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次秘密巡游。他们相互瞒着各自的恋人,从上海坐飞机抵达了开罗机场,这是他们十年来的首次见面。
在此之前,他们见过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多时候是在照片上见到对方的样子,男人无数次想象过与她见面时的情形。现在他坐在机场座椅上,试图调整自己的呼吸节奏,将近四十多岁的人了,心中没来由地感到紧张,手心还攒了一大把汗,他有严重的焦虑症,需要靠药物才能镇定,哪怕是令人兴奋的事,都能将他的焦虑勾出来,这曾困扰他的生活,但现在他已经习惯它了。他把婚戒从无名指上拔下来,用汗渍渍的手指擦了擦,塞进一个带塑封口的塑料小袋,放进夹克的口袋里,呼吸平缓了很多,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他不想到时候因为习惯,而在见她的时候忘记摘掉这提醒他身份的象征,免得到时令场面感到尴尬,但更深的想法,其实他只是不想让自己对这次见面怀有愧疚感,那颗钻石散发的光芒,像妻子目光如炬的眼神。他不善于撒谎,仅有的几次不得已的谎言,也都在妻子锐利的目光下,曝尸荒野。那时,他想,这下好了,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秘密了。
多年的婚姻令他领略到了秘密的重要性,秘密是维持婚姻的灵丹妙药,没有秘密的婚姻,就像是套在他脖子上的中世纪绞绳,勒得他透不过气。而她正是他藏在心底最大的秘密,是从未对人提起过的秘密。这些年,他一直靠着这个秘密艰难度日。他总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人在北极荒原上独自面对残酷的风暴和披着凶残皮毛的野兽。而关于她的一切,就像他手里唯一的武器,一支石矛或是一把双筒猎枪。
去埃及是她提出来的,她说想去看看吉萨高原的金字塔,他们聊过这个问题,她说小时候曾经幻想长大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可以挖出那些珍贵的文物。
“我喜欢木乃伊,你可能觉得有点恶心,但我第一眼看到他们时,我觉得时间像是血液一样在他们干瘪的血管里流动。”
她这样对他说道。他就是在那个时刻爱上她的,他觉得一个喜欢木乃伊的女人令他着迷,她和以前他碰到的女人都不一样,她很特别。一直以来,男人总觉得自己被困在枯燥乏味的生活中,不亚于那些关在动物园笼子里抓耳挠腮,时刻想冲出牢笼的大猩猩。而他不断努力去发现生活中特别的事物,用来缓解他这一病症,可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不久后,他就又会重新陷入那样的生活中。
他需要一个能够帮他解除这个诅咒的人,是的,他有时候不免想起白雪公主的遭遇,他想把白雪公主从冰雪封存的棺木里扔出去,然后自己爬进去,躺在里面等待王子的神奇之吻。
他觉得他等到了,她就是他的神奇之吻,混沌黑暗中的一丝曙光,她驾着太阳马车,像古希腊那些智慧,美貌,与勇气融为一体的女神一样来将他解救出地狱。在他从青年到中年的这十年间,他逐渐领悟到地狱不在别处,就在他生活的这个世界,是妻子与他的争吵,是每天要面对的负面新闻,肮脏的空气,人际之间的虚伪,无谓的消耗,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在头上的恶病。与他父亲年轻时候相比,他更早地进入了中年男人特有的恐惧中,他现在甚至有些羡慕已经退休的父亲,他羡慕他已经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而他,才刚刚开始经历。
认识她的时候,他刚好30岁,正雄心勃勃地想在他的生活中策划一起战争,他甚至还做着可以改变世界的梦,他记得有一天晚上,用一支黄铜笔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话:“总有年轻的山脉,在预谋多情的革命。”他现在很怀念那段岁月,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而他的感情生活比起现在则自由得多,每天晚上他都会跟不同的女孩子约会,与她们滔滔不绝地谈论生活,而旺盛的性欲让他总是会在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获得前一天晚上女伴的夸赞。
直到认识了她,他才瞧清楚爱河真正的样子,它如何流动,是深是浅,里面有没有生灵,他一下子全都明白了。
