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
【译文】善于用兵的人,不逞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发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交战。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谦下。这就叫做不与人争的德行,叫做善于运用他人的能力,叫做符合天自古就有的最高法则。
……
《道德经》确实博大精深,关于兵法,这里也是给出了最本质的法则!——不武、不怒!
武力不是目的!
好勇斗狠者不得善终!武力是威慑,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国虽大好战必亡!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总之,在武力斗争范畴内,不能太激进,不能太过分。
有理、有利、有节,这个原则现在还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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