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达尔文的学说,是遭遇到最大、最多误解的学说。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个学说的思想太超前,是全新的,在人类以往的思想储库中没有类似的东西。
而误解甚多了,在本讲中我们分析其中主要的三种。
第一种误解:用进废退我认为第一种几乎就是无知,但是存在这样误解的人还不少。
你问一些人,知道达尔文的进化论吗?答复是知道。那你给我讲讲,一讲出来竟然是(早于达尔文的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的理论,所谓的“用进废退”。
举个例子,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这么长?他的解释是,长颈鹿要伸着脖子去够树上的树叶,一代这样伸,伸完了脖子长了四五厘米,那么生出来的孩子脖子就更长了。
脖子更长的长颈鹿在这一代里,又继续做这个伸展运动,那脖子就更长了,并且遗传给下一代。多少代过去,脖子就很长很长了。
这种解释说得通吗?说不通。为什么说不通呢?这是因为肌肉的抻拉运动,体细胞的变形,不能影响生殖细胞,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基因。
把你的某种品性传递给下一代靠的是你的基因,而肌肉的伸展运动改变不了你的基因。 既然运动根本改变不了你的基因,那么通过运动改变的特征怎么能传递给下一代呢?
如果拉马克的理论是说得通的,那么达尔文何必还要建立自己的新的解释机制呢?
第二种误解:种间竞争还是种内竞争?第二种、第三种误解,实在是因为达尔文的理论是全新的。
第二种误解在于,进化中是种间竞争,还是种内竞争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是种间竞争。
比如,羚羊为什么跑得这么快?种间竞争在其中起了更大的作用。狮子、老虎一直想捕捉羚羊,所以羚羊只有往快了跑,于是一代两代三代下来,羚羊就跑得飞快了。这种解释其实还是回归了拉马克的解释。
我认为其实是种内竞争决定了谁是适者。
在物种当中,存在着跑得快的羚羊和跑得慢的羚羊。跑得慢的羚羊,在更大概率上将成为天敌的点心,而跑得快的则活下来了。它们之间的竞争导致了物种后代的品性。
我们换个角度来说,也许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天敌,其实只是羚羊生存环境当中的一个因素。
除了天敌之外,还有若干因素在考验着羚羊。当它们迁徙到一个比较寒冷的地带,气温也在考验着羚羊。有些羚羊不适应这样的气温,那么就将被淘汰出局,更适应者可以存活下来,可以繁衍。
除了天敌,除了寒冷,还有若干其他的因素。 比如,水里面是不是含有一种过去所没有的某种毒素、病菌、病毒,这些东西都将导致一部分羚羊被淘汰,一部分羚羊存活下来。
也就是说,狮子、老虎、天寒、水源等等,共同构成了羚羊的外部生存条件,它们共同构成了羚羊所面对的“自然”。“自然”选择了哪些羚羊可以活下来,哪些羚羊活不下去。
种内竞争推动了物种的进化。
我们可以用人类社会做一个类比,是企业家和工人的竞争,导致企业能力的提升、商品品质的提升;还是企业家和企业家,即资本家和资本家的竞争,导致了商品品质的提升呢?
我认为是资本家和资本家的竞争,他们更像是同一个物种。他们之间的竞争导致,一些企业因为自己的产品质量不够高,败给了另一些企业家,他们破产了。而在竞争当中,有一些企业进一步提升了。
所以,我认为是种内竞争导致了商品品质的提升,导致了这个物种成员品性的提升。
好,那我们接着就要讲到这一讲的主题了,也就是误解之三。
第三种误解:自然选择在人们的思想中,大致存在着四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神的选择。
无论是创世纪上帝创造人,还是上帝拣选一部分人带他们上天堂,这都毫无疑问地说明了上帝是有意识的存在。
第二种选择是人工选择。
比如说奶牛饲养者对奶牛的选择。最愚钝的饲养者在育种的时候,比如他有四五只奶牛,他肯定会选择产奶最多的奶牛,让它产子。产奶较少的奶牛是没有生育权的。产奶最多的奶牛产子之后,后代就继承了它的品性,产奶也就比较多。
饲养者又从后代产奶较多的奶牛中,选一个产奶更多的奶牛,让它来产子繁衍下一代。这样经过一代又一代的选择,奶牛的品性就逐渐被改变,剩下的奶牛产奶都很多了。
第三种选择是市场的选择。
市场的选择和人工的选择,构成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
一是两者有些共性,两者都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从市场的选择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商品的设计者,还是消费者,他们都有自己的目的。
设计者的目的是什么呢? 希望他的商品畅销。消费者的目的是什么呢?希望他选择的商品,适合他的意志、爱好。
二是市场选择和人工选择还有一个不同之处:人工选择中每个选择的主体都是具名的个体,张三、李四;而市场的选择是匿名的大众。用我们流行的话说,就是“看不见的手”,而人工的选择是“看得见的手”。