那是在某个秋季里的一天,他以嘉宾的身份应邀参加一所大学的文学讲座,他早早地就来到了校园里,在里面闲逛,银杏树泛黄的叶子撒落在长长的道路上,他穿了件薄羊绒的驼色风衣,双手插着口袋里漫无目的地走着,有年轻的学生从他身边骑车经过,怀着新奇的目光回头看他一眼,便继续朝前骑去。
前面的圆形小广场里围着一堆人,他走过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透过人头涌动的缝隙,他看见一个安静的女学生坐在支起的画板前正在画画,画布上是教学楼硬朗的轮廓,交叠的线条,他看不见她的正脸,只能站在她背后看见那偶尔眨动的睫毛,她头发黑亮的光泽吸引了他,它们被规律地编织在一起,搭在白色的外套上,展现出生命的韧性和活力。她虽然坐着,但凹凸有致的身躯,像一座等待别人攀登的山峰,但他能看出这座山峰的距离,她并不想让随便什么人都来试试,只有得到她的邀请,才可以进入山脚下的禁区。
男人先到了开罗,他取了行李,出了机场,坐上一辆车头保险杠看着有些松动的二手丰田卡罗拉,前往预先订好的酒店。一路上,他看着道路两边的棕榈树,和乱糟糟的街道,趴在路边车顶晒太阳的土狗,还有骆驼沿路拉的粪便,便把车窗摇了上去。他想,几千年前,这里应该有巨大宏伟的神像,政教合一的宫殿和彻夜不熄的灯火。
接他的向导是一位曾在中国留过学的埃及学生,中文还比较流利,一路上给他讲埃及现在的政治,政府的腐败,国内矛盾和下跌的经济,还有因为恐怖袭击,而日趋紧张的军事管制,偶尔路过一些有名的景点,他会给男人介绍一番,他说这些的时候,喜欢跟中国的一些古迹做比较,说哪个历史更悠久,哪个建筑更好看,说他去过兵马俑和长城,那里的人比吉萨高地的沙子都多,男人更多时刻是听他喋喋不休地说着,偶尔问上一两句。他在想着一会儿到了宾馆,要不要再给女人订一间房,他自己早就订好了,但他不确定女人是否愿意第一天晚上就跟他住在一起,他盘算了一阵子儿,等车在酒店门口停下的时候,还是决定单独再给女人订一间比较妥帖。
向导告诉他晚上可以自己在城里转转,明天一早他会开车带他去机场接人,午休之后,下午就拉上他们前往尼罗河南部的金字塔区。之后导游便开着车走了。他提着行李在酒店前台办理了入住手续。他坐电梯来到自己的房间,将窗帘拉开,打开窗户,外面他听不懂的外语和嘈杂的车流声一下子涌了进来,他把鞋脱了,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给妻子发了条消息,说自己已经到了酒店,他是以见客户的名义出来的,在决定来埃及的几个月前,他已经偷偷办了张信用卡,就是为这次旅行的花销准备的,之前信用卡的手机号他都填的是妻子的手机,只要有资金流动的现象,妻子就能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他为自己的英明决策感到一丝侥幸。之后,他透过窗拍了张开罗街道的照片,用手机发给女人。女人回复了两个字,“期待。”
是啊,她期待与他见面,为了这一次见面,他们花费了十年的时间,这十年间,女人已经不再是那个毫无生活阅历充满幻想的学生,而他也不再是年轻的山脉,他们都各自经历了许多,她结了婚,他也结了婚,他们都在爱情面前与其他人许下了相同的誓言,可那又怎么样?他们的心中还是为对方留了一个隐秘的位置,用来供放对彼此从未道明的感情。
他睡了一会儿,睁开眼的时候,没有拉紧的窗帘被来自尼罗河边的晚风吹起,他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多了,他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接着去浴室洗了个澡,洗澡的时候,他特意检查了自己的生殖器,希望它能振作起来,他渴望这次能够与女人做一次爱,他想拥有她,他抑制不住这样的想法,甚至曾经好几次与妻子做爱的时候,他都将妻子想象成她,那是他婚后为数不多的几次令他感到愉悦的性生活。
他出门在路边的小吃摊上简单吃了点东西,那是一种当地人叫做“kushari”的食物,用米饭、空心粉、洋葱、黑扁豆及番茄酱和在一起的类似饭又像是面条的主食,味道怪怪的,他有些吃不惯,只吃了一半就结账离开了。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溜达,看见路边有贩卖文物的小摊,便走了过去,他看中一块年代不详的圣甲虫护身符,问了下价格,文物贩子比划了一下,50美元。有些昂贵,更何况,这块护身符有可能是假的,来自自己国家某个南方小城的廉价手工品作坊,但他看着它在月光下,沿着老旧的弧度若隐若现泛起的光泽,又想到也可能它是镶嵌在古埃及王朝某一任祭祀权杖上的神圣装饰。最后,他还是买下了它。
