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外婚制的世纪大争论及其意义

作者: 晨的夜 | 来源:发表于2018-05-02 21:54 被阅读9次

    何为外婚?就是本氏族的男子与外边其他氏族的女子通婚,不与本氏族的女子通婚。

    换句话说,直系血亲禁止通婚,这应该是人类的第一号禁令。

    在原始时代可不是某个部落实施这个禁令,而是所有部落大家没有商量,不约而同地都实施了这个禁令。这应该算是"天字第一号"禁令了。

    所以近代的学者对外婚制的起源抱有浓厚的兴趣,展开了一番又一番大论战。

    外婚制的起源

    我们从《古代社会》的作者、人类学家摩尔根的观点说起。

    外婚制因何起源,摩尔根说:

    非血缘婚姻可造就身心强健、活跃的种族,外婚制是自然选择的一个例证。

    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几乎是逐字逐句地抄录了摩尔根的这句话。

    但这个认识有个毛病,其实没有找出走向外婚制的直接原因,说“身心健康”,那身心健康是结果还是原因呢?我看怎么像是结果呢?

    假设曾经有内婚制,有外婚制,由内婚制向外婚制过渡,那么外婚制能使种族成员的身体更健康,但那是结果呀。

    我们讨论的是为什么会从内婚制向外婚制过渡,这个说法有点儿把结果看成原因了,在方法论上这叫“循环论证”,没有对问题做出真正的回答,只是大而化之地套用了一下“自然选择”。

    达尔文不是这么论证问题的。达尔文讨论雄孔雀的尾巴为什么这么长,那是具体地说出因为雌孔雀喜欢这样修长绚丽的尾巴,所以长尾巴的雄孔雀有了更多的交配权,因而后代继承它父辈长尾巴的这种品性。

    说得简明透彻,一针见血。

    如果按照达尔文的这个逻辑的话,那么摩尔根、恩格斯对外婚制起源的说法,就应该说:

    我们部落的男子为什么要与外部落的女子通婚?外部落的女子为什么愿意与我们部落的男子通婚?因为他们双方都认识到,这样的通婚会使后代身体健康。

    您觉得这说法成立吗?在远古时代的青年男女都能认识到这样深远的一个后果,不可思议啊!

    所以我觉得他们二位的认识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真正的解答,倒是后来另外两位人类学家的解答更靠谱。

    一个是韦斯特马克,他说:外婚制的起源是性倾向。

    性倾向怎么讲?

    人类有这样一种倾向,觉得远处的异性对自己更有吸引力,而在一个屋檐底下一起长大的少年男女,在性问题上彼此没有兴趣,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审美疲劳”。

    因为有这样的性倾向,所以导致外婚制的产生。

    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从心里觉得还是身边的异性我更喜欢,那你的性倾向是这样的,那要在身边寻找的话,也更方便啊。怎么可能会舍近求远呢?

    如果你觉得近处的更可爱,如果这是本能,那我们说本能是不可能消除的。不是曾经有过打压同性恋的运动吗?最后无果而终,为什么呢?同性恋是一种近乎本能的东西,所以是抹杀不掉的。

    韦斯特马克提出外婚制产生的原因是性倾向,性倾向是个本能,就是远处的更可爱。

    韦斯特马克的解释更像达尔文式的解释。这不是偶然的,不是撞上的,韦斯特马克真的是那个时代的社会科学家中最熟悉、最理解达尔文进化论的人。

    我们再说第二位人类学家提出的第二种观点,马林诺夫斯基提出:外婚制起源于团体秩序的维护。

    团体中不能乱伦,近亲不能通婚,因为如若这样,那将瓦解团体内部的角色分工,将瓦解团体的秩序。什么东西对团体内部秩序的杀伤力最大?乱性。

    这两个解释,这两种理论合在一起,完成了对外婚制原因的探讨。

    有人对韦斯特马克理论提出挑战,说你用"性倾向"来解释,既然有这样的性倾向,人类从本能上就觉得远处的异性比近处的对自己更有吸引力,那么何苦还要制定出严酷的法令来惩治近亲通婚呢?没这个必要了吧?

    这说法似乎雄辩,但是其实你仔细想想,不对。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问你,你有杀人倾向吗?你说开什么玩笑?我说那你再想想你周边的亲朋有没有哪个人有杀人倾向?我替您回答吧,没有!我活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没见到我周边有一个亲朋有杀人倾向呢。

    我想你也差不多,也就是说,我们人类中的绝大多数是没有杀人倾向的。

    换句话说,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倾向是不杀人。

    既然如此,那么人类为什么要制定出严酷的法律来惩治杀人呢?这不是跟刚才那个挑战的言论是一个道理吗?

