,若你突然问我都看过哪些,我是答不出来的。就好比你突然问我都吃了哪些饭,我也是答不出来的。可是我知道我是吃了饭的,而且一日三餐一顿不落,不然我不会活到现在。看过的书,就像这吃过的饭,虽然忘记了吃过什么,可是它的精华确确实实地化作了养分储藏在体内,融进了骨血,需要时会给我能量。
我没有太多的经历,也没有很深刻的感悟,作文也只是读书的副产品。这就像是一个循环,读进去的东西总要以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而我也只是尽量写一些有趣的事,不去谈事论事摆道理。当然有时忍不住也会写一些自己的看法,比如那篇《我对加班的看法》,但也只是一些粗浅的观点,不值当一提。
现在的我,生活还算充实,精神家园也在扩建。老祖宗教导我们要知行合一,未来,我期待精彩的经历,这样才能去行。我想跳出所谓的有趣无趣,因为这才是最无趣的;我想跳出所谓的有意义无意义,因为喜欢的,就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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