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日光倾城的午后,法桐树的光影落在柏油路上,也许在华灯初上的夜晚,万家灯火的温暖映入窗户,也许在晨光熹微的黎明,朝阳把泛白的天际慢慢染成赤金色的样子,在每一个温暖而平凡的时刻,你在我身边,我的手在你掌心,这一瞬间都值得被称作美好。

那么,愿此刻永驻,愿你永不知晓。
一
“人们都认为
要战胜千年的黑暗就需要花上千年的时间
但要照进光,就像现在,只需要一瞬间
官宣”
如果珊珊这条朋友圈没有那张挽手的配图的话,我一定会以为她只是闲着没事跟一下风。这个我认识了十七年的姑娘,我亲眼看着她与相恋八年的男孩子从耳鬓厮磨走向分崩离析,看着她经历被朋友挖墙脚的痛苦,她是我见过对爱情最绝望的人。
她在分手后跟我说,他曾是个多好的人啊,他会在冬天揣着热牛奶给有胃病的我,他会因为我没接到电话而担心得满大街跑着喊我的名字,他会在我生日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给我准备堆满一张床的礼物,他会在吵架以后跨越半个中国出现在我的教学楼前,我们曾一起骑着单车穿过初秋的晚风,一起牵着手走过彼此的城市,走过彼此来时的路,可是啊,人怎么会改变这么多呢,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她说起这些的时候,路灯昏黄色的光从她头顶倾泻下来,睫毛的阴影落在她的眼睛里,我看不清,看不清眼睛里有没有泪。

而这条朋友圈,出现在2018年的跨年夜,我给珊珊打电话时,已经泣不成声,我说这是我2018年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她在电话那头咯咯的笑我,她说他的出现完全意料之外,他甚至没有谈过恋爱,在她生气要甩手走开时会想手足无措的孩子一样看着她,会在她姨妈来访时冲两只保温杯的红糖水送到宿舍楼下,会陪她做实验、写论文、开课题,会在她瓶颈期着急上火的时候提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会耐心的像哄小孩子一样不厌其烦的给她讲困惑的知识,会在晚上十点钟拖她去吃海底捞,还带她看星星讲星座、不经意展示出的博学令她着迷。她如数家珍的讲述这些细小的琐事时,我把那一刻叫做温暖,像迷失在风雪后的孤岛的她,遍体鳞伤,被热烈的、纯真的温暖包裹,才明白这些温柔的难能可贵,而此时的他,未曾经历沧桑,像穿透裂隙的微光,炽热的爱着,没有早来一步,也没有晚来一步,刚好遇上。
也许,人海里总有那么个人,在殷殷期待这你的出现,也许你已经伤痕累累,也许你已经心如死灰,但请你一定相信,会有这么一个人,怀揣着一颗沉甸甸的心,穿越汹涌的人潮,走向你,拥抱你。
二
情人节倒计时两天的时候,李叔问我,你想要什么礼物,我象征性的摇摇头说,你怎么从不送我花呢。他握着我的手,笑出声来。
李叔大我两岁,李叔最近胖的脸有点圆,透着一股莫名的喜庆感,家里各式各样的衬衫和西装,每一件他穿上都好看;李叔声音低沉又有磁性,专业的播音腔一开,办公室里随便开口唱首歌,都听得我目眩神迷;李叔开讲座的时候风趣幽默又不失沉稳,上谈判桌的时候大方得体又不乏诙谐;李叔的生活经历丰富到让我叹为观止,博古通今,学贯中西,活的宛如一个图书贩子;李叔是向阳生长的乐天派,在他那里任何事情都不是事儿,没有什么是不可能,没有什么会过不去,珍惜当下,竭尽所能。
而李叔看我的时候总是弯着嘴角笑,是的,李叔是我男朋友。
胡杏儿说,我的前前任,前任都很棒,他们一个教我做温柔的女人,一个教我做成熟的女人,但我最喜欢现任,他教我做回小孩。
李叔就是那个教我做回小孩子的人。遇见李叔时,我正在备受失恋的煎熬,前任执着于让我变成独立成熟的女人,我不能任性,不能乱发脾气,遇到事情要学会自己解决,毕竟他不在我身边,我要做好结婚的准备,学会节俭能省则省,要尽快更换工作去他的身边,反正我现在的工作在他看来可有可无。
往往,网上炫耀自己男朋友送贵重礼物的故事总是会赚得一票儿看客们的议论纷纷,拜金炫富这类的词层出不穷,但你见过又专门写文章写自己多懂事多节俭的吗?没有,因为懂事这件事很累,没什么值得炫耀的。身心俱疲这个词,正是契合了我彼时的心境。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我跟李叔相遇在盛夏,我亦不在好风景,可偏偏我就想到了这句诗。初初与李叔谈恋爱时,我还是个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样子,他说,你想干嘛就干嘛,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开心就开心,想不开心就不开心,不要怕我不高兴,这样太累了。一句话,就击垮了我全部的坚强。

我会像小孩子一样跟他撒娇,正值减肥期的我下决心要戒糖,可看见他桌上的棉花糖随手就撕开了,他看着我问我,你不是不吃糖吗。我手里拿着撕开口的糖,懵懵的看着他,哼哼唧唧的说,是啊,我是不吃糖,可是,我撕开了,这怎么办。他揽着我的腰,仰头哈哈的笑起来。
办公室恋情的缘故,总会有一些心照不宣的小暧昧在,我会在他打电话的时候,避开所有人的视线恶作剧似的浅浅的亲他一下;他会在外出前拉着我躲进茶水间,笑嘻嘻的抱抱我亲一下我的额头;我曾在他出差前,着急的追去地下车库,跑上去拥抱他并给他一个猝不及防的kissgoodbye;他曾在我遇到难缠的客户时,陪我披荆斩棘,那天凉凉的秋风里,他拉着我手回家时路灯的灯光,每一束都照进我心里;我们曾彻夜讨论公司的工作开展和人生规划,他教我如何梳理工作并有条不紊的开展,帮我明确目标并鼓励和支持我为之奋斗。
朋友前一段时间见我,惊讶的说,你怎么还会卖萌了?我一懵,反问道,我有吗?随即又哑然失笑,可能跟男朋友在一起久了就习惯了,感觉自己心智都倒退了。朋友见不得我这副被迷的神魂颠倒的没出息的样子,问我,你怎么知道你是喜欢他呢?你还记得你人生喜欢第一个人的感觉吗?
我想了想说,喜欢没有那么难吧,我想跟他在一起就是喜欢吧。我每天起床工作的动力是能见到他,我想起他时会忍不住笑起来,我等待他的信息时会心跳加速,他直视着我眼睛对我唱歌时我的心脏会漏跳一拍,我看他主持和演讲时眼里会有崇拜的星星,他牵我手时我会紧紧扣住他的五指,他拥抱我时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温暖,他教会我像小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却也教会我在工作里成长。这就是我喜欢他吧。
也许爱情的奇妙就在于,遇见这个人后,哪怕你已遍历山河,你仍会觉得人间值得。你的温柔遇见正当时候的我,我的天真付予独一无二的你,从此,晦暗留给过往,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熙熙攘攘,穿过人潮相遇的人啊,请记得,生命的过往的意义在每一刻逝去的当下完成,时间的荒野里,如果你遇见正当时候的人,那请爱吧,宛若初恋,宛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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