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具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同正当和正义感相对应,另一种同人类之爱和自制相对应。
2.去爱另一个人,这意味着不仅要关心他的要求和需要,而且要肯定他自己的人格价值感。
3.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一个优点在于,由于专断的权威已不复存在,它的成员们便极少受到强制性的良心的重压。
4.康德式解释,人不应当被当作手段,对我们的善的关心越是无条件的,他人越是明确地拒绝利用我们的事故和事件,我们的自尊就越得到加强,而这个更大的善又导致同他人与制度的以德报德的更密切交往。这些效果比功利原则的那此效果更加强烈,因此作为其结果的依恋关系也应当更有力。
5.实行功利主义原则会破坏失败者的自尊,尤其是当他们已经陷于不幸的时候。
感悟:正义的实施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构架,和分配方式。然而这种体系太过于脆弱,总会被意识形态与利益纠葛所冲击。一旦“正义”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它仅仅是装点门面的工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