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灯塔]我们的新年志向--以同等心对待一切 (2/5)
KW_我们的新年志向--以同等心对待一切 (2/5)简单有效的实修原则:以同等心对待一切「以同等心对待一切」的意思是,同等看待生活中的每个境遇、每件事、每个人际关系,因为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同等的宽恕机会。耶稣为我们设计的这门课程,是再单纯不过的了──救恩本身极其单纯。一言以蔽之,就是:「凡不真实之物,此刻不是真的,也永远不会变成真的;不可能的事,不曾发生过,也不会带来任何后果。」如此而已。(T-31.I.1:1-4)
在梦的世界里,最与真实之境背道而驰的是小我的第一个无明法则──「幻相有层次之分」(T-23.II.2:3),这一法则声称我们彼此相异,面对不同的事件及境遇时该生起不同的反应;而心灵之外还俨然有世界及身体在操控侵犯我们的生命,上主之子于是只能哀叹生死有命,受制于身体的限制,还要应和人间种种规范和戒律的索求,不敢不言听计从──从天堂的纯粹一元论来看,我们习以为常的世界,其实才是「不真实之境」。
说的更清楚一点,相信「差异存在」与相信「身体真的存在」根本就是同一回事:形形色色的细胞、器官、系统、感觉和行为,不正是叫嚣着「不可能的事已然发生」的最佳见证?不正说明了我们的「罪」有多严重、多真实?小我心态的伎俩不仅如此,它还聪明地利用投射,确保错不在己,「与爱的源头分裂之罪」只存在于他人身上,人我有别这一「事实」于是更无可辩驳了。这第一条无明法则是小我分裂、差异、批判及攻击之思想体系的基础,并导出这样的结论--这世界草木皆兵,若不杀个你死我活,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第一条无明法则即是「真理因人而异」。这条法则和其余法则一样,强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各有各的想法,因此与众不同。这条法则是由「幻相有层次之分」的信念衍生出来的,它相信某些幻相较有价值,故也比较真实。每个人不仅会为自己建立这种价值体系,且还会攻击他人的价值观,藉以显示自己的价值观比较真实。由于人间的价值五花八门,因此很容易为自己的攻击行为找到借口;持守不同价值观的人,顿时互为异类,彼此为敌。(T-23.II.2)
假如我们相信这个疯狂法则,还可能体会「以同等心看待每个人」的基督慧见吗?正是基于「相异为真,一体(而同)是幻」的信念,我们才会以某一物种当中的某一个体之形式存在世间(只活成人类,而且是孤立的圣子的模样)。我们自认犯了「与上主绝裂」的罪,而使得分别心不再只是一种信念,根本成了真相;既然这个时空世界里的一切,都源自于我们把那小小的疯狂一念当真的「不神圣的一刻」,不难理解,我们感知到的任何差异,起源正是「罪是真实不虚」的观念。
这里要补充说明一个观念,「能区别相异的知见」指的并不是感官所知所见的不同事物,而是「心灵对所知所见的不同诠释」(可参考 T-3.III.2:3; M-17:4-12)。脱离了心灵,身体什么也不是,我们的感官只能将所搜集的信息带到大脑,至于这些信息的诠释工作,唯有心灵方能为之。耶稣一再强调「观念离不开它的源头」,也就是说分裂与罪的观念从未离开过它的源头──相信分裂的心灵,在这之外,物质世界根本不存在。但是只要将心灵对差异和罪的诠释投射到外在的世界,我们便可以忘记自己才是始作俑者,投射于是形成了知见 (T-21.in.1:1),我们先将自己所认定的罪投射在他人身上,眼见的一切于是俨然「在我之外」,我们投射到他人身上的罪更是真实不虚了。
话说回来,由于「罪」的信念必然衍生出能区别相异的知见,我们在别人身上看到的,其实是我们自己认定的罪,这种扭曲可以坐实别人是既邪恶又无理的攻击者,而我们自己摇身一变成了无辜的受害者。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们何时才能了结定罪与攻击的恶性循环?唯一能让我们脱身的出路是──开始质疑自己的知见是否合理,别再认定我们无辜(别人才有罪),也愿意重新检视「上主的一体圣子不但可以分裂,而且个个不同」的信念。〈教师指南〉非常清楚这恶性循环的效力:
除非你能看清自己的情绪反应只是针对你投射到外界的诠释而发的,否则你是不可能摆脱它们的。(M-17.9:8)
但是,只要我们真懂了这段话,解脱便不再只是一种可能,而是必然的结果:
你眼中的世界,全是你自己赋予的,如此而已。它是你心境的见证,也是描述你内心状态的外在表相。(T-21.in.1:2,5)
「看清投射模式」非但是救恩的保障,也是真正体会基督平等慧见的先决条件。如果我们选择慧见而非批判,还会要求别人为我们的痛苦或喜悦负责吗?如果我们记得「心灵之外,一片空无,一切所见,都出自我心之投射」,我们就会明白自己遭遇的每一件事都出自心灵的决定,而所有的决定推到底就只是──我们要选择上主的真实生命?还是小我的投射?本文还会再详谈这一单纯的选择。
小我虽然在看,却看不到万物的真相,耶稣的任务就是教我们认出小我此一运作模式。对归乡心切的我们来说,认清小我的运作模式,看见身边的弟兄姊妹确实与自己没有分别,就如同搭上了一同返乡的顺风车,飞奔回早已开启欢迎之门的天堂。《灯塔》季刊的读者可能还记得一篇文章,谈到海伦在大西洋城的亲身经历。她在后来没有出版(而且不那么正确)的自传和比尔的通信中都提过这段故事。这类经验在她这一生中屡见不鲜:
一个温暖的午后,Louis(注:海伦的先生)和我正走在某度假胜地人挤人的步道上,一股强烈的亲密感袭卷了我的心,我顿时觉得身边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亲切可爱。在那当下,我清晰地感受到我们都是同一旅程的伙伴,朝向共同的目标……一路上每个人都快乐地与我同行……而且早晚都要回到家的。有时候,我确实也能爱着每一个人的。(暂别永福,第 115、140 页,本文引用片段略去了原书的斜体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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