他一直想送个礼物给她,但不宜太贵重,要特别,有特殊意义。她曾经送给过他一幅画,一座落满雪的凋敝城堡,颇有法国印象派的笔触,她也曾告诉过他喜欢雷诺阿和马奈,画原本一直挂在他的卧室,结婚之后,就被取下来,放上了他和妻子的结婚照。好在妻子从没问过他这幅画的来历,他将它小心翼翼地存放在阁楼,用一块白布遮住了它,偶尔借打扫之名,上去看看它。
他把护身符包好,放在口袋里,想着在合适的时候,把它交给她。她应该会喜欢吧,他这样想着。自从十年前第一次在校园里见到她之后,他就难以忘记她,她身上所展现的生命力令他着迷,还有她安静坐在画板前,握笔的姿态,都构成了一张网,将他捕捉了进去。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一次偶然,可在之后的讲座上,他坐在礼堂的台上,看到了由于迟到而闯进来的她冲他吐了吐舌头以掩饰自己的尴尬,之后便坐到了最后一排。那场讲座的后半部分,他的目光都时不时从她身上扫过。
老实说,他仔细想过他们之间谈恋爱的可能性,可年龄的差距令他退缩了,他承认自己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勇敢,他的心中真正藏着的是一个自卑的小男孩,他一直在努力掩饰这一点,他有欲望,但他不敢将它们轻易袒露出来,因为自尊对他来说是他唯一拥有且骄傲的东西。
那次讲座之后,他们相互加了联系方式,但也仅仅是出于礼貌,所以谁都没有真正联系过对方。他在努力忘记她,可越是这样,她的样子反而愈来愈清晰,最后他有些丧气,他觉得自己的革命失败了,但不是败给其他的什么,而是败给了爱情。是的,他觉得那是爱情,他有些懊恼,为自己心中渴望的那种纯粹真挚的感情这么早地降临而感到懊恼,为自己一直引以为豪的克制力这么快就被她摧枯拉朽地摧毁而感到羞愧,同时,他又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他觉得有必要为了这幸运,放下他的自尊,要不然他日后肯定会受到来自玫瑰的惩罚,那流产的爱情之刺将会洞穿他此后每时每刻都在不断追悔的日子。
所以他主动联系了她,找了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借口,他说自己想买一幅她的画。她当然高兴,但拒绝了他想要支付酬劳的请求。她将画送给了他,一幅落满雪的凋敝城堡。她说这幅画是在读完布扎蒂的《鞑靼人沙漠》后画的,他没想过她还读过这么冷门的小说,那本小说是他在大学修研文学课时读的,大致讲了一群士兵,在无望地等待一场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战争。他当时觉得有些枯燥,读了个把月,才磕磕绊绊地将它读完。
之后他们就顺理成章地聊起了文学。当然,这是他擅长的领域,但她也不差,有时候,他甚至惊讶于她这个年龄段的阅读量居然有超越自己的趋势,这令他本能地感到焦虑,他只能不停地阅读,一直保持在能够覆盖她阅读的范围内,在这方面,他是骄傲的,并不想被她超越,他必须掌握主动和局势,他那时候才发现,真正的战争这才来临。她也不甘示弱,频频表达自己在艺术上新颖又锐利的立场和见解,他觉得她就像一支年轻漂亮的矛正在不停刺中自己这副逐渐走向老迈的盔甲,金属碰撞的火花在他们之间闪耀。
那段时期,在他的字里行间,爱情总是被频繁提及,他写了大量的诗和小说,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只是谨慎地拿出比较晦涩的几首给她看过,让她提一些意见。她说他的诗里情绪太多了,应该克制,不然读上去总感觉太飘。他的高傲第一次败下阵来,但还是客观地消化了她的建议,重新将它们修改一遍,确实好了不止一点。
他们就这样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有一天,她忽然消失了,他发的消息,她也没再回复过。他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事,是遭遇了不测?还是把手机弄丢了?或者只是单纯厌倦了与他的这种联络。他甚至想过要不要报警,可是他忽然发现他连她的住址都不知道。
那时,他身边有另一个女孩出现了,他并不讨厌她,与她在一起,可以排遣寂寞,但在精神上,她满足不了他。可世上哪里有完美的事?他衡量了一下,决定还是现实一些,毕竟她对他来说,太虚无飘渺了。他删掉了她的电话号码,开始与女孩交往,逛街,吃饭,看电影,做爱,争吵,商量每个月的生活成本,就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事,他的心沉寂了。他找了一份稳定但枯燥乏味的工作,他也不再写诗,手机也换了新号码,他将那些原来写给她的诗都烧了,但烧到一半他又后悔了,从火盆里抢救出来一些残章碎页,他叹了口气,痛恨自己的冲动,接着将它们放在一个已经吃完的巧克力盒子里,里面还有可可粉的甜味儿。他把它长期锁在一直不怎么去的健身房的柜子里。