    我来解释为什么要制定,是因为杀人的概率虽然非常小,虽然只有极少数的人可能有这种倾向,但是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了,将对我们的生存共同体的破坏杀伤太大了。

    所以概率虽然非常小,但是我们必须制定出严酷的法律来抑制,把它杜绝在萌芽状态。

    外婚制是同一个道理。虽然韦斯特马克提出性倾向是远处的更好,但是对近处的,对近亲,对直系亲属之间的通婚还是要严酷地杜绝。又结合到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不能让它破坏了团体的秩序。

    由这个挑战引起的争论,我们进而推论说:法律其实是符合人性的。

    法律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和我们的本能相抵触的,其实如果有法律真的和你的本能相抵触的话,那样的法律其实是没有持久生命力的,只能是昙花一现的东西。

    外婚制的意义

    接下来,我们讨论本讲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外婚制的意义。

    我们说动物的“互助与利他”统统都是局限于其家庭、其血亲的,而人类不然。

    人类的外婚制造就了第一种血亲之外的关系,这个关系叫做“姻亲”。姻亲极大地拓展了人类的关系的世界。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了姻亲的关系网,那谁的姻亲的关系网更宽?最有权力的人,皇室。

    公主下嫁吐蕃,为什么?为了和亲,彼此成了亲戚,那还要动刀兵吗?大可不必了。本国的王子也要娶外面的公主,都是这样一个目的,用姻亲来建立关系网。

    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类的第一个关系,毫无疑问,“血亲”。那么产生的第二个关系太不简单了——姻亲。

    有了血亲,向外迈出了一步,有了姻亲,那再产生其他关系:邻里关系、地缘关系、朋友关系。以后关系的扩展一发不止,最后导致了人类的广泛的关系,这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当中,还有什么比关系更重要?身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对此理解更深了吧?而你要知道,从狭窄的血亲那儿,走出血亲圈子的第一步是姻亲。

    姻亲是靠的什么?靠的是外婚制。

    我们接下来说外婚制的第二层意义:基因的大交换,基因的远距离的交换。

    初始的动机,没有这么博大高尚,是不要破坏了本氏族内部的秩序。但结果导致了一个本氏族、本部落与外氏族、外部落的一个基因的交换,像汉家公主下嫁吐蕃,那就是超远距离的基因交换了。

    这样的一种基因交换,最终造就了一个奇迹,造就了一个什么奇迹?就是人类在其二三百万年进化的历程当中,没有分裂成亚种。

    要知道我们这个物种在这样漫长的时间中,我们的膨胀是不得了的事情。到了今天,我们的物种是70亿人口,在大型动物当中,这是一个超大的群体,这是巨无霸。

    这么长的时间膨胀成这么大的一个物种,而没有分裂成亚种,没有像熊一样,因为适应不同的地带,最后是棕熊、黑熊、白熊等等,我们没有,我们仍然保持为一个物种。

    固然,外婚制还要仰仗着人类的其他能力:人类的交通能力、人类的行动能力。你躲得老远,想偏安一隅,想在那儿与我们不相往来,不成,我们要找你。

    用良性的说法,我们要找你做生意。当然历史上有很多恶性的东西,我们还看上您的财富了,还要打你,于是展开了战争。这也是能力的体现,谁也躲不开其他人。

    然后通过这个良性的生意,通过良性的通婚,以至于通过战争等等,他们最后推动了一个事物,推动了不同种族,不同民族的基因的交换,而其支点是“外婚制”。

    伟大的外婚制导致300万年来,我们这个庞大的物种仍然保持为一个物种,而"性倾向"也依然存在,也就是说黑人、白人、黄种人,我们在审美上相互丝毫不厌恶,可以通婚。

    物种的定义是什么?物种的定义就是通婚不了,互相在性问题上没有兴趣,那就是隔离为亚种了。伟大的外婚制帮助人类抱团儿,帮助人类保持为一个物种。

    这是今天要讲的内容,下一讲的题目是:同性恋的基因何以能保存下来。

    如果您觉得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启发,欢迎您把它分享给您的朋友,我们明天见!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07 外婚制的世纪大争论及其意义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aqrhr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