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姚澜发表了一个微博:支持,该让这些人尝尝婚姻的滋味了!我看到这个莫名的坐在地铁上笑出了声,因为我读到了一种幸灾乐祸的味道。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就说过,肮脏的从来都是人心,并不是性别和性。所以我举起双手支持,甚至还觉得这样也表达不了我的对于同性恋婚姻合法的支持。
还记得初中的时候因为一个心理测试,因为一个双性恋的结果我哭了好久,因为我害怕,我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同性恋中的一员,因为在我的意识中同性恋是那么的肮脏所以会被社会鄙夷,所以庸人自扰的被虐哭了。
彻底改变我对同性恋的看法是大学时候,大学期间我身边出现了一些同性恋人,一开始我总是用自己的思维很鄙夷很奇怪的看待他们。看到弗洛伊德关于性的解释和中国同性恋的发展史,我开始接受这类人群。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所以同性恋的婚姻合法化也是一种对爱的支持。更是一种对于人权公平的追求!
有人曾经说很多的疾病尤其是艾滋病在同性恋中更是从常见的,因为同性恋总是滥交所以是这类疾病的传播源之一。既然这么看待同性恋对艾滋病的传播那我认为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首先就对艾滋病起到了一定的扼杀作用。
有人说婚姻的意义就是繁衍后代,可是我想说我没见到阿猫阿狗结婚可是它们的后代却是一箩筐的多。
在我看来婚姻是一种责任,可以从道德层面在去约束人的行为,例如,你结婚后在外找伴侣那就是出轨。此时别人就可以站在道德角度去指责你,贬低你,甚至是辱骂你!如果你没结婚那就可以在伴侣这件事上有选择而且也不会受到群起的攻击。
反之,同性恋的婚姻合法后很多人可以光明正大的建立自己的家庭,最直接的体现是他们有了固定的性伴侣即使是要另寻他人也得偷偷摸摸的进行。
要想出轨首先得有轨可出,而轨的第一步是有一纸婚书去让其可以建立起两人之间的轨道。
当然凡事都具有两面性,我并不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是有弊端存在的。
“人之大欲食色性也”所以人是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他们会根据个人的喜好对于食色性的追求也各不相同,同性恋婚姻合法后避免不了有双性恋的人想进一步去体验一下同性恋爱恋。
有人会说我绝对不会对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产生超越友谊和兄弟情以外的情愫,可是你并不能因为你没有就果断的否定了所有的可能性,因为你代表不了大众。
在我看来我并没有娈童癖,可我不能武断的告诉所有人这世界根本不存在这件肮脏的事。因为经久不衰的《洛丽塔》就是事实,这本书根据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亲身的经历改编,只是因为娈童这件事不被社会所接受,作者才采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洛丽塔的爱!
一个人最基本的欲求就是满足和关心,因为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所以如今的很多同妻家庭是那么的痛苦。可是我相信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同性恋婚姻让他们尝尝婚姻的滋味!
因为这种围城的滋味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追求的人权!
PS:也许武断但是还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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