事情似乎就这样逐渐被层层叠叠的生活掩盖了,看不出一丝痕迹。几年之后,他跟女孩结了婚,在城市里还算高档的酒店里宴请了身边的亲人和朋友,而他的身型也变得开始臃肿起来,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驼色风衣已经被压在更大号的衣服下面很久了,妻子整理衣柜的时候,翻出了这件衣服,问他还要不要,不要就扔掉或是捐给一些慈善机构。他说,你看着处理吧。便没再多想这件事,直到妻子在衣服的口袋掏出一张写有一串电话号码的纸条时,他才又想起了她,他说那还是留着吧,妻子问这是谁的号码,他只说可能是以前的某个朋友,他也不记得了。妻子将衣服扔给他,便没再多问,他拿着那张纸条,久久没有说话。
第二天,他下班后没有像往常那样开车去接妻子,而是去了离家另一个方向的健身房。他打开柜子,从里面取出那个巧克力盒,坐在凳子上,一片一片翻看那些曾经的自己。他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电话是通的,让他有些惊喜,同时又很忐忑,但就在他想挂断的时候,电话接通了。
是她的声音,虽然他们并没有时常见面或者打电话交流,但他知道那就是她的声音。
“喂?”
她的声音像是粘住了他笨重的灵魂。他感觉身体有些颤抖。
第二天一早,向导准时来酒店接他,在去机场的路上,向导问他昨晚睡得怎么样,他其实一宿没怎么睡,一方面是巨大的时差令他睡不着,另一方面,只要一想到她即将到来,他的心就雀跃起来,这种感觉他很久没拥有过了。他不觉得这是对妻子的背叛,也不觉得这是一种选择,这对他来说,是要完成的那场十年前夭折的革命,是他青年时期戛然而止的自由生活,他要让它变得完整。所以,他有多爱她吗?他说不上来,他问过自己类似的问题,他有时很困惑,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爱,他越来越不明白它是什么,爱情曾在他的观念里是至高无上又纯粹的珍宝,她就是那颗珍宝。可有了妻子之后,他发现他也爱妻子,但不同于对女人的那种爱,他们的爱从结婚纪念日的烛光晚餐一直延伸到他蹲在马桶上,她给他递卷纸的动作上。有些人告诉他,他对女人的那种感觉不是爱,那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他承认,缺乏生活支撑的情感,并不牢固,甚至不能称之为爱,可如果不是这样,他跨越好几个国家的版图,怀揣着秘密,冒着被妻子发现的风险来埃及,这又是为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知道,他必须要来,他必须见她一面,哪怕此后他的生活因此而破碎,他也必须见到她。
向导将车停在机场外的停车场,原本向导想与他一道去接人,但被他委婉拒绝了。在这样重要的重逢时刻,他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场。
他站在接机口,她的航班已经到了,已经陆续有乘客拿好托运的行李从里面出来,他对着玻璃将自己的着装又整理了一下,他看上去比十年前矮一些,也可能是因为发福的原因,发际线也越来越靠后,总之,他感到自己身上的一切都在走下坡路,但他还是尽可能地拿出了百分百的精神来面对它。
女人出来了,比他想象中的更漂亮,也更年轻,但看上去要比相片里的她年龄大一些,毕竟那已经是十年前的照片了。他朝她挥挥手,女人环视了一圈,最后目光定格在他身上,她摘下墨镜,疑惑地摇了摇墨镜,他又挥了挥手,女人拖着行李朝他走去。
“你比以前胖了。”女人笑着说道。
他笑了笑,从她手里接过行李,和她并排走出机场。
在车上,他问女人旅途是否顺利,问出口后又觉得有些说废话,她都已经安全地坐在他身边了。女人则将她旅途的细枝末节都讲给了他听,他感叹她的记性还像以前那么好。他旁敲侧击地问了些关于她丈夫的情况,女人开玩笑地说,他问的是她哪一任丈夫,他有些吃惊,原来她不止有过一次婚姻。但他还是装作平静的样子。女人说她现在的丈夫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夫妻感情谈不上有多差,但也谈不上有多亲密。
“他更爱他的工作。”女人说这话的时候,头扭过去看了眼窗外开罗有些脏乱的街道。他忽然想到,这样的埃及会让她失望吗?
