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麦克风

作者: 作家明至 | 来源:发表于2019-05-17 08:25 被阅读0次

    文/明至

    爱上酒吧,是因为那女孩。

    说她是女孩,其实也不大准确。昏暗的灯光中,看不出她的年纪。第一次遇见,作为酒吧驻唱的她,穿着一身皮衣,在舞台中央唱摇滚。挥动的长发,锐利的眼神,一股永不服输的青春劲儿。只需一眼,便让我永远记住她。

    也正是那一眼,让我成为这里的常客。每周五下班,带着一周积累的疲惫,走进这酒吧,点上一杯威士忌加冰。琥珀色的酒,在水晶杯中,泛着五彩的光。台上的她,唱着永远不知疲倦的歌曲,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她总是给人以惊喜,没有不会的音乐,抑或不懂得的乐器。唱起摇滚,像是一颗在口中爆裂的水果硬糖。唱起民谣,如同一朵温柔缱绻的山边云。唱起流行,便如在红馆中央开四面台。百变的她,每一面都是我喜欢的样子。

    借着她的美,在歌声中,喝上一口威士忌加冰,冰凉而强劲的液体滑过喉咙,直达五脏六腑,像是一剂强心针,周身都变得暖洋洋,身体与心情逐渐变得慵散与放松。在这样的时刻,总会让你觉得,世间一切皆可原谅。

    这个时候,她就会唱起摇滚,正如第一次遇见她。小小的身体,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即便只是置身酒吧,舞台的布置也简单,但却有一种在开音乐节的气魄。她的认真与卖力,有一点可笑,但却是最可爱的地方。

    而我,则会专心聆听,在她的节奏中,轻轻打节拍。酒吧的灯光昏暗,可她却像是一颗旋转闪耀的星球,在宇宙的最中央,尽情地释放着光与热。她的快乐与自由,让人无法抗拒。宛如小太阳,照亮了所有人的黑夜。

    是的,她也照亮了我。无论这一周过的如何,只要见到她,看她在这里认真而快乐地唱歌,我就会觉得,明天是有希望的。人世间的美好与快乐,在这一方的舞台上,在这一杯的烈酒中,便是最好的证明。

    她自然是知道我的。人们总能凭本能,在人群中发现自己的同类。她知道我,正如我知道她。在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求索中,我们有共同的执着,却也有一样的孤独。在这狭小的空间,特殊的时刻,彼此平行,却始终守望。

    于是,我越发卖力地鼓掌。酒吧不大也不小,人群不多也不少,但我总是坐在最靠舞台的位置,自私地觉得,她的每一首歌都是唱给我听的,每一个目光都在看向我。我知道这一点,只因爱不用说出口,用心就能听得到。

    终于,她唱了一首老歌。“我,我要,我要你,我要你的,我要你的爱,你为什么不走过来。我,我要,我要你,我要你的,我要你的爱,你为什么不说出来。”唱完,她沉默了一会儿,忽而与我对视,冲我温柔一笑,眼眸中是揉碎的星光。

    我依然卖力鼓掌,然后,一口饮尽杯中酒,提前结账,走进夜色。是的,有些感情,只适合特殊的场景。人到中年,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她中指的戒指,我无名指的戒指,即便灯光昏暗,也始终泛着冷静的光。

    从那天起,我失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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