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纪孝行章 第十

作者: 胡涂意识到 | 来源:发表于2022-01-22 19:07 被阅读0次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译文:

    孔子说:“孝子侍奉父母亲,在家居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对父母恭敬,饮食生活的奉养,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做;父母生了病,要带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到完备周到了,才是真正地显示出对父母的孝心。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与人和睦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招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罚,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这样的美味佳肴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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