“看不见的手”指的是什么呢?更多人的倾向,事先是看不到的。并且候选的商品很多,哪一种被淘汰,哪一种活下来,哪一种日后走红畅销,这些事先都是不知道的。
以上的三种选择,它们有一个共同性,其中就是都是有意志、有目的的。
自然选择的无目的性第四种选择,就是达尔文所提出的自然选择。
自然选择之所以费解,就是因为其中没有目的,没有意志。
还是说狮子和羚羊,狮子和羚羊都听凭本能的驱使,狮子每个星期要吃一只羚羊,要不然不能存活,羚羊的存活首先是不被吃。羚羊并没有要“向跑得更快去进化"这样的目的。
二者都是听凭本能去行事,二者都没有目的。但是这二者博弈下来,最后导致羚羊越跑越快。因为慢的被吃了,快的才有生存的机会,才有繁衍的机会。所以下一代都是跑得快的羚羊的,儿子、孙子它们就跑得就更快。
而从跑得更快的再下一代羚羊中,去繁衍它们的后代,那它们的后代就比上一代更快了。总是那些跑得更快的羚羊,有生存和繁衍的机会,就这样导致越来越快。
但这里必须要注意,进化的进程之所以能发生,有一个前提就是羚羊跑得不一样快,有的快些,有的慢些。 这个差异是哪来的,差异是变异所决定的。
变异会导致一个物种中的成员,在品性上呈现出多样性。
不仅仅是跑得快慢,还有毛色。当年伦敦的蛾子,在工业革命发生之前,它的主体是灰色的,而在工业革命发生之后,它的主体是黑色的。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变化?因为工业革命之前,伦敦的天空像一个灰色的天幕。而当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伦敦竖立起成千上百个冒着黑烟的大烟囱,冒着黑烟,所以这个天幕变成了黑色。
当年是在灰色天幕下,体色是灰色的蛾子更易生存,天敌不容易发现它们,它可以藏匿在天幕下面。天幕变成黑色了以后,事情就改观了,体色黑的蛾子更容易生存。
这里面没有目的,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不是说形势变了,我把我的体色给变了,你要想改变是改变不了的。 遗传是有稳定性的,是由基因决定了的。
这个事情是怎么变的呢?因为工业革命之前,蛾子的主体虽然是灰色的,但因为变异的原因,其中有极少数体色是黑色的。
而当天幕的颜色变成黑色以后,灰色的蛾子因为在天幕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触目,容易被天敌捕捉吃掉,而黑色的蛾子藏身更好。
所以经过一段时间,黑色的蛾子有更好的生存和繁衍的机会,它们就取代了灰色的蛾子,而成为伦敦蛾子的主体。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关乎生存的头等大事是在无目的中完成的,这是达尔文自然选择的难以理解之处。而且自然选择这一个词汇拿出来,本身就为误解留下了伏笔。
那么,达尔文能不能找出一个不容易被误解的词汇呢?一个更合适的词汇?恐怕很难。
我们要知道达尔文形成进化论的思想是在1838年,而《物种起源》的问世是1859年,这之中间隔了21年的时间。上一讲讲过,他之所以不能够尽快地把它呈现给这个世界,是因为他恐惧,这个思想太异端了。
在这21年的时间中,达尔文没有闲着,他字斟句酌,最后拣选了“自然选择”这样一个词汇。选定这个词汇被使用了,那么带来误解恐怕就在所难免。
但之所以找不到一个更恰当的词汇,是因为在前达尔文的世界中,人们以为一切建树都是神或人完成的,这二者都是有意志的,他们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 无目的的建树和后果,在前达尔文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东西。
而自然选择不仅是无目的的,它还是偶然的。
自然选择的偶然性自然选择的偶然性的产生有两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基因的变异是偶然的。
比如蛾子为什么会出现新的毛色,这是偶然的。偶然出现了新的毛色,所以毛色不同的蛾子,共同面对变迁的环境经受拣选。
甚至还有一些很特异的事情,有些猴子尾巴可以勾在树枝上头,这时尾巴就相当于一条腿,一个胳膊。那其他类型的猴子能不能学到这一点呢?尽管你有这个愿望,你看到别人这样了,你也做不到。
你为什么做不到呢?因为在你们物种当中没有发生这样的变异,没有这样的候选者。如果有这样的候选者,它们可能会被拣选,然后有这样的品性可能会在你们的物种中光大,但事实是没有发生这样的变异。
变异是偶然的。
第二个偶然的成因,就是环境的变化也是无法预料的。
比如伦敦的工业革命和它释放的大量黑烟,这是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特别是蛾子们无法预料的,因此黑蛾子成了蛾子的主体是偶然的。
综上所述,自然选择和适应是两个革命性的、伟大的关键词,它们开启了全新的思想方法。
下一讲,我们要讲到性选择,性选择将达尔文自然选择更上一层楼。
下一讲的题目是,性选择:炫耀的生物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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