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十点君
你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了?
也许,你会说:我忙得根本没有时间读书。
早上,空着肚子投入地铁大军,被挤得站不住脚;到公司,开会、见客户、加班熬夜,连厕所都忘了去……
你的时间,像被足球砸中的玻璃,“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心中的焦虑像火一样灼烧。
虽然无法改变环境,但你的精神是自由的。
今天,我们带你听《三毛传》。
2018年的1月4日,是三毛去世27周年的忌日。每个人的青春,都少不了三毛文字的陪伴。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三毛。
作家蒋方舟说,三毛的好,一半在文字,一半在她独特壮阔的生活方式。她满足了我们对自身生活的幻想——从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到和荷西的爱情。
在她身上,笼罩着太多的幻想和猜测,像一团迷雾,看不清她的面目。
三毛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本书从三毛的童年时代写起,写她年少的叛逆、写她的初恋、写她与撒哈拉为伴、写她与荷西的凄美爱情、写她自杀前心里的跌宕,把她的幸福、追求、痛苦、挣扎以及几段传奇的恋爱一一展现给读者,深度解读了三毛孤独、敏感、纯真的生命历程。
三毛的一生,就像一场梦,而她自己就是这个梦里的追梦人,接下来的十天,我们将跟随作者的文字,一起去追随这个永远不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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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踪何出现,山城有人家
1945年3月26日,日本投降,正是纷乱后渐渐安稳的岁月,三毛的生命画卷悄然展开,地点是重庆一座叫做黄角桠的小城。
父亲陈嗣庆,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法律系,在重庆做一名律师。
母亲缪进兰,上海人,曾做过几年小学教师,但终是以相夫教子为主。
三毛还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弟弟,一学音乐,一从商事,一承父业,不求大富大贵飞黄腾达,只求让父母满意、平稳过一生。
三毛自幼聪颖过人,但却有很多别人无法理解的言行举止,也许,这也为其叛逆的一生埋下了种子。
父亲为女儿取名 “陈懋平”,“懋”,是在家谱上的排行,“平”,或许是父亲对女儿美好的祝愿和殷切的期盼。
但是,三毛却觉得“懋”字难写,索性跳过,渐渐地就变成了“陈平”。最后,父亲依了女儿,为三毛改了名字。
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总会有一两个举止显得另类的孩子,他们或是成为父母的骄傲,或是成为他们始终担心的一个。而三毛,则是那个令父母既担心又骄傲的孩子。
日本投降后,父亲举家迁往南京与哥哥合住,三毛童年时玩伴众多,但是在她身上,总是有异于其他孩子的东西。
三毛经常去其他孩子都敬而远之的坟场玩耍,还喜欢看别人屠宰羊,专注严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专心于自己的世界,只用自己的一颗童心去解读这纷乱的人世。
三毛在教育家陈鹤琴办的鼓楼幼稚园上学,生平读的第一本书就是《三毛流浪记》,书中的那个世界,深深吸引了她。因此,她便为自己取名为“三毛”。
许是童年时那不可磨灭的记忆,亦或者是长大了才能参透书中的悲欢离合,纵是在生命末梢,三毛依然从台湾去往大陆,认下《三毛流浪记》的作者张乐平为“三毛爸爸”。
1949年,三毛随父母远渡台湾,对于一个四岁的孩子而言,唯一真实的,便是颠沛流离和不安的动荡。
四岁前的记忆是模糊的,而彼时心里却已种下流浪的种子,从这最初到最后,在三毛懵懂的童年留下的,不只有人世间的万水千山,还有心灵上那不可磨灭的点点伤痕。
萍踪影流,年华无痕。
或者,这才称得上是一种完整。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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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浪漫,从拾荒开始
拾荒,于三毛而言,是一种触摸生活的手段,亦是一种浪漫。
刚入小学的三毛,每次放学都会托同学将自己的书包先送回家,而后一个人在田间小路上为偶尔捕捉到的欢喜而雀跃。
对于拾荒的结果,三毛从不挑剔,在别人看来再小再无用的东西,在她的眼里,都是宝贝。
或者,稚弱的灵魂,还无法承担起行走世界、触摸人世的重担,但是,三毛已经能用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看见只属于自己的斑斓。
拾荒,是三毛的梦,即使没有人理解,她自有自己的执着。
她曾在自己的作文中毫不避讳地描绘自己的梦,说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
但是老师却残酷地扼杀了这浪漫的梦,气愤地要求三毛重写。
于是,她偷偷藏起了拾荒者的宣言,用苍白的、千篇一律的文字去回应这同样苍白的世界。
即使不在意,她,还是被伤害了。
许是生来注定,许是叛逆使然,三毛对于拾荒的热情越发地不可收拾,拾荒,成了她戒不掉的情趣。随着艺术的熏陶和阅历的增长,三毛越来越能发现那些破烂身上别样的魅力。
大学三年级,三毛出国留学,在这段被迫漂泊的日子里,她失去了拾荒的心情,直到1972年再赴西班牙,又遇荷西,才继续追逐自己的拾荒梦。
荷西,懂三毛。他们在撒哈拉住进坟场区,在家的对面,就是垃圾场,他们捡回腐烂的羊皮简单加工制成坐垫,将自行车上的旧零件改造成项链,棺材店不要的木板被做成了桌子。
荷西送给三毛的新婚礼物,竟然是他在沙漠里捡回来的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这样的生活,怎能不让人向往?