到了酒店之后,他把已经提前帮她办好的房卡给她,她接过去,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便拉着行李进去了。
他们约好半小时后出发,向导在酒店大堂坐着等他们。女人要简单梳洗一下,要补个妆,换一身衣服。他坐在自己酒店的床上,安静得能听见手表上秒针的声音,现在她就离自己一墙之隔,他能听见女人按抽水马桶的声音,扭水龙头的声音,关门的声音,还有打电话的声音。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但听上去有些激烈。他猜十有八九是她的丈夫,她刚才在车上也说了她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并不那么好。他心中不知道为什么竟有些开心,他知道这样不对,但他就是忍不住这样想。
他在屋子里多等了十分钟后从屋子里出来,看时间差不多了,敲了敲女人房间的门。女人在里面应了一声,有轻微的跑动,打开了门。他看见她的头发还没有盘起来,她看上去有些疲惫,他问她需不需要取消下午的计划,先好好休息。她说不用,她等这一天等很久了,她让他进来等她一下,他看见她的行李箱摊在床上,里面原本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现在看上去有些凌乱,她应该在找些什么。
“我的帽子不见了,我记得明明放进去了。真是见鬼了。”
最后女人放弃了,就在他面前将头发盘了起来,挑了副墨镜,合上行李箱的盖子,说出发吧。
他们坐在车上,一路上,女人用相机拍摄沿途的景色,男人则有些欲言又止,向导从后视镜里不时看着坐在后面的这两个人,他可能在猜测他们是什么关系吧,情侣?不像,他们之间是有距离的,况且,前一天,他瞧见了男人无名指上有婚戒的痕迹,那么,是夫妻吗?也不像,他们缺少夫妻之间那种松弛感,或者不如说是对彼此已经缺乏兴趣的状态,哪怕就是在关系紧张的夫妻之间,向导也能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可是坐在车后座的这两人,太奇怪了。男人看上去有些紧张,女人则专注地做自己的事,他们就连交谈都很少。
终于,还是男人先开了口,他问了那个一直以来埋在他心底的问题,她消失的那段时间,都发生了什么?她收起了相机,叹了口气,摘下墨镜,他能看见由于长时间旅途劳顿,女人眼底的疲惫,以及眼角的皱纹。她说,原本她不打算说这件事,但她知道这次与他见面,也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她看着车窗外,仿佛陷入了深重的回忆里。
她说,那时她是喜欢他的,但并没有那么喜欢,只是有一些相比周围其他追求她的异性更多的好感,可他太胆怯了,她其实早就等着他的表白,可是却迟迟没有等到。当时她也面临是选择出国留学深造还是留在国内工作的艰难选择中,如果那时候,他有足够的勇气告诉她对她的爱意,说不定,他们两人现在的人生会大不一样。
“我是个没有耐心的人,所以,之后我也决定不再等你了。”女人这么说道。
她告诉他,做好决定后,她就利索地办好一切留学所需要的手续,前往英国一所大学进修。在那里,她与一位比她年长很多的男人开始谈恋爱了,那是她在学校里一位教授英国古典文学的老师。男人有个前妻还有个儿子,他们大概秘密恋爱了一年,最终那个男人还是决定与前妻复婚。
“他说,他没办法抛下他们。”女人说这句话的时候,车的前方已经可以隐约看见金字塔的塔尖。
之后,她在毕业的第二年又跟当地的一个华裔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直到遇见了现在的丈夫,并回国与他结了婚。
可婚后生活让她感到厌倦。
“就做那些家庭主妇的事,偶尔看看书,其实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这几年我是怎么过的。对了你还写诗写小说吗?”她问男人。
“早不写了。”
“怪可惜的。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能成为一个好作家。”
男人听到这些话,想到了那些被自己烧掉的诗,仿佛看见它们在幽暗的巧克力盒里闪烁着光。但这光很快也熄灭了。
“不过最近我在尝试写一些东西。”
“写什么呢?”
“一个小说,我陆陆续续写了一年多,马上就写完了。”
“关于什么的?”
