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教我拳时曾对一个合格的武术老师定过三个标准:会教、会打、会表演。他说,这三条,哪一条都不容易,都需要花时间研究,下功夫修炼。我深以为然。
我理解的“会打”,不仅仅是能打。
“能打”往往只意味着身强力壮,一力降十会的纯暴力,而“会打”则要求在身体能力达到的情况下运用头脑,具备“一巧破千斤”的技巧和身体素质。当然,在当下逐渐远离以暴力为主要手段“弱肉强食”的时代趋势下,“能打”和“会打”都鲜有用武之地,武术技击的作用不再是刚需,而更多的以“游戏”和“娱乐”的形式出现。所以,“打斗”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中国功夫对“打”的研究历经千年,涵盖了你能想到的想象不到的对“打斗”的研究,无论是当下时代应对“游戏”和“娱乐”性质的打斗还是生活中自卫防身的打斗都能提供具体方法和理论指导。“会打”的要求很高,因为武术在传承过程中无论是技术、理论还是文化思想都是丟的多,留的少。
武术老师作为武术传承者的身份,在“会打”的要求上不仅要修炼身体能力,还要广泛涉猎中国武术史的典籍史料,总结各种不同情况打斗的特点来讲解和教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本身不擅长打斗,所以“会打”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只是拿来胡侃几句,各位看官一笑而过就好。
关于“会表演”,也非易事。纵观中国武林史,武行一直有“尖褂子”和“腥褂子”之分(“尖褂子”和“腥褂子”是江湖黑话,前者指习武之人中擅长技击打斗的人,后者指江湖卖艺耍把式的人),无论“腥褂子”还是“尖褂子”在江湖上混都是要有真功夫的,“腥褂子”不用说了,靠表演吃饭,对表演的研究是经历了历史考验的,表演技艺并非都是投机取巧,也是需要功夫磨练的。“尖褂子”在江湖上虽然硬气,但行走江湖也总不能遇事就大打出手,多数情况下也都是亮亮功夫,以和为贵。“亮亮功夫”就是表演,不过不同于“腥褂子”的表演,“腥褂子”是以功夫为幌子,表演本身才是他们的真功夫,“尖褂子”的表演则是真功夫,时间磨出来的能要命的东西。
“会表演”这个要求我既比不了“腥褂子”,也比不了“尖褂子”,而且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只限于道听途说,读了几篇残破文章,就不在此“坐井说天阔”了。
我想重点谈的是“会教”。
“会教”又得分教谁,我们今天不讨论以“能打”和“能表演”为核心追求目标的群体的教学,因为我觉得这个群体不是武术在新时代下的主要价值所在。武术在新时代的主要价值在于其“教育载体”的身份,换句话说,在于其“育人”的价值,即武术在少年儿童这个群体中有着极大的育人价值——武术是青少年儿童强健体魄与精神,完善人格和进行素养教育非常理想的载体。
那少儿武术教育就不需要“能打”和“能表演”吗?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能打”和“能表演”是武术本身就具有的价值,但不是少儿习武的核心价值,而是附加价值。
少儿习武的价值在于通过武术强健体魄、磨练精神、培养习惯和完善人格,即通过习武打造个人魅力和影响力。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需要“会教”的武术老师。
一个武术老师既要有扎实的功夫底子、广博的知识储备还要有成熟的思想体系才能满足“会教”的要求。“会教”不仅要求武术老师在武术技术层面有专业和生动的教学方法,还要求武术老师在学生思想意识、习惯和心理等方面有细腻的体察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有句话说“大学之大在于大师”,其实,无论大学小学都需要这样的大师。何为大师?大师授课绝不按部就班,绝不套用模式,绝不千篇一律,而是针对每堂课每个孩子的个性采取不同方法,随时能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调取自己的经验、阅历和知识储备来答疑解惑。
所以一个武术老师的自我修养不仅在技术层面,更重要在文化底蕴和思想层面。孟子说自己“愿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少儿武术老师作为基础教育工作者,要给自己定好位,我们的工作目标不是培养英才,而是增加他们成为英才的可能性,我们做的是“立人”的工作,是幕后,不是前台,但这个工作至关重要。
因此,每一个少儿武术老师都要给自己的工作有个定位,重视自己的价值,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常思常想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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