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影不看原著,就仿佛只知道某道菜好吃而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出来的。对于一个凡事爱究根问底的我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我非要把原著翻出来一探究竟不可。
看过《芳华》原著后才发现,电影只是在花海里撷取了几朵花组成了一把花束,看上去精巧细致,却不能反映整片花海的面貌。原著更真切更生动也更残酷,让你看清人性的复杂而不是非要给它加个光明的尾巴。
原著着墨最多的,莫过于对人性复杂的精准描写与深刻把握。严歌苓的笔,如同一把精巧无比的刀,一刀一刀刻画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这种洞察人生的透彻让读者心中一亮。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我们该以什么标准来区分好人还是坏人呢?这似乎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像刘峰这样众人离不开的活雷锋,一定应该算是好人了吧?但即使好人又能怎样?一场意外的“触摸事件”之后,他显然陷入了人生的种种遭遇与背叛。以至于后来他对小惠的种种怜悯与施舍,很难说是明智的选择。
对待刘峰,人们普遍将之看成不同于自我的标兵,他就该无限制地帮别人忙,就该没有任何个人的欲望。当另一只靴子落地,他们发现刘峰也是普通凡人的时候,各种口诛笔伐流水般涌来,除了小曼这一个不受众人待见的以外,他几乎没有一个盟友了。正如严歌苓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刘峰总是那么好,别人想要的总是不留余地地给予,而从未想过自己。他能救赎别人,但谁又能救赎他呢?总是当老好人,但其实好的是别人,苦的却是自己。
谁是坏人呢?林丁丁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出卖刘峰,郝舒雯若干年后酒后吐真言,穗子的情书即是由她挑拨才泄露出去。即使是同一战壕的战友,也曾经打着自己心里的算盘。特别是在争抢男朋友这件事上,女人们的心机简直爆发到了极点。
然而这一切,都是有人就会有的故事。多年以前脸谱化的形象,比如好人就高大上毫无缺点,坏人的每根毫毛都散发者坏的气味,已经慢慢地被抛弃了。
所谓的好人也有迂腐的时候,所谓坏人也有情非得已的刹那,这才是我们见识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原著更丰满地告诉了我们许多事情的来龙去脉,让读者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比如电影里我们只知道小萍(原著中为小曼)的行为举止有些怪异,然而读了原著你会深深地理解她,怜悯她。
她出生在一个不待见自己的家庭。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后的种种心酸难与人诉,小曼在新的家庭里猫狗不如,甚至不惜故意把自己弄病以获得母亲的陪伴。这就为她后来在接到任务扮演《草原小姐妹》时的装病埋下了伏笔。她就那样把自己缩到自认为的壳里,用自己认为的方式保护自己。
弄虚作假应该是丑陋的吧?但读到这段的时候,我深深地同情小曼,这个几乎从未得到过关怀的人,在刘峰像帮助众人一样地帮助她的时候,她在不自觉地将内心倾向了他。
她就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对世界的认知都来源于她第一眼遇见的那个人。
在刘峰下放伐木连的时候,小曼是唯一一个去送她的人。她抱着刘峰的那些荣誉证书,如获至宝——只有她还认刘峰是个好人。在刘峰以后遭遇磨难,身体每况愈下的时候,是她将其接到身边悉心照料。并且告诉穗子:“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这是一种基于知恩图报的一段相遇。哪怕没有轰轰烈烈,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是让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为什么人们对刘峰对小曼有着如此的深情?这是人们在他们的境遇中看到了人性之光。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光亮足够驱走黑暗,给人以前行的力量。孤独的人总是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肯定,但相互之间的孤独却能让他们抱团取暖。
在刘峰最后的日子里,是小曼给了他足够的温暖。而刘峰去世后,连追悼会都匆匆到不能再匆匆,确实让人唏嘘不已。曾经帮助过无数人的他,在灵堂时间的设置上,又让了别人一步。然而,还有谁会记得他呢?
电影里的林丁丁出国做了阔太,除了一张发福照没有过多的介绍。实际上原著里的她是比较凄惨的。嫁到所谓的大户人家,也不是就那么一帆风顺。除了唱歌没有别的特长,婆家诸多亲人给了她一个标签:你还能做什么?往日里的撒娇派不上用场,丈夫只顾家里人的感受而不能顾及她内心深受的需求,以至于最终分道扬镳。其实,这个结果是大家比较容易接受的。
毕竟,在大家心目中,仅仅爱慕虚荣却没有真能耐让人信服的人,也就只能吃个青春饭。最不遵守规则的人越能取得世俗所谓的成功,最会利用潜规则的人越能如鱼得水是不符合当代大众的价值观的。
原著《芳华》译为:You touched me,是大有深意的。
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你触摸了我”,毕竟触摸事件是整个故事的核心和转折点。
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你感动了我”,因为这也是严歌苓要告诉我们的: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青春真的是一个人拥有过的最美好的东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