“很复杂,写完给你看吧。”
车子在干燥的沙石中飞快地行驶,扬起大片的灰尘,等灰尘落下的时候,雄伟的金字塔陵墓和狮身人面像出现在他们面前。
他从没想到,它们是这么的巨大,一直以来,在他的印象中,这些零散分布在黄色地域的立体三角形建筑在电视机里的纪录片里,从天空俯瞰过去,只有逗点那么大。
“和我想象的一样。”女人从车上下来说道。
她举起胸前挂着的相机,对着金字塔“咔嚓”拍了张照。可放下手臂的时候,她的挎包从胳膊上滑下来,掉在沙土里,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有化妆镜,口红,香水,一对儿做成弯曲小蛇模样的耳环,手机,一把做工精巧的木梳,随身携带的卫生巾,零钱包,还有一本叫《柠檬》的书,作者是一个日本人,叫尾井基次郎。男人下意识地想要去帮她捡起来,可等他蹲下来后,却发现他根本没办法帮她整理那些东西,他想到了妻子,那一刻,他感到了难以言明的愧疚向他袭来。
当他在发呆的时候,女人问他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男人回过神来,这时候,女人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
“没事,老毛病了。”男人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撒了个谎。
“那个小说,其实写的是我跟我丈夫的事,本来也并不想对你说,怕你觉得无聊。”
女人忽然说道。他们绕着金字塔的一侧边缘,走到另一侧。
“那怎么忽然现在想告诉我了?”
“我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你。包括这次跟你出来,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对对方的不是爱,只是,只是一种从未道明的想象。”
想象,女人把他们之间的关系称为想象,他本想反驳,却发现,这确实就是事实。他对她的爱只是基于一种想象,一种虚无缥缈的爱恋。她应该也是这么想的。那次偶然的失联,以及想得到她的欲念,像磁铁一般,将他牢牢吸附在对她的想象上。可他发现那只是自己不甘心在自己的青年时代没有一段值得称颂的伟大爱情,他不愿意承认自己逐渐走向庸常的人生,他对此太过于苛求了,他无数次将自己想象成那些伟大爱情中的男主角,斯佳丽的白瑞德,卡萨布兰卡的里克,沉入冰海的画家杰克,而将她想象成他们忠贞不渝的漂亮爱人。到头来,他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爱,只是对自我的不断取悦。
他看见不远处,向导靠在那辆卡罗拉车上抽着烟,有当地人的小孩在他身边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
“我们其实并不合适,我喜欢你的才华,可我是个贪心的女人,我想要的更多。”
“如果当时我向你表明心意,你会答应吗?”
“我不知道。”女人想了想,又说道,“可能会答应,但我不会跟你一起生活下去。”
“我有个问题。”
“你问。”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会答应与我出来?”
“小说还差个结尾,我需要将它完成。”
“所以我是这个结尾?”
“应该说,我们是这个结尾。”
“那在这个结尾,我们都做了什么?”
女人没有回答,在金字塔的遗址下,她将嘴唇凑近他。
他们就这样接了吻,那个吻草率,慌张,又显得过于正式。更像是出于礼貌和为了完成一种仪式而接的吻。他们都心知肚明,必须完成它,为这段不知道将延伸到何处的关系,做一个了结,那也是她所说的结局。
那个吻结束后,两人都没说话,他不知道女人在想些什么,女人问他去哪,其实他也不知道去哪,他们还要在埃及呆很多天,可以去很多地方,比如阿不辛贝神庙,帝王谷,西奈半岛,卢克索,古都孟菲斯,可是那一刻,他却说不出一句话。
“你看,它们曾经多么辉煌,可现在也不过变成了废墟。”女人面对着狮身人面像说道。
男人忽然感觉心里某个地方发出了“咔嚓”的断裂声,沿着那些不断延伸的裂痕轨迹,在他的骨骼之下,勾勒出一座无名的宫殿。
向导走过来,提醒他们马上就要天黑了。我们走吧,他说。女人转身的时候,男人偷偷从口袋里掏出那块刚才本打算送给她的圣甲虫护身符,看了看,将它扔在柔软的沙地上。
天黑降临前,夕阳最后的余晖洒在宏伟的坟墓上,洒在他们刚刚在沙土中留下的凌乱脚印里,女人和男人都没发现,那枚躺在沙土里的圣甲虫在光的照射下,仿佛活了过来,迅速地钻进了即将再次被人遗忘的遗址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