父母,懂三毛。一次父母去海边,无视那些醉人的风景,反而弯腰苦苦寻觅几个小时,将两块捡到的彩石送给三毛。
或许,父母的爱,都藏在了这两颗石头里。
与其说三毛执着的是拾荒,不如说,她爱着的是拾荒中那种自由的呼吸,是拾荒后永远不会重复的惊喜,是每一件物品背后独一无二的故事。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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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书中,万水千山走遍
三毛,一生最爱的是读书。
兄弟姐妹们都已到了上学的年纪,家里只剩下一个只会哭闹的佣人家的孩子,于是只有三岁的三毛便躲到了图书室,在那里,三毛与书结缘。
从开始只能看懂图画,到后来能看懂浅显易懂的童话,到了台湾,三毛已经能认得很多字,于是她更醉心于阅读。慢慢地,她便开始阅读杂志了。
读完每个月的杂志,仍觉得意犹未尽,便翻出堂哥们的其他书来读。家里的藏书满足不了她读书的欲望时,便向母亲要零用钱,随后一转身,这些钱都去了租书店。
后来,三毛迷上了大部头,看的多是国外的一些长篇著作。
真正接触中国故事,是在五年级。
在《红楼梦》中,三毛遇到了自己的缘分。
她说:“那一刹那,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只是那一刹那,三毛,仿佛邂逅了文学的魂。
一年后,三毛又迷上了金庸。初中,又遇到了一本影响三毛文字风格的作品——《水浒传》。
以“红楼”为魂,疯狂浪漫,以“水浒”笔法为衣,简单真实,从文字到自身,三毛一直都是这样践行着。
爱读书的人,是孤独的。通过读书渐渐发现,这人世远比想象中的复杂,读的书越多,就越发现自身的浅薄,就更疯狂地要通过书籍去汲取。
直到后来,要去异国,满满的藏书终要割舍,但也正是这次与书的离别,三毛才猛然发现,原来那些书,早已烙进了自己的骨髓里。
中了书的毒,一生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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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落下,叛逆亦是归处
或许,任何一个有文艺情怀的人,都必然是叛逆的。对于三毛来说,叛逆的开始,就是逃学。
三毛不爱上学,明明不爱,却非要勉强。相比于背书,她更想探索的是印在教科书上冰冷的文字背后蕴藏的一个又一个温暖的故事。
可惜的是,学校教的只有前者。在三毛看来,学校,是一个被厚重的阴霾所笼罩的地方。
但是,在那个时代,她终还是不能放肆地呼吸,终于在日复一日的理想与现实的权衡中,成就她叛逆之名。
当然,学校并不是全然无趣的,三毛在学校结识了一位大朋友——哑巴炊兵。
那天一头疯牛追着三毛进了学校,好不容易躲进教室的三毛却被逼着去打开水,当提着开水战战兢兢返回的时候,终于还是害怕得蜷缩在走廊的角落里,独自流泪。
在最无助的时候,哑巴炊兵出现了,将瘦小的三毛和水都护送回了教室。
炊兵就像是一缕阳光,温暖了三毛幼小的心灵。
后来,炊兵每天在校门口等三毛,三毛教炊兵认字,她珍视这段友谊,那颗敏感的心,似乎能触摸到炊兵所有举动背后的真诚。
但是,世俗再一次伤了三毛的心。
老师告诉她,不能再与炊兵做朋友,否则要记大过。连最后离别时炊兵留给三毛的地址纸条和牛肉干,也都被老师没收。
纵然时光可以原谅一切,但是,总有些人有些事,永远不能被时光带走。
在三毛和哑巴炊兵的故事里,愧疚终成为了时光不可磨灭的东西。
或许,从这时便注定了,三毛那不能被满足的天性,终有一天会冲破桎梏,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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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懵懂,痛才是青春
情萌岁月,原本天真。纵使三毛聪慧早熟,也有过无知无邪的童真年华。
三毛儿时和六个要好的姐妹,并称“七姐妹”,她们常常用童言稚语去探讨爱情,诸如和男生拉了手,亲了吻,就会怀孕生小孩。
因此,三毛便警惕了起来,连见了表哥,也不敢用目光迎上去,只顾红着脸、低着头。
少女情怀总是诗,尽管怕着,也要偷偷地憧憬着。
后来,少女细腻的感情终于还是发出芽来。
十岁那年,学校要排练一幕话剧,姐姐被选中饰演女主角,三毛便经常借着机会到礼堂看排戏,恰好群众演员不够,当即被抓扮演“匪兵乙”。
戏份简单,台词也只有一句,三毛却演得津津有味。
当时或许三毛还不知道,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恋情即将开始,或许,只能把它称为一次懵懂的心动。
饰演匪兵甲的,是隔壁班的一个光头男生。
在一次又一次排演的磨合中,在笼罩着阴霾的阴沉的学校空气里,在只属于两人的空间里,竟漂浮着一丝悸动和神秘的喜悦,为这黑白的岁月,增添了一抹色彩。
话剧虽然演完了。但是三毛的单恋,才刚刚开始。
每天清晨朝会,三毛都会淡淡地扫过男生群,却总感觉自己的目光被另一团淡淡的目光接住。她固执地认为,那团淡淡的目光,也是含有某种信息的。
可某日三毛却听见男生们起哄,说她喜欢话剧里的男主角。连“匪兵甲”也这么说。
三毛只觉得自己纯洁的爱情被玷污了,她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扑打那些男生。
后来,小学毕业了,同学们各奔东西,这股单恋的深情,也终被时间湮没。
对三毛来说,毕业了,一切便算做结束了,或者说,也是另一种开始。
她只盼着快快长大,长到二十岁,挣脱束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最后的最后,所有过不去的,终将在时光苍老的缝隙中,慢慢泛黄。
只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毁灭,那就是三毛一直坚信着的,时间。
可能,也只有时间会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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