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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中的职责界定是否真有必要?

岗位中的职责界定是否真有必要?

作者: 文英成长空间 | 来源:发表于2019-05-09 09:00 被阅读0次

职责界定可能最麻烦的,就是边界之间的重叠或者是断裂的现象。就是有些事儿很多人去负责,有些事,没人负责。

任务大都都是根据职责的分配的,职责不清的时候,任务也是分配不清的。

目标是从公司的战略目标拆解,分到部门,再分到个人,职责与目标是对应的,职责的区分也是为了完成目标服务的,任务划分是以职责为基础的。

不在其位,不谋其职,首先要在这个位置上,才能承担这个位置的职责,完成职责相对应的任务。

可能很多人对职责不是很清楚,会把职责与任务混淆起来,职责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但是职责是由位置来决定的,也是很容易产生模糊的地方。

部门职责不清,组织架构就模糊,也就没办法支撑整个公司的战略目标。问题是,职责是否真的可以分清楚?职责的边界是否能够被清楚的界定?还是纯粹的理想主义?

企业文化的存在是不是就是为了弥补这种职责不清的缺点?如果公司有一种主动担责的企业文化,有责任心的人会主动扩充自己的职责,去弥补职责与职责之间的边界。

做到整体上掌握挺难的,多数情况下会变成自然衍生出来的职责。也就说,以人定岗,同一岗位上,不同的人任职,最后,就会衍生出来不同的职责。

生硬的区分也不行。不单单是岗位职责的问题,还要结合每个个体的优势。

同一个组织架构,同样的岗位设置,因为人不同,每个岗位的内容就不同,要承担的职责也不同,没有标准化的定义,每个岗位的职责内涵应该都是高度定制化的,当然,流水线的工人除外。

就拿新客户开发这个来作为案例、经理、主管和销售人员的职责,从理论上来讲,经理应该是把握总体方向的,主管会关注每个项目的开发进度,销售人员是做新客户开发具体的工作的,比如说拜访客户、介绍产品、建立关系等等。

但是事实有可能和这个理论架构完全不同,因为人不同, 有时候设置的岗位和实际承担的职责可能都完全无法对应。

我记得德鲁克在哪一本书上讲过,说职责的设置要尽可能的大,使得在这个岗位的人有选择的余地,有选择,才能发挥出自己最擅长的,发挥自己的优势。

他举了一个例子,英国当时有一些不被重用的王室子弟,被派出去治理某一个区域,结果他们在那个区域都做得非常的好。因为他们的责任范围非常的大,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可以发挥的领域,甚至可以这个三年干这个,下个三年干另外的。

所以责职设定要考虑人的创造性,不能把责职设定得太死,以致于不能发挥人的优势。

绩效标准,这个也是让很多人疑惑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中国的文化本身就比较灰度,所以在需要很清晰的界定边界的时候,往往界定不了。

KPI那一套东西,在国外能用得还好吧,一到国内,就变成了纠结和纷争的源头。

简而言之,我就觉得绩效标准这套东西跟中国的国土文化水土不服,反而中国的儒释道很好用,所以在中国正规军打不过游击队,这种事情时有发生。

以前毛泽东讲过,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对中国的文化来讲,最重要的是士气、关系,士为知己者死,一旦变成要一个钉一个铆的去计算你干了什么,然后给你多少报酬的时候,对中国人来讲,就像在头上浇了一盆冷水,满腔热情变成尘土。

简而言之,中国员工愿意为老板的认同而拼命工作,但是不愿意为完成某一个KPI指标而拼命工作。尤其在中国的人文环境当中,你的KPI达不达标,还不是老板一句话的事?

多数时候,KPI就形同虚设,所以我们现在在中国找工作,与其说是找工作,不如说是找好老板,就是找伯乐。

因为我看你不爽,所以我不愿意干,我也不想在上面花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这是很多中国的职场人士的心理。

现代化的企业,也不完全是只照搬西方模式的企业,中国文化一样可以走出自己的道来。所以这还是一个灵活调配的问题,可以有规矩,但规矩不能定得太死,要给每个人发挥的余地。

教练文化其实挺好用的,教练就是利他和激励,以及激发人的潜能,这个其实挺符合中国文化。

一群被激励得嗷嗷叫的人,哪怕不守规矩,也能干过一群守规矩的正规军。

所以刚才讲到新客户开发,其实首先做的并不是去制定KPI,而是先要激发这些人,从意愿和潜能多个维度去激发。

人被激发了,事情被干起来了,然后总结经验,规矩也就慢慢的建立起来了,我们总是会把因果关系给弄倒了,以为要先有规矩才能做事情,其实事实恰恰相反,往往是先把事情做出来了,慢慢的才有了规矩。

至于职责界定正确不正确,其实没有标准,事情做对了就是正确的,事情没做到,目标没达成,就是不正确的。

道德底线肯定是要遵守的,这个是不能商量的,但是做事情的灵活性,这个是